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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书轩 > 都市小说 > 七零年代疯批夫妇 > 第 107 章 造孽啊!兔兔我啊,被预定了捏!

第 107 章 造孽啊!兔兔我啊,被预定了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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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真的没有时间给周斯年做,明黛带着他在空间内整理要送去京城的东西 马上又要去县城送蘑菇了,正好把京城来的东西取回来。 明黛整理了些玉米穇子、黄豆、小米、红枣、榛子、山核桃和栗子,每样小半袋子,全部分装好。 明黛给出的特产名单上,吸引牛主任夫妻俩的主要是山货和肉干。 榛蘑、香菇、木耳和野菜干,加上一袋子的肉干,在京城也是十分能拿出手的节礼了。 肉干是空间仓库里的,主要是野猪肉。 明黛吃着不是很好吃,有些柴和腥,但是其他人不这么认为,在猪肉全靠抢的年月,野猪肉也是十分受欢迎的。 全部打理好,只等明天柳三爷来接他们过去县城。 弄完后,明黛去厨房看了看,昨晚她把之前在草集市换的兔子干泡上了,打算今天中午吃。 外面,周斯年正在给狗爬犁洗澡。 看着被泡沫覆盖的爬犁,明黛有种淡淡的无力感,好好的人往熊孩子方向发展了,咋掰回来啊! “周斯年,没有狗,这个你来拉吗?” 周斯年拿着小刷子,仔细清理着狗爬犁,细节到位。 “我有狗。”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说了。 明黛猛然想到了排骨牛:“你有?哪里来的?!!” 周斯年拿着水管冲水,泡沫被冲的到处飞。 “我打架赢来的。” 明黛拧眉:“打架?跟谁打的?什么时候?” 周斯年想了想:“上次的时候。跟谁?我也不知道跟谁?但我知道它们在哪!” 。。。。。。 明黛松了口气,应该是哪家养了狗,他跟人打完架,人家答应把狗给他玩的吧。 “那行吧,你干完活,等会去菜地摘点芹菜和香菜。” 周斯年眨巴着眼睛问:“中午吃什么?” “吃兔子,啤酒兔,再焖大米饭。” 周斯年歪头回想了一下:“兔子,我吃过兔子。” 明黛好奇:“你吃过?” 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提起吃过的东西。 周斯年点头:“吃了,放锅底烧了吃的,就是不听话,老跑,得堵上。” 明黛瑟瑟发抖,小心翼翼的问:“额,兔子你怎么不放血就烧了?” 明明记得给羊放血来着,还差点把柳大柱吓晕了。 周斯年停下手里的动作,眉飞色舞的给明黛比划:“兔子不好吃,但是好闻啊!而且它比羊好看,毛绒绒的,可好摸了。 我看到村里人抓到过,说这是兔子,得烤着吃。我也抓了一只,放了血,剥掉皮就不好看了,烤了也难吃的很,又腥又臭,还咬不动的。 后面,我发现带着毛烧刚刚好,虽然一样难吃,但是烧的时候闻起来很香! 你要是喜欢,等夏天我抓兔子,也烤给你闻闻。” 谁要闻啊! 这是什么脑回路!! 谁家烤兔子只用来闻,不吃的啊! 你闻到的是兔毛燃烧时候发出的蛋白质燃烧的气味,能不香吗! 就是香也不能活生生的烤啊! 遇见你,兔子真是倒了大霉了! 明黛深吸一口气,义正言辞的告诉周斯年:“不能这么干!我们可以吃兔子,但是不能虐待它,你把兔子活生生烤了,不觉得它很疼吗?” 周斯年有些不服气,瞅了明黛一眼,小声嘟囔:“它也没说它疼啊。” 明黛:。。。。。。 “反正你以后不准再活烤任何动物了!知道了吗?想吃啥,杀了交给我来做,咱们吃可以,但是得让人家愉快的前往极乐世界,要不神仙会惩罚我们的!” 周斯年听到她说神仙会惩罚,瞬间变了脸色,他现在可怕神仙洞府被收走,他又要饿肚子了。 