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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唐刑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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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女继续说道接下来我给你们说说古之为国者,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知争端也。后世作为刑书,惟恐不备,俾民之知所避也。其为法虽殊,而用心则一,盖皆欲民之无犯也。然未知夫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而可使民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唐之刑书有四,曰:律、令、格、式。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国之政,必从事于此三者。其有所违及人之为恶而入于罪戾者,一断以律。律之为书,因隋之旧,为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

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为言耻也凡过之小者,捶挞以耻之。汉用竹,后世更以楚。书曰“扑作教刑“是也。二曰杖。杖者,持也可持以击也。书曰“鞭作官刑“是也。三曰徒。徒者,奴也盖奴辱之。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寘之圜土而教之,量其罪之轻重,有年数而舍。四曰流。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之于远也。五曰死。乃古大辟之刑也。

自隋以前,死刑有五,曰:罄、绞、斩、枭、裂。而流、徒之刑,鞭笞兼用,数皆逾百。至隋始定为:笞刑五,自十至于五十杖刑五,自六十至于百徒刑五,自一年至于三年流刑三,自一千里至于二千里死刑二,绞、斩。除其鞭刑及枭首、轩裂之酷。又有议、请、减、赎、当、免之法。唐皆因之。然隋文帝性刻深,而炀帝昏乱,民不胜其毒。

唐兴,高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及受禅,命纳言刘文静等损益律令。武德二年,颁新格五十三条,唯吏受赇、犯盗、诈冒府库物,赦不原。凡断屠日及正月、五月、九月不行刑。四年,高祖躬录囚徒,以人因乱冒法者众,盗非劫伤其主及征人逃亡、官吏枉法,皆原之。已而又诏仆射裴寂等十五人更撰律令,凡律五百,丽以五十三条。流罪三,皆加千里居作三岁至二岁半者悉为一岁。余无改焉。

太宗即位,诏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复定旧令,议绞刑之属五十,皆免死而断右趾。既而又哀其断毁支体,谓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复断人趾,吾不忍也。“王珪、萧瑀、陈叔达对曰:“受刑者当死而获生,岂惮去一趾?去趾,所以使见者知惧。今以死刑为断趾,盖宽之也。“帝曰:“公等更思之。“其后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驳律令四十余事,乃诏房玄龄与弘献等重加删定。玄龄等以谓“古者五刑,刖居其一。及肉刑既废,今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而又刖足,是六刑也。“于是除断趾法,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

太宗尝览明堂针灸图,见人之五藏皆近背,针灸失所,则其害致死,叹曰:“夫箠者,五刑之轻死者,人之所重。安得犯至轻之刑而或致死?“遂诏罪人无得鞭背。

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颋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决日,尚食勿进酒肉,教坊太常辍教习,诸州死罪三覆奏,其日亦蔬食,务合礼撤乐、减膳之意。“

故时律,兄弟分居,荫不相及,而连坐则俱死。同州人房强以弟谋反当从坐,帝因录囚为之动容,曰:“反逆有二:兴师动众一也,恶言犯法二也。轻重固异,而钧谓之反,连坐皆死,岂定法耶?“玄龄等议曰:“礼,孙为父尸,故祖有阴孙令,是祖孙重而兄弟轻。“于是令:“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皆配没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玄龄等遂与法司增损隋律,降大辟为流者九十二,流为徒者七十一,以为律定令一千五百四十六条,以为令又删武德以来敕三千余条为七百条,以为格又取尚书省列曹及诸寺、监、十六卫计帐以为式。

凡州县皆有狱,而京兆、河南狱治京师,其诸司有罪及金吾捕者又有大理狱。京师之囚,刑部月一奏,御史巡行之。每岁立春至秋及大祭祀、致齐,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及夜未明,假日、断屠月,皆停死刑。

京师决死,涖以御史、金吾,在外则上佐,余皆判官涖之。五品以上罪论死,乘车就刑,大理正涖之,或赐死于家。凡囚已刑,无亲属者,将作给棺,瘗于京城七里外,圹有甎铭,上揭以榜,家人得取以葬。

