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医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锅、烧烤、奶茶、可乐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庄子昂盯着主治医生陈德修,一脸诚恳。 因为他隐隐感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有些不妙。 陈德修五十岁左右年纪,地中海发型,戴着厚厚的金丝眼镜。 身后满满一面墙的锦旗,默默诉说着他的医术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么轻飘飘一句话,在庄子昂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 震耳欲聋! 陈德修递过来的诊断书上,打印着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其中那个“癌”字,格外扎眼。 “陈医生,我才十八岁。” “比你更年轻的,我这辈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三个月,看开一点,人都逃不开这一天。” …… 庄子昂手握诊断书,不记得是怎样离开医院的。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撞倒了好几辆共享单车。 十八岁的年纪,在这桃花盛开的季节,生命却已经开始倒计时。 三个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个小时…… 陈德修说三个月,实际上可能没那么多。 弹指一挥间,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没有特别难过。 说内心话,庄子昂对这个世界并没有多么眷恋。 人世间的美好,跟他好像没什么关系。 爱情是什么? 是“燕子,没了你我可怎么活”。 是“阿里嘎多美羊羊桑”。 亲情是什么? 自打五岁那年,父母离婚以后,他就很少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个晚上睡觉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像个彻头彻尾的外人。 只有去远在乡下的爷爷家,才能寻求一丝难得的心灵慰藉。 庄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岁的原因,是来都来了这个世界,总不能主动寻死。 这下患上绝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后三个月,就让我从容赴死,谁都别来烦我。 “老板,给我一只烧鸡,不用宰,我就抱着整只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热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变态辣,多放葱花。” …… 庄子昂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洪七公抱着整只叫花鸡啃时,就特别向往。 今天终于实现了。 迎着路人异样的眼光,啃得满嘴流油。 心中却有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路过批发市场,庄子昂花三十块,买了一件花衬衫。 颜色非常艳俗,穿着活像个古惑仔。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非常满意。 从小到大,他都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学生。 但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面。 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装什么纯? 最后三个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实的庄子昂。 穿着张扬的花衬衫,提着啃了一半的烧鸡,庄子昂被保安拦在了校门口。 直到他出示了学生证和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保安又打电话确认了一下,才放他进去。 “唉,现在的学生,流里流气,像什么话嘛!” 庄子昂踏入校门,听着身后保安大叔的叹息,觉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这个流里流气的学生,已经连续两年排名全年级第一。 是市里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只是对此刻的庄子昂来说,这些都是虚名而已。 他不会再被这些所谓的光环束缚。 正值下课时间,操场上闹哄哄的。 9班的教室门外,几个学生在追逐打闹。 当穿得大公鸡一样的庄子昂走进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么风,居然穿成这样来学校。” “被教导主任抓到,三千字检讨起步。” “庄子昂昨天请了病假,这么一看,是病得不轻呀!” …… 庄子昂没有理会同学们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将那半只烧鸡重新包起来,塞进课桌里。 然后将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极高的奶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庄子昂,你怎么没回我信息?” 前座一个女生转过头来,眼神中充满质问。 林慕诗,校花级别的女神。 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但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或者说直白一点,就是舔狗。 庄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坐着,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庄子昂掏出手机,发现有很多条未读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林慕诗。 “庄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不会再给你追我的机会了。” 虽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庄子昂还是能读出林慕诗那高高在上的口气。 老子都要死了,还管你给不给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买给你吗?”庄子昂随手划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林慕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子昂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的?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着几个破包子。”庄子昂摇摇头。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林慕诗。 但林慕诗对他始终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感觉他快要放弃了,又会恰到好处地给一点希望。 就这么吊着,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子昂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拉扯。 老子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没时间陪你玩。 “庄子昂,你这是什么态度?”林慕诗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就没有为你买早餐的义务,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身份。”庄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庄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吗?你这样会永远失去我的。”林慕诗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燃着怒火。 庄子昂眼神淡漠:“随便吧,说得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林慕诗对庄子昂极度失望,气愤地转过头去。 实际上,她对庄子昂很有几分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成绩好,性格也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庄子昂的追求,是还没到爱得死去活来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轻易放弃? 追女生哪有你这么没有恒心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