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包子,那人还把口袋里的现金全部给了金家老大,告诉他,等天晴的时候,可以再去买更多的包子。
当那个人发现金二弟被烧坏的腿时,还折回小街上,买了一大堆药和纱布,然后,亲自给金二弟上了药,包好了烧坏的地方,还给了金老大一堆抗生素,告诉他,为了免于感染,他必须天天给弟弟喂这种药,否则,弟弟就会死。
那个人临走的时候,甚至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交给了金老大告诉他,说让他们兄弟以后可以睡在这上面。
过了好多年,那对兄弟才知道,这个人送他们的不是一般的大衣,而是一件貂皮大衣。
那件黑色的貂皮长大衣,从此成为了他们兄弟的取暖神器,后来好多年的时间,他们兄弟都经常睡在这件貂皮上面。
遗憾的是,从那以后,他们就和此人失去了联系,也不知道此人究竟姓甚名谁。一直到金家老大成年,慢慢地在事业上创出了一片天地。于是,在一次盛大的会议上,他认出了上台发言的一个人。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可是,他一直把那个人的相貌记得清清楚楚。
他很激动地追过去拉住那个人,和那个人攀谈,可是,那个人压根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直到金老大提起往事,说出那件貂皮大衣,那人才恍然大悟,爽朗地大笑,用力拍他的肩头:小子,是你啊?居然是你?你们兄弟已经长这么大了吗?对了,你弟弟后来怎么样了?脚治好了吗?
……
往事不堪回首。
金二弟淡淡地:“可以说,沈老是我们兄弟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我们兄弟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而且,他可是在我们兄弟成长的途中,唯一真正伸出过援手的……不过,这世界就是这样,好人从来没有好报,沈老十几年前就得了癌症死掉了,而其他坏人居然一直长寿不死……”
金二弟忽然拉开了一个柜子。
柜子里,是一件黑色的貂皮。
看样子,是上好的俄罗斯裘皮,虽然已经隔了几十年,那皮毛也还有一定的光泽,可以看出,当年一定是极其优良的上品。
“我大哥一直保存着这件狐裘大衣,为的是有一天可以找到沈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过,我们找到沈老的时候,发现他是一方巨富,根本不需要我们的任何感谢。于是,我大哥只好一直保存着这件裘皮……”
他大哥死后,留下了无数的遗产。别人以为他会为了遗产和大哥的子女闹得不可开交,不料,他什么都没要。
他把大哥的所有遗产直接给了大哥的遗孀和子女们然后,只从大哥的家里拿回了这件貂皮。
大哥的子女们想必也知道这件貂皮对于他的意义,所以,极其痛快地给了他,从此,这貂皮便留在了他的书房。
杨墨听得这几句,心里凉了半截。
他讪讪地:“金二叔,是我冒昧了,我没想到是这样……算了,这次我认栽,我不会再去找沈家人的麻烦了……”
金二弟转向他。
“正因为沈老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才更不能让那丫头接近他们家族!!!”
杨墨不解其意。
金二弟神秘一笑。
仿佛在自言自语:“这丫头,要危害什么人不好?可她偏偏去接触沈家人,要叫人放过她都很难啊……”
杨墨暗忖:苗初秀接触的是沈一慎,又不是他口中“沈老”的儿子他这么激动有意思吗?
要知道,金二弟这样的人,纵然感激沈老可是,他怎会爱屋及乌感谢沈老的大哥????
更何况是大哥的儿子。
这都隔了几层了,他到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