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本站域名:166小说的简写谐音,很好记哦!好看的小说强烈推荐:纯文字文字更新速度最駃 秋风中蛮荒大漠的11月,风冷的就像刀子。虽然身后是能够遮蔽风雨的黑石山,站在天翔部落老营门口的巴特还是一阵阵冷得发抖,不过这比起自己在以前的青山部落时的情况好多了。这身上的粗皮硝制的皮衣,御寒的效果还是不错的。以往每到冬季,青山部落因为足够的粮食和御寒的皮毛。都会冻死,饿死很多人。能够坚持到第二年春暖花开那个季节的,往往十成中要去掉两到三成。至于自己会不会成为那幸运儿中的一个,谁也无从知道。 这一切的变化还都要从两个月前的那个清晨说起。这个叫做天翔部落的军队在一个无人防备的时机,攻入了他们的部落。部落里面的贵族被杀死的杀死,活捉的活捉。至于他们这样的贫民,只要放下武器,都被带回了天翔部落。 不过对于巴特来说,谁做部落的首领,甚至于归属于那个部落,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能叫这些在大漠中熬活的蛮荒人活下去,那就是一个好的首领,一个好的部落。 这一点上来说,巴特觉得这个天翔部落没有什么不好的。至少在这里吃得饱,穿得暖。而且和以前自己待的部落不一样。至于那里不一样,最大的感觉就是公平。在这里只要你努力,就有你的位置。 男人可以参加军队,只要训练努力,听从命令,就有饱饭吃。老弱妇孺也有适合他们的各种工作,只要肯干就不会饿死。这可和以前部落的男人优先的制度大不一样。这里有充足的水源,天翔部落的人居然能从深山中找到泉眼。还开垦了很多的荒地,种植了了很多根块茎的食物。这些东西既容易生长,也产量足够大。妇女儿童就可以胜任这些工作。据说那个东西叫做甘薯。 这里的军队也和自己以前的部落完全不同,先是要进行严格的队列和纪律训练。就连说话,走路,列阵都要严格的规定。自己当初为了适应这个可没少被教官教训。不过经过这种训练的部落勇士们,明显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巴特完全相信,这样的一百名士兵可以轻松打败以前部落的数百名勇士。因为经过这种训练的军队,就连攻击的频率与速度,都能保持相对的一致,和以前的各自为战完全是两种概念。 最厉害的还是由天翔部落的大首领,那个据说天降之子的翔大人训练的那支天选战队,那支队伍只有区区的三十人。但是在巴特看来,那些都是非人的存在。一拳能打碎石块,能驱动光亮的火球或者雷电。隔空就可以伤人。这已经超出了巴特的认知,这样的部落,那注定要成为这蛮荒中的至强存在的。 巴特站岗的这个位置是天翔部落最后垦荒的土地堆积起来的一个黄色高坡。上面用木头搭建了这个小小的岗楼,岗楼后面是一口小小的铁钟,一旦有敌情,方面数里外的情形,都能够看的明明白白。 巴特能够站在这里,靠的就是他当年在同辈猎人中最为锐利的一双眼睛。他能够比别热那多看出2里的路程,一向有鹰眼的称呼。这个岗位比起下面的哨探每天的伙食都多出两条鱼的。巴特对这个职位那可是相当在意的,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人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