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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睁着眼说瞎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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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睁着眼说瞎话? 开庭日期很快定下来,果然跟曹坤山的案子合并审理了。 买卖行为的关联性本就很强,再加上郭天松主动投案自首,俩人又是同一个地方的,法院对他们合并审理,倒也不算太过意外。 同时,任真也得知了公诉机关那边的量刑建议。 曹坤山两年半,郭天松四年。 郭天松这四年,几乎是顶格判了。 得知被量了四年刑,郭天松差点就晕了过去。 “这只是公诉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不一定会采纳的。” 任真的安慰并没能让他宽心,郭天松挂了电话之后,急吼吼的就跑去公司安排后事了。 就算真去蹲四年大牢,公司也得照常运行啊。 这么多天的煎熬下来,郭天松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开庭日。 郭天松和曹坤山依次被带入被告席,审判长开始宣布案件来源以及起诉案由。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人罗新燕担任审判长,南书英、田超平担任审判员,公开审理本案。 C省H市明山区公诉院吕云文、徐常青出庭履行职务,第一被告人郭天松及其诉讼代理人任真,第二被告人曹坤山及其诉讼代理人张一烁,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郭天松、曹坤山,对庭内相关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此次的合议庭中有两位都是女法官,罗新燕扎着干练的马尾,看上去也就三十几岁。 “不申请。” “不回避。” 郭天松和曹坤山几乎同时回答。 “好,下面我们进入法庭调查环节,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席上,吕云文站起来,拿起手中的材料: “第一被告人郭天松,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 第二被告人曹坤山,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3月间,两名被告人在网络社群中结识,在得知郭天松开办有一家鹦鹉养殖场之后,曹坤山当即表示想要购买一些鹦鹉 曹坤山被捕之后,郭天松主动来到执法机关投案 郭天松虽然具有养殖鹦鹉的许可证明,但是并没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前提下,其行为属于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郭天松非法出售的鹦鹉虽然系人工养殖,但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根据我国最高法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被认定为我国刑法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以上事实有两名被告的聊天记录,交易流水,讯问笔录,H市动物园出具的鉴定报告等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曹坤山及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你们是否存在异议?” 罗新燕看向曹坤山。 虽然两名被告人前面有第一第二的字样,但只是为了方便区分,并不意味着法官在进行每一个程序时,都必须按照这个第一第二的顺序进行。 曹坤山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官看来,大概率不会有什么异议,所以就先对曹坤山发问。 “没有异议。” 果然,曹坤山的回答毫不犹豫。 “被告人郭天松及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你们是否存在异议?” 罗新燕看了过来,对于这个没有认罪认罚的被告,她心里其实是有些疑惑的。 因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子她办过不少,由于这个罪名的刑罚比较重,除非是那些坚信自己无罪的被告,大多都是早早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而从公诉院的量刑建议书也能看出来,郭天松的量刑在公诉院那是比曹坤山重不少的,竟然直到开庭前也不认罪,这被告的律师怎么搞的? 罗新燕或许听说过任真办的几个案子,但显然并不认识任真,下意识就把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归咎到了这个业余律师的身上。 “我我.” 郭天松磕磕巴巴,几个字都说不囫囵。 “我们有异议。” 任真站了起来,反正本来就还是要他来陈述异议的。 “那你们说一下对哪些部分存在异议,简单一点。” 罗新燕有些意外,但还是主持着庭审继续。 “首先对于公诉人所说的,郭天松和曹坤山相识的过程,以及两人之间发生了交易的行为,我们是认可的。” 听到这儿,法官们和公诉人已经开始皱眉了。 伱说有异议已经够让人意外了,但是你这个异议怎么更让人意外? 你都承认他们之间有交易行为了,这还能叫异议吗? “但是对于公诉人指控的,郭天松出售的鹦鹉,属于我国刑法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我方不予认可。” 任真很快解答了他们的疑惑:“如果郭天松卖给曹坤山的鹦鹉,并不是我国刑法规定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那么他的售卖行为自然不能构成犯罪。 基于此,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存有异议。” 审判长让他简单陈述,任真就没有过多废话,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至于具体到底怎么样,就要放在后面的庭审中,慢慢展开了。 “下面由公诉人分别对两名被告进行讯问,第二被告人曹坤山及其辩护律师,暂时庭外等候。” 随着罗新燕的指挥,曹坤山和张一烁跟着法警走了出去。 在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在讯问的时候,其他被告人是不能在场的,防止串供。 除非合议庭认为有必要,才可以传唤多名被告人同时在场,进行对质。 “公诉人,下面可以开始对郭天松进行讯问。” 法庭的门关上,罗新燕看向辩护席。 虽然在跟公诉人说话,但她更好奇的是,这个律师,为什么要说郭天松卖的鹦鹉不归刑法保护。 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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