诸狱之长官,五日一虑囚。夏置浆饮,月一沐之疾病给医药,重者释械,其家一人入侍,职事散官三品以上,妇女子孙二人入侍。

天下疑狱谳大理寺不能决,尚书省众议之,录可为法者送秘书省。奏报不驰驿。经覆而决者,刑部岁以正月遣使巡覆,所至,阅狱囚杻校、粮饷,治不如法者。杻校钳锁皆有长短广狭之制,量囚轻重用之。

囚二十日一讯,三讯而止,数不过二百。

凡杖,皆长三尺五寸,削去节目。讯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有半。

死罪校而加杻,官品勋阶第七者,锁禁之。轻罪及十岁以下至八十以上者、废疾、侏儒、怀妊皆颂系以待断。

居作者著钳若校,京师隶将作,女子隶少府缝作。旬给假一日,腊、寒食二日,毋出役院。病者释钳校、给假,疾差陪役。谋反者男女奴婢没为官奴婢,隶司农,七十者免之。凡役,男子入于蔬圃,女子入于厨饎。

流移人在道疾病,妇人免乳,祖父母、父母丧,男女奴婢死,皆给假,授程粮。

非反逆缘坐,六岁纵之,特流者三岁纵之,有官者得复仕。

初,太宗以古者断狱,讯于三槐、九棘,乃诏:“死罪,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尚书等平议之三品以上犯公罪流、私罪徒,皆不追身。“凡所以纤悉条目,必本于仁恕。然自张蕴古之死也,法官以失出为诫,有失入者,又不加罪,自是吏法稍密。帝以问大理卿刘德威,对曰:“律,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无辜,而失出为大罪,故吏皆深文。“帝矍然,遂命失出入者皆如律,自此吏亦持平。

十四年,诏流罪无远近皆徙边要州。后犯者浸少。十六年,又徙死罪以实西州,流者戍之,以罪轻重为更限。

广州都督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曰:“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其令有司设藁席于南郊三日,朕将请罪。“房玄龄等曰:“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

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然尝谓群臣曰:“吾闻语曰:一岁再赦,好人暗哑。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讫太宗世,用之无所变改。

高宗初即位,诏律学之士撰律疏。又诏长孙无忌等增损格敕,其曹司常务曰留司格,颁之天下曰散颁格。龙朔、仪凤中,司刑太常伯李敬玄、左仆射刘仁轨相继又加刊正。

武后时,内史裴居道、凤阁侍郎韦方质等又删武德以后至于垂拱诏敕为新格,藏于有司,曰垂拱留司格。神龙元年,中书令韦安石又续其后至于神龙,为散颁格。睿宗即位,户部尚书岑羲等又著太极格。

玄宗开元三年,黄门监卢怀慎等又著开元格。至二十五年,中书令李林甫又著新格,凡所损益数千条,明年,吏部尚书宋璟又著后格,皆以开元名书。天宝四载,又诏刑部尚书萧炅稍复增损之。肃宗、代宗无所改造。至德宗时,诏中书门下选律学之士,取至德以来制敕奏谳,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

宪宗时,刑部侍郎许孟容等删天宝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

文宗命尚书省郎官各删本司敕,而丞与侍郎覆视,中书门下参其可否而奏之,为大和格后敕。开成三年,刑部侍郎狄兼篸采开元二十六年以后至于开成制敕,删其繁者,为开成详定格。

宣宗时,左卫率府仓曹参军张戣以刑律分类为门,而附以格敕,为大中刑律统类,诏刑部颁行之。

此其当世所施行而著见者,其余有其书而不常行者,不足纪也。

书曰:“慎乃出令。“盖法令在简,简则明,行之在久,久则信,而中材之主,庸愚之吏,常莫克守之,而喜为变革。至其繁积,则虽有精明之士不能遍习,而吏得上下以为奸,此刑书之弊也。盖自高宗以来,其大节鲜可纪,而格令之书,不胜其繁也。

