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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麻烦法官回避一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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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麻烦法官回避一下 “还在调查。” 看着手机上的消息,任真叹了口气。 既然还没什么进展,那也只能在别的地方下下功夫了。 不出意外的话,时浩那边暂时能稳住,自己这边也得有点动作了。 别人都欺负到家门口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吧? 那显得自己这个律师也太没用了些。 谁说律师就只能在法庭上发挥作用了? 打开电脑,鼠标缓缓滑动。 最终定格在某个用户界面。 点开私信,敲下几个字:“你好,我是任真。” G市中院。 “浩哥,那我就在外边等你了。” 常嘉航把文件夹递给时浩,停在了门口。 “那啥,你真不进去了?” 把文件夹揣在怀里,时浩明显有些紧张。 “伱这话说的,好像你在请我去你家喝个茶一样.” 常嘉航哭笑不得:“任律不在,实习律师是不能单独出庭的,只能你自己进去了。” “我知道,我就是客气一下。” 时浩明显已经紧张到神志不清了。 “没事,东西都写好了,照着念就行。” 常嘉航示意他宽心:“不出意外的话,咱俩很快就再见了。” “别插旗啊,电影里说这话的一般都见不到了。” 时浩哭丧个脸。 “呸呸呸!” 常嘉航没好气道:“我说的很快,是一个小时之内! 你是上庭不是上战场,真把自己当男主角了?” 在常嘉航如同送孩子第一天上幼儿园的鼓励之下,时浩终究还是自己进入了法庭。 9:15。 翟明带着程亮推门进来。 紧随其后,书记员带着两个人来到法庭。 看到书记员身后的人,时浩瞳孔猛地一缩。 “时先生,好久不见。” 段方微笑,往这边走了几步,向时浩伸出手。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还以为他是在跟哪个朋友打招呼。 时浩却没有搭理他,只是冷冷的瞪了他一眼,然后把头扭到一边。 当年优恩公司负责与他沟通的,就是这个段方。 正是在段方的循循善诱之下,时浩才逐步走进了优恩公司的陷阱,落得今天这个下场。 见时浩没有握手的意思,段方也不尴尬,哈哈一笑,不再说话。 转身的瞬间,段方的眼神徒然变的阴冷无比。 出狱了还不消停?那我今天就好好陪你玩玩! 你折腾的我们不得安宁,我让你以后都别想好过! 9:30。 三位法官准时出现在审判席上。 “C省G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G市新城区公诉院指控被告人时浩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于20XX年X年X日作出(20XX)新刑初字第231号判决。 本院在对G市公诉院的抗诉申请作出审查后,决定对本院进行再审,并于20XX年X年X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由于部分事实存在尚不明确之处,本院于本日进行第二次开庭。 为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合理判决,本次庭审请优恩公司负责人段方、郭建双出庭,协助了解情况,查清案件事实。 本次出庭人员除优恩公司外,与上次庭审完全一致。” 段方坐在那里,一副淡然自若的样子。 了解情况? 我可太了解了!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到时浩脸上错愕的表情了。 来吧来吧,赶紧开始吧! “原审被告人时浩,对庭内相关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问出这句话,刘林已经看向自己的笔记本。 开庭前,他已经把庭审的基本安排写的清清楚楚,接下来只要根据相关人员的发言适当调整一下就可以了。 “申请回避。” 时浩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一些。 公诉席上,翟明有些意外的抬起头。 段方和他的跟班没什么反应,只是觉得这四个字好像不太对,但是具体哪儿不对呢? 我又不是整天打官司,我哪知道? “好,既然没有异议的话.嗯?” 刘林怔住:“你说什么?你要申请回避?” “是,我申请回避。” 时浩点头。 “原审被告,我要提醒你一下,今天让优恩公司的负责人过来,是为了帮助对我们上次庭审没有查清的事实进行明确。 他们今天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的,如果你申请让他们回避,很多证据和事实都未必能够做出认定。” 刘林其实很想说,你让他们回避没有意义,甚至对自己还是不利的。 但法官的立场让他不能说出这种指向性明确的话,只能隐晦的提醒一下。 “我不是申请优恩公司的人回避。” 时浩这才意识到,由于太过紧张,他刚才没有说清申请回避的对象: “我是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回避?” 不止刘林,就连段方都懵了。 这是个什么路数? 所有人都没想到,时浩竟然会提出这样一个请求。 “回避的对象是谁?” 虽然心里满是疑惑,刘林还是问了下去。 “您。” 时浩有些小心翼翼的回答。 “我?” 旁边的方亭和李易路两位法官对视一眼,稍稍松了口气。 虽然被申请回避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干他们这行,每次被申请回避,都要担心是不是无意间跟哪个人有了莫名其妙的牵扯。 虽然自诩问心无愧,但怕就怕无心之举被有心之人利用。 现在被申请的不是自己,下意识的就轻松了一些。 “你申请我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时浩早就把文件夹里的东西都拿出来,从里面抽出来一张纸。 “这位刘法官,好像参与过我再审申请的审核?” 把纸上的内容又看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时浩才缓缓开口。 “啊?” 刘林傻眼了。 “老刘,你参与过吗?” 方亭和李易路都有些疑惑。 按照最高法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官参与过再审案件的复核程序,就不能再参与后续的审判工作。 可是之前下再审决定书的时候,负责审查的人员里好像没刘林吧? “如果法官需要的话,我这边有书面的回避申请。” 时浩非常贴心的扬了扬手里的A4纸。 书记员跟审判庭几位法官确认了一下,把时浩手里的纸拿了过去。 方亭和李易路凑过去看了看,扭头看向刘林。 “老刘?” 刘林的脸色不太好看:“这个案子,当事人那边在咱们院交了再审申请书,又到公诉院那边申请了一次。 咱们这边,是驳回了他们的再审申请,现在的再审,是公诉院提起了抗诉,我们才启动再审程序的。” 两位法官恍然。 虽然结果一样,都是启动再审程序,但是过程是可以有两种的。 第一种,就是法院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之后,直接决定再审。 第二种,则是当事人在公诉院那边提交再审申请,公诉院审查之后提起抗诉,再由法院来审查公诉院的抗诉,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本案显然是第二种情况。 在对公诉院的抗诉进行审查时,刘林并没有参与,所以再审决定书上并没有他的名字,这也是符合程序规定的。 但这个案子有一个特殊情况,在公诉院提起抗诉之前,时浩曾经向G市中院也提交了再审申请,只不过最后被驳回了。 而刘林正是当时直接负责这件事情的法官。 三位法官都有些无语。 他们知道,庭长让刘林参与这个案件,应该也是考虑到他对这个案件比较熟悉。 而且这案子最后是走的公诉院那边来的程序,刘林没有参与,作为合议庭的一员,从表面上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现在当事人提出来了,虽然最后再审是先从公诉院那边走的,但是你刘法官就是曾经参与过对我案件的复核。 就算你驳回了,你就说你是不是参与过吧? 那倒也的确是参与了。 三个法官同时有些拿捏不准了。 所以,参与了法院这边对再审申请的复核,但没有参与对公诉院抗诉的复核,属于规定中的情形吗? 纵使三个人加起来一百多岁,见多识广,也同时陷入了迷茫。 这种情况,貌似还都是第一次遇到? 毕竟再审案件本就不多,法院先驳回再审申请,公诉院继续提起抗诉的就更少了。 好巧不巧,这么一个特殊情况让他们给赶上了。 说不定整个G市中院都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所以该怎么处理呢? 三位法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陷入了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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