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佣人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时歌一愣, “这首歌?”
“啊,对不起,大小姐, 我忘记静音了。”
“没事。”时歌问:“这首歌?”
佣人说道:“这首歌是姚思慕姚和宋淮刚发行的一首合唱, 很厉害的,刚推出就占据了主流所有榜单的第一。还是良弓藏作词作曲的。”
“是吗?”
时歌红唇抿开一个笑容,“这首歌,很好听, 放来听听。”
“是,大小姐。”
一周后, 秋天的气氛越来越浓了。
人们逐渐换上了羊毛大衣。
公园里金色的梧桐叶铺满了小道。
时歌和宋淮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小路一直走着。
时歌淡淡一笑,“新歌很好听,恭喜蝉联榜首。”
也恭喜你,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姐姐。”宋淮忽然止步。
“怎么了?”
时歌停下脚步看着他。
宋淮看着时歌, 眸光如水, “我喜欢喝冰美式,不喜欢热的, 就算是天气凉了下来,也不喜欢热的。我喜欢夏天,哪怕汗流浃背也喜欢。喜欢音乐, 因为音乐能让我毫无顾忌地,放肆地发泄长久沉寂在心里的感情。还是不喜欢和人交流,那让我觉得很累, 不喜欢主动靠近别人,不喜欢主动联系别人, 喜欢被动地等着。我有很多缺点,也有很多固执的地方。我现在开始喜欢这个世界了, 也开始讨厌这个世界了。但是……”
宋淮说:“我仍旧喜欢姐姐,全世界喜欢姐姐。”
“这样啊……”
时歌垫了垫脚尖,与宋淮目光平视,“我知道了。”
“宋淮。”
“嗯?” 时歌忽然敛去了笑容,表情极度认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问题,我也有我的问题。我因为过往的一些经历,让自己处世交友习惯出现了问题,而并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这些问题。这段时间,让你很困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