高宗既昏懦,而继以武氏之乱,毒流天下,几至于亡。自永徽以后,武氏已得志,而刑滥矣。当时大狱,以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杂按,谓之“三司“,而法吏以惨酷为能,至不释枷而笞棰以死者,皆不禁。律有杖百,凡五十九条,犯者或至死而杖未毕,乃诏除其四十九条,然无益也。武后已称制,惧天下不服,欲制以威,乃修后周告密之法,诏官司受讯,有言密事者,驰驿奏之。自徐敬业、越王贞、琅邪王冲等起兵讨乱,武氏益恐。乃引酷吏周兴、来俊臣辈典大狱,与侯思止、王弘义、郭弘霸、李敬仁、康目韦、卫遂忠等集告事数百人,共为罗织,构陷无辜。自唐之宗室与朝廷之士,日被告捕,不可胜数,天下之人,为之仄足,如狄仁杰、魏元忠等皆几不免。左台御史周矩上疏曰:“比奸憸告讦,习以为常。推劾之吏,以深刻为功,凿空争能,相矜以虐。泥耳囊头,摺胁签爪,县发燻耳,卧邻秽溺,刻害支体,糜烂狱中,号曰狱持闭绝食饮,昼夜使不得眠,号曰宿囚。残贼威暴,取决目前。被诬者苟求得死,何所不至?为国者以仁为宗,以刑为助,周用仁而昌,秦用刑而亡。愿陛下缓刑用仁,天下幸甚!“武后不纳。麟台正字陈子昂亦上书切谏,不省。及周兴、来俊臣等诛死,后亦老,其意少衰,而狄仁杰、姚崇、宋璟、王及善相与论垂拱以来酷滥之冤,太后感寤,由是不复杀戮。然其毒虐所被,自古未之有也。大足元年,乃诏法司及推事使敢多作辩状而加语者,以故入论。中宗、韦后继以乱败。

玄宗自初即位,励精政事,常自选太守、县令,告戒以言,而良吏布州县,民获安乐,二十年间,号称治平,衣食富足,人罕犯法。是岁刑部所断天下死罪五十八人,往时大理狱,相传鸟雀不栖,至是有鹊巢其庭树,群臣称贺,以为几致刑错。然而李林甫用事矣,自来俊臣诛后,至此始复起大狱,以诬陷所杀数十百人,如韦坚、李邕等皆一时名臣,天下冤之。而天子亦自喜边功,遣将分出以击蛮夷,兵数大败,士卒死伤以万计,国用耗乏,而转漕输送,远近烦费,民力既弊,盗贼起而狱讼繁矣。天子方侧然,诏曰:“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棰以至死,其皆免,以配诸军自效。民年八十以上及重疾有罪,皆勿坐。侍丁犯法,原之俾终养。“以此施德其民。然巨盗起,天下被其毒,民莫蒙其赐也。

安、史之乱,伪官陆大钧等背贼来归,及庆绪奔河北,胁从者相率待罪阙下,自大臣陈希烈等合数百人。以御史大夫李岘、中丞崔器等为三司使,而肃宗方喜刑名,器亦刻深,乃以河南尹达奚珣等三十九人为重罪,斩于独柳树者十一人,珣及韦恒腰斩,陈希烈等赐自尽于狱中者七人,其余决重杖死者二十一人。以岁除日行刑,集百官临视,家属流窜。初,史思明、高秀岩等皆自拔归命,闻珣等被诛,惧不自安,乃复叛。而三司用刑连年,流贬相继。及王玙为相,请诏三司推核未已者,一切免之。然河北叛人畏诛不降,兵连不解,朝廷屡起大狱。肃宗后亦悔,叹曰:“朕为三司所误。“临崩,诏天下流人皆释之。

代宗性仁恕,常以至德以来用刑为戒。及河、洛平,下诏河北、河南吏民任伪官者,一切不问。得史朝义将士妻子四百余人,皆赦之。仆固怀恩反,免其家,不缘坐。剧贼高玉聚徒南山,啗人数千,后擒获,会赦,代宗将贷其死,公卿议请为菹醢,帝不从,卒杖杀之。谏者常讽帝政宽,故朝廷不肃。帝笑曰:“艰难时无以逮下,顾刑法峻急,有威无恩,朕不忍也。“即位五年,府县寺狱无重囚。故时,别敕决人捶无数。宝应元年,诏曰:“凡制敕与一顿杖者,其数止四十至到与一顿及重杖一顿、痛杖一顿者,皆止六十。“

德宗性猜忌少恩,然用刑无大滥。刑部侍郎班宏言:“谋反、大逆及叛、恶逆四者,十恶之大也,犯者宜如律。其余当斩、绞刑者,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故时,死罪皆先决杖,其数或百或六十,于是悉罢之。

