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公子,走一个!”
酒肆内,头戴紫金冠,玉骨折扇轻摇,谈六举起酒樽,“小弟敬你。”
这位谈六郎,是云都臭名昭著的膏粱纨绔,玩鹰斗犬,风流狎妓,一掷千金,他有个近乎扭曲的恶趣味,把奴仆丢入野兽的笼子,看野兽撕碎仆人一口一口吃掉。
他身后还站着个粉面白嫩的小书童,倒酒伺候。这是谈六另一个恶趣味。
历史上书童这种职业,从来都不是单纯的陪读,还要替少爷们解决生理需求。
大部分的清贵世家,都觉得子嗣在丫鬟堆里厮混,会沾染脂粉气,会消磨意志、败坏名声,相比之下,眉清目秀的书童就要好得多,不仅可以督促读书,还可以干一些体力活,或者被干。
慕风很是拘谨,尤其是在听到眼前这位世家少爷自称“小弟”的时候,更是惊得瞪圆了眼睛:“不敢当不敢当,谈兄折煞在下了。”
谈家是勋贵侯爵,家主担任三品的中书侍郎,中书省的大官儿!还娶了离公和大长公主的嫡长女。
眼前这位谈六郎,正是谈侯爷的堂弟。
他慕风是什么?
肃卿伯的废物点心儿子,无半点职位头衔,干啥啥不行,读医书考公落榜,父亲给了他本钱做生意,他一通折腾开了家紫珍斋卖珠宝首饰,赔得血本无归。
“您可是当今长公主的弟弟,摄政王的小舅子。”谈六咧嘴嘿嘿一笑,十分豪爽地揽住了慕风的肩膀,“真论起来,还是小弟高攀了慕兄您。您肯赏脸来陪小弟吃酒,是小弟的造化!”
慕风被这么一通吹捧,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了,赶忙拱手:“谈兄弟谬赞了,长公主殿下血统何其尊贵,在下说到底只是商人之子,哪里敢不自量力地跟皇家攀亲戚。”
他何曾被这般看得起?
就连父亲都嫌弃他不中用,整日没个好脸色,他在肃卿伯府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如履薄冰。
“如何攀不得?”
谈六滋溜了一口小酒,恭维道,“慕世兄与长公主,姐弟情深,从小一起长大。这养恩和生恩是一样的,长公主如今富可敌国、权倾朝野,迟早会提携慕世兄。”
称呼从“慕兄”变成了距离更亲近的“慕世兄”。
只有同阶层、同一辈,双方世家关系很好有来往的,才会用这个尊称。
慕风心中欢喜,跟谈六推杯换盏间,聊得很是投机。
酒桌文化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几杯酒下肚,几句好听的话说出来,双方的阶级差距,就能模糊了,就能求人办事儿了。
喝完了一圈,再来第二圈。
“慕世兄,潇湘水云阁来了两个艳名响亮的伶人,不止嗓音缠绵,珠喉沥沥,而且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谈六是风月老手,笑得放肆。
慕风是个雏儿,没听懂黑话,诧异道:“莫非,这伶人不止擅歌,还精通剑舞?会耍花枪?”
谈六凑到他耳边,坏笑道:“慕世兄可曾听闻美人舌卷枪?剑入销魂窟?”
慕风瞬间涨红了脸,猛地站起来:“我……我家里还有事……”
“哎,别走!”
谈六揪住了他,连拖带拽,把他给拽进了马车,直奔潇湘水云阁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