于是郑重点头:“好的,我记住了,以后杀都交给你来杀!” 明黛翻了个白眼:合着就让神仙惩罚我呗,你是不是忘记了,神仙洞府在我这哪! 最后,周斯年还犹豫了一下,认真的向明黛建议道:“要不还是吃羊吧,羊不好看,但是好吃,傻狍子也行,它是笨了点,但是也好吃。我保证一刀杀死,绝对不让它们痛苦! 兔子。。。兔子好看,但是真的不好吃。” 明黛叹口气,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最后,她拍了下蹲着的周斯年肩膀:“等咱们从县城回来,就安排针灸吧。” 可不能再傻下去了,多吓人啊! 周斯年摸了摸头上的凹陷,瘪了下嘴:“好吧,你扎我的时候,选的针,细一点,别太粗。” 明黛同情的看着他:“我尽量。” 让周斯年刷完爬犁,去地里摘点芹菜和香菜,明黛神情恍惚的回到厨房。 看着泡在水里的兔子干,想到死在周斯年手里的兔子的惨状,一时间不要知道谁更可怜一些。 造孽啊! 算了,兔兔这么可爱,还是用啤酒炖一下,香香的送走它们吧! 把泡好的兔子干按照部位斩开,剁成小块。 起锅烧油,油热下葱姜蒜和干辣椒,这几天明黛打算只给周斯年药浴,辣椒就放的多了点。 煸炒出香味后,把兔子干放进去,沿着锅边倒入一圈生抽和醋,老抽上色。 明黛没在仓库找到豆瓣酱,打算哪天自己做点。 舀了一小勺豆豉放进去,煸炒出香味,倒入两瓶啤酒,盖上盖子开始炖煮。 周斯年洗完爬犁,端着小菜筐进来,站在岛台边,一边吸鼻子,一边摘芹菜,香菜他是不碰的,摘的时候都是带着手套摘的。 明黛把菜筐接过来:“我来弄,你去蒸米饭。” 周斯年听话的去舀米淘洗,小嘴叭叭的又开始点餐:“明黛,我们再出去吃一次米饭吧,我想吃那个干米饭泡菜。” 明黛把芹菜叶子摘掉:“那叫锅巴,等从县城回来吃,我也想吃了。” 倒是可以尝试做下蟹黄锅巴,年前要炸丸子,正好可以一起做了。 米饭焖好了,砂锅里的啤酒兔也好了。 明黛打开锅盖,往里面滴了几滴藤椒油,把芹菜段放进去搅拌均匀,盖上盖子再焖两分钟。 两分钟后,明黛把盖子打开,浓烈的香气让两人齐齐咽口水。 周斯年举着盘子递给她,很是迫不及待,一点没有刚刚嫌弃兔子的模样了。 明黛先给他盛了一盘子,自己又盛了一盘子,区别是他的不放香菜。 兔子肉经过一个冬天的风干,变得十分的紧实,加上是野兔,运动量超标,肉质十分的q弹。 啤酒不仅能很好的祛除掉了兔子的腥气,其中的二氧化碳可改变肉的组织结构,让肉软烂,分解胶原蛋白,让肉更快煮熟。 一口下去,兔子肉不仅鲜香q弹,也十分好脱骨,一点也不塞牙。 配上裹满肉汁的芹菜,清脆又解腻,啤酒独有的麦香更是加分。 “啊!” “啊!” 两人瘫坐在椅子上,看着空荡荡的盘子和碗,真正做到了菜光、饭光的光盘行动。 周斯年兴奋的开口:“明黛,等草长出来了,我们去抓兔子吧,我知道它们住在哪里。” 明黛想了想:“行,到时候多抓点兔子在空间养,野兔太柴了,家养的兔子肥一点,更香!” 周斯年眼里的星星手牵手转圈圈:“好啊!好啊!好啊!” 吃完饭,周斯年收拾厨房,明黛去草地上看了看排骨牛。 大排和小排已经能站立起来了,这会正在吃周斯年割下来的红薯藤,看到她过来也不害怕,用依旧浑浊的眼睛看着她。 明黛给它们检查了一下,恢复的很不错,只要能能吃能喝,就死不了了。 给它们饮水的大盆里放了些盐巴,明黛去了玉米地。 这时候的玉米已经出苗,且因为空间温度的问题,长的很高了,再过一段时间就有鲜嫩的玉米吃了。 最后,明黛看了下暂时充当澡堂子的池塘,想着要找些鱼养起来,仓库里只有咸鱼,她想吃新鲜的鱼头炖豆腐了。 回来的时候,看到了周斯年放墙角晾着的狗爬犁。 周斯年不仅把它洗干净了,还把明黛给他的红纱巾系在了车头。 真爱,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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