宪宗英果明断,自即位数诛方镇,欲治僣叛,一以法度,然于用刑喜宽仁。是时,李吉甫、李绛为相。吉甫言:“治天下必任赏罚,陛下频降赦令,蠲逋负,赈饥民,恩德至矣。然典刑未举,中外有懈怠心。“绛曰:“今天下虽未大治,亦未甚乱,乃古平国用中典之时。自古欲治之君,必先德化,至暴乱之世,始专任刑法。吉甫之言过矣。“宪宗以为然。司空于頔亦讽帝用刑以收威柄,帝谓宰相曰:“頔怀奸谋,欲朕失人心也。“元和八年,诏:“两京、关内、河东、河北、淮南、山南东西道死罪十恶、杀人、铸钱、造印,若强盗持仗劫京兆界中及它盗赃逾三匹者,论如故。其余死罪皆流天德五城,父祖子孙欲随者,勿禁。“盖刑者,政之辅也。政得其道,仁义兴行,而礼让成俗,然犹不敢废刑,所以为民防也,宽之而已。今不隆其本、顾风俗谓何而废常刑,是弛民之禁,启其奸,由积水而决其防。故自玄宗废徒杖刑,至是又废死刑,民未知德,而徒以为幸也。

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大理少卿崔杞奏曰:“国家法度,高祖、太宗定制二百余年矣。周礼:正月布刑,张之门闾及都鄙邦国,所以屡丁宁,使四方谨行之。大理寺,陛下守法之司也。今别设参酌之官,有司定罪,乃议其出入,是与夺系于人情,而法官不得守其职。昔子路问政,孔子曰:必也正名乎。臣以为参酌之名不正,宜废。“乃罢之。

大和六年,兴平县民上官兴以醉杀人而逃,闻械其父,乃自归。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就刑免父,请减死。诏两省议,以为杀人者死,百王所守若许以生,是诱之杀人也。谏官亦以为言。文宗以兴免父囚,近于义,杖流灵州,君子以为失刑。文宗好治,躬自谨畏,然阉宦肆孽不能制。至诛杀大臣,夷灭其族,滥及者不可胜数,心知其冤,为之饮恨流涕,而莫能救止。盖仁者制乱,而弱者纵之,然则刚强非不仁,而柔弱者仁之贼也。

武宗用李德裕诛刘稹等,大刑举矣,而性严刻。故时,窃盗无死,所以原民情迫于饥寒也,至是赃满千钱者死,至宣宗乃罢之。而宣宗亦自喜刑名,常曰:“犯我法,虽子弟不宥也。“然少仁恩,唐德自是衰矣。

盖自高祖、太宗除隋虐乱,治以宽平,民乐其安,重于犯法,致治之美,几乎三代之盛时。考其推心恻物,其可谓仁矣!自高宗、武后以来,毒流邦家,唐祚绝而复续。玄宗初励精为政,二十年间,刑狱减省,岁断死罪才五十八人。以此见致治虽难,勉之则易,未有为而不至者。自此以后,兵革遂兴,国家多故,而人主规规,无复太宗之志。其虽有心于治者,亦不能讲考大法,而性有宽猛,凡所更革,一切临时苟且,或重或轻,徒为繁文,不足以示后世。而高祖、太宗之法,仅守而存。故自肃宗以来,所可书者几希矣懿宗以后,无所称焉。

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其师傅之道中绝,而简编脱乱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其后传注、笺解、义疏之流,转相讲述,而圣道粗明,然其为说固已不胜其繁矣。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来世次,国家兴灭终始,僣窃伪乱,史官备矣。而传记、,外暨方言、地理、职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自孔子在时,方脩明圣经以绌缪异,而老子著书论道德。接乎周衰,战国游谈放荡之士,田骈、慎到、列、庄之徒,各极其辩而孟轲、荀卿始专脩孔氏,以折异端。然诸子之论,各成一家,自前世皆存而不绝也。夫王迹熄而诗亡,离骚作而文辞之士兴。历代盛衰,文章与时高下。然其变态百出,不可穷极,何其多也。自汉以来,史官列其名氏篇第,以为六艺、九种、七略至唐始分为四类,曰经、史、子、集。而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其著录者,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呜呼,可谓盛矣!

六经之道,简严易直而天人备,故其愈久而益明。其余作者众矣,质之圣人,或离或合。然其精深闳博,各尽其术,而怪奇伟丽,往往震发于其间,此所以使好奇博爱者不能忘也。然凋零磨灭,亦不可胜数,岂其华文少实,不足以行远欤?而俚言俗说,猥有存者,亦其有幸不幸者欤?今著于篇,有其名而亡其书者,十盖五六也,可不惜哉。

初,隋嘉则殿书三十七万卷,至武德初,有书八万卷,重复相糅。王世充平,得隋旧书八千余卷,太府卿宋遵贵监运东都,浮舟溯河,西致京师,经砥柱舟覆,尽亡其书。贞观中,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继为秘书监,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玄宗命左散骑常侍、昭文馆学士马怀素为脩图书使,与右散骑常侍、崇文馆学士褚无量整比。会幸东都,乃就乾元殿东序检校。无量建议:御书以宰相宋璟、苏颋同署,如贞观故事。又借民间异本传录。及还京师,迁书东宫丽正殿,置修书院于著作院。其后大明宫光顺门外、东都明福门外,皆创集贤书院,学士通籍出入。既而太府月给蜀郡麻纸五千番,季给上谷墨三百三十六丸,岁给河间、景城、清河、博平四郡兔千五百皮为笔材。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其本有正有副,轴带帙签皆异色以别之。

安禄山之乱,尺简不藏。元载为相,奏以千钱购书一卷,又命拾遗苗发等使江淮括访。至文宗时,郑覃侍讲,进言经籍未备,因诏秘阁搜采,于是四库之书复完,分藏于十二库。黄巢之乱,存者盖鲜。昭宗播迁,京城制置使孙惟晟敛书本军,寓教坊于秘阁,有诏还其书,命监察御史韦昌范等诸道求购,及徙洛阳,荡然无遗矣。

甲部经录,其类十一:一曰易类,二曰书类,三曰诗类,四曰礼类,五曰乐类,六曰春秋类,七曰孝经类,八曰论语类,九曰谶纬类,十曰经解类,十一曰小学类。凡著录四百四十家,五百九十七部,六千一百四十五卷。不著录一百一十七家,三千三百六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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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卜商传二卷

孟喜章句十卷

京房章句十卷

费直章句四卷

马融章句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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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表注五卷

董遇注十卷

宋忠注十卷

王肃注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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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绩注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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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辉注十卷

蜀才注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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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颖注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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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外传十卷

卜商集序二卷

又翼要十卷

毛苌传十卷

郑玄笺毛诗诂训二十卷

又谱三卷

王肃注二十卷

又杂义驳八卷

问难二卷

叶遵注二十卷

崔灵恩集注二十四卷

义注五卷

刘桢义问十卷

王基毛诗驳五卷

毛诗杂答问五卷

杂义难十卷

孙毓异同评十卷

杨乂毛诗辨三卷

陈统难孙氏诗评四卷

又表隐二卷

元延明谊府三卷

张氏义疏五卷

陆玑草木鸟兽鱼虫疏二卷

谢沈释义十卷

刘氏序义一卷

刘炫述义三十卷

鲁世达音义二卷

郑玄等诸家音十五卷

王玄度注毛诗二十卷

毛诗正义四十卷

许叔牙毛诗纂义十卷

成伯玙毛诗指说一卷

又断章二卷

毛诗草木虫鱼图二十卷

右诗类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二十二卷。

大戴德礼记十三卷

又丧服变除一卷

郑玄注小戴圣礼记二十卷

又礼议二十卷

礼记音三卷

三礼目录一卷

注周官十三卷

音三卷

注仪礼十七卷

丧服变除一卷

注丧服纪一卷

卢植注小戴礼记二十卷

马融周官传十二卷

又注丧服记一卷

王肃注小戴礼记三十卷

又注周官十二卷

注仪礼十七卷

音二卷

丧服要记一卷

注丧服纪一卷

郑小同礼记义记四卷

袁准注仪礼一卷

孔伦注一卷

陈铨注一卷

蔡超宗注二卷

田僧绍注二卷

傅玄周官论评十二卷

杜预丧服要集议三卷

贺循丧服谱一卷

又丧服要记五卷

干宝注周官十二卷

又答周官驳难五卷

李轨小戴礼记音二卷

尹毅音二卷

徐邈音三卷

徐爰音二卷

司马伷周官宁朔新书八卷

又礼记宁朔新书二十卷

戴颙月令章句十二卷

又中庸传二卷

缑氏要钞六卷

王逡之注丧服五代行要记十卷

徐广礼论问答九卷

范甯礼问九卷

又礼论答问九卷

射慈小戴礼记音二卷

又丧服天子诸侯图一卷

崔游丧服图一卷

蔡谟丧服谱一卷

丧服要难一卷

伊说注周官十卷

孙炎注礼记三十卷

叶遵注十二卷

董勋问礼俗十卷

刘俊礼记评十卷

吴商杂礼义十一卷

何承天礼论三百七卷

颜延之礼逆降议三卷

任预礼论条牒十卷

又礼论帖三卷

礼论钞六十六卷

庾蔚之礼记略解十卷

又注丧服要记五卷

礼论钞二十卷

王俭礼仪答问十卷

又礼杂答问十卷

丧服古今集记三卷

荀万秋礼杂钞略二卷

傅隆礼议一卷

梁武帝礼大义十卷

周舍礼疑义五十卷

何佟之礼记义十卷

又礼答问十卷

戚寿杂礼义问答四卷

贺瑒礼论要钞一百卷

贺述礼统十二卷

崔灵恩周官集注二十卷

又三礼义宗三十卷

元延明三礼宗略二十卷

皇侃礼记讲疏一百卷

又义疏五十卷

丧服文句义十卷

沈重周礼义疏四十卷

又礼记义疏四十卷

熊安生义疏四十卷

刘芳义证十卷

沈文阿丧服经傅义疏四卷

又丧服发题二卷

夏侯伏朗三礼图十二卷

礼记隐二十六卷

礼类聚十卷

礼仪杂记故事十一卷

礼统郊祀六卷

礼论要钞十三卷

区分十卷

礼论钞略十三卷

礼记正义七十卷

贾公彦礼记正义八十卷

又周礼疏五十卷

仪礼疏五十卷

魏征次礼记二十卷

王玄度周礼义决三卷

又注礼记二十卷

元行冲类礼义疏五十卷

御刊定礼记月令一卷

成伯玙礼记外传四卷

王元感礼记绳愆三十卷

王方庆礼经正义十卷

礼杂问答十卷

李敬玄礼论六十卷

张镒三礼图九卷

陆质类礼二十卷

韦彤五礼精义十卷

丁公著礼志十卷

礼记字例异同一卷

丘敬伯五礼异同十卷

孙玉汝五礼名义十卷

杜肃礼略十卷

张频礼粹二十卷

右礼类六十九家,九十六部,一千八百二十七卷。

桓谭乐元起二卷

又琴操一卷

孔衍琴操二卷

荀勖太乐杂歌辞三卷

又太乐歌辞二卷

乐府歌诗十卷

谢灵运新录乐府集十一卷

信都芳删注乐书九卷

留进管弦记十二卷

凌秀管弦志十卷

公孙崇钟磬志二卷

梁武帝乐社大义十卷

又乐论三卷

沈重钟律五卷

释智匠古今乐录十三卷

郑译乐府歌辞八卷

又乐府声调六卷

苏夔乐府志十卷

李玄楚乐经三十卷

元殷乐略四卷

又声律指归一卷

翟子乐府歌诗十卷

又三调相和歌辞五卷

刘氏、周氏琴谱四卷

陈怀琴谱二十一卷

汉魏吴晋鼓吹曲四卷

琴集历头拍簿一卷

外国伎曲三卷

又一卷

论乐事二卷

历代曲名一卷

推七音一卷

十二律谱义一卷

鼓吹乐章一卷

李守真古今乐记八卷

萧吉乐谱集解二十卷

武后乐书要录十卷

赵邪利琴叙谱九卷

张文收新乐书十二卷

刘贶太乐令壁记三卷

徐景安历代乐仪三十卷

崔令钦教坊记一卷

吴兢乐府古题要解一卷

郗昂乐府古今题解三卷

段安节乐府杂录一卷

窦璡正声乐调一卷

玄宗金凤乐一卷

萧祜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赵惟暕琴书三卷

陈拙大唐正声新址琴谱十卷

吕渭广陵止息谱一卷

李良辅广陵止息谱一卷

李约东杓引谱一卷

齐嵩琴雅略一卷

王大力琴声律图一卷

陈康士琴谱十三卷

又琴调四卷

琴谱一卷

离骚谱一卷

赵邪利琴手势谱一卷

南卓羯鼓录一卷

右乐类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

左丘明春秋外传国语二十卷

董仲舒春秋繁露十七卷

春秋谷梁传十五卷

春秋公羊传五卷严彭祖述。

贾逵春秋左氏长经章句二十卷

又解诂三十卷

春秋三家训诂十二卷

董遇左氏经传章句三十卷

王肃注三十卷

又国语章句二十二卷

王朗注左氏十卷

土燮注春秋经十一卷

杜预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又释例十五卷

音三卷

郑众牒例章句九卷

颍容释例七卷

刘寔条例十卷

方范经例六卷

何休左氏膏盲十卷

又公羊解诂十三卷

春秋汉议十卷

公羊条传一卷

墨守一卷

谷梁废疾三卷

服虔左氏解谊三十卷

又膏盲释痾五卷

春秋成长说七卷

塞难三卷

音隐一卷

驳何氏春秋汉议十一卷

王玢达长义一卷

孙毓左氏传义注三十卷

又贾服异同略五卷

梁简文帝左氏传例苑十八卷

干宝春秋函传十六卷

序论一卷

殷兴左氏释滞十卷

何始真春秋左氏区别十二卷

张冲春秋左氏义略三十卷

严彭祖春秋图七卷

吴略春秋经传诡例疑隐一卷

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三卷

王延之旨通十卷

顾启期大夫谱十一卷

李谧丛林十二卷

崔灵恩立义十卷

申先儒传例十卷

沈宏经传解六卷

又文苑六卷

嘉语六卷

沈文阿义略二十七卷

刘炫攻昧十二卷

又规过三卷

述议三十七卷

高贵乡公左氏音三卷

曹耽、荀讷音四卷

李轨音三卷

孙邈音三卷

王元规音三卷

孔氏公羊集解十四卷

王愆期注公羊十二卷

又难答论一卷

高袭传记十二卷

荀爽、徐钦答问五卷

刘寔左氏牒例二十卷

又公羊违义三卷

王俭音二卷

春秋谷梁传段肃注十三卷

唐固注谷梁十二卷

又注国语二十一卷

麋信注谷梁十二卷

又左氏传说要十卷

张靖集解十一卷

程阐经传集注十六卷

孔衍训注十三卷

范甯集注十二卷

徐乾注十三卷

徐邈注十二卷

又传义十卷

音一卷

沈仲义集解十卷

萧邕问传义三卷

刘兆三家集解十一卷

韩益三传论十卷

胡讷集撰三传经解十一卷

又三传评十卷

潘叔度春秋成集十卷

又合三传通论十卷

江熙公羊谷梁二传评三卷

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二卷

卢翻注国语二十一卷

韦昭注二十一卷

孔晁解二十一卷

春秋辨证明经论六卷

左氏音十二卷

左氏钞十卷

春秋辞苑五卷

杂义难五卷

左氏杜预评二卷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杨士勋谷梁疏十二卷

王玄度注春秋左氏传

虞藏用春秋后语十卷

高重春秋纂要四十卷

许康佐等集左氏传三十卷

徐文远左传义疏六十卷

又左传音三卷

阴弘道春秋左氏传序一卷

李氏左传异同例十三卷

冯伉三传异同三卷

刘轲三传指要十五卷

韦表微卢春秋三传总例二十卷

王元感春秋振滞二十卷

韩滉春秋通一卷

陆质集注春秋二十卷

又集传春秋纂例十卷

春秋微旨二卷

春秋辨疑七卷

樊宗师春秋集传十五卷

春秋加减一卷

李瑾春秋指掌十五卷

张杰春秋图五卷

又春秋指元十卷

裴安时左氏释疑七卷

第五泰左传事类二十卷

成玄公谷总例十卷

陆希声春秋通例三卷

陈岳折衷春秋三十卷

郭翔春秋义鉴三十卷

柳宗元非国语二卷

右春秋类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

古文孝经孔安国传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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