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尼克号2》已经上映了?!
这么快?
前几天不还拍的如火如荼,才过了几天,就直接杀青上映一条龙了?
不过,想一想避难所公司那战损风的片场,一切行动都是奔着节省开销去的,剧本也就那么薄薄的几页,导演看起来又不像会咔人……
特效差,剧本短,一切为了省钱,可不就拍完之后随便改改就上映了吗?
反正也不是院线上映。
杨若谦叹了口气:“上映就上映吧,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
运营妹子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杨总,那我们这边需要把宣传做到什么程度呢?”
一般来说,这种小事运营和宣传那边商量着解决一下就可以了,根本不用通报到杨若谦这里。
不过由于是第一次处理和避难所公司有关的事情,出于谨慎考虑的因素,负责运营的翁子琴还是决定让人来问问杨若谦的处理方式。
等第二次之后他们再全权负责。
杨若谦几乎想都没想,直接说道:“小范围宣传一下就可以了,宣传内容尽量多鼓吹一下这部作品是《泰坦尼克号》的精彩续作。如果可以,你们说它超过了原著都行。”
毕竟这部电影噱头拉满,盈利能力也被绝大多数人看好,杨若谦深思熟虑之下,还是决定不要太过用力的宣传比较好。
昨天在尝试给林曹辟谣但是辟出反效果之后,杨若谦当即放弃了这种危险的想法。
一年的努力,毁于一旦。
杨若谦看着这个数字,心中顿时一阵失望。
自己能帮杨总把价格砍低多少,就是对集团贡献出多少宝贵的资金!
不是,到底要我怎么说你们才能相信公司是真的歌舞升平,一点事都没有啊?
以这种上心的程度,估计现在成宇集团都已经开始部署行动了吧?
邵一奇那边估计也不逞多让,或许高耀集团也在行动了。
岿光集团何德何能,可以被两家大集团联手伺候……
一个个不是很爱脑补吗?
那就自己脑补去。
运营收拾收拾心情,很快发来回复:“那您心理底线是多少呢?我们帮您和出版社谈。”
至于名气以及这件事本身会带来的各种不可用金钱衡量的影响……只能说走一步看一步了。
杨若谦甚至都没有大规模辟谣的念头——反正无论自己怎么说,别人都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
哪怕集团已经如此捉襟见肘,他也能冷静的看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即将发生的事情,权衡利弊。
聊了几句之后,杨若谦总算看出来成菲所有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那什么导演人选的安排上。
除非是这位作者的作品已经有过一次非常成功的改版,又或是作品热度已经到了现象级,否则几十万的费用就顶了天了。
短短一天的时间,他就和负责避难所公司的运营,负责《流浪蓝星》版权问题的运营谈了很久的工作。
说完,似乎是觉得有些羞耻,运营妹子急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在宣发上砸太多钱,到时候砸出了正效果怎么办?
要是现在的时间点在季度结算前不久还好,杨若谦可以突击钱,趁票房一个不注意,先把钱亏了再说。
“不行!不能给自己找借口!困难多,办法总比困难还多!”
现在他看到“成”这个字脑中都忍不住回忆起他被这兄妹两疯狂塞钱的过往,实在太痛苦。
绞尽脑汁想把钱出去的杨若谦继续打字道:“首先,我们收购的是影视改编版权,并不是这本书的完整版权。”
杨若谦想到成方那一张嘴谣言就满天飞的场景,头皮一阵发麻,连忙结束了这个让人难受的话题。
杨若谦在键盘上敲了一大堆字,把自己的歪理慷慨的分享给了运营妹子。
甚至杨若谦都还没来得及制定保护措施。
果然,集团真的遇上大麻烦了。
所以她知道这部电影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别说是《泰坦尼克号》的续作,它甚至根本和泰坦尼克号都没什么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后续出现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纷争……给的钱越少,最后合同上有利于我们的条款也就会更少。而给的钱越多,最后合同上有利于我们的条款就会更多。”
能不能不要提这茬了……
“好……呃?什么?低于一百万不收?!”
成菲:“杨总跟我哥见了一面?他这人性格就是这样,你不要见怪。”
“心理底线?一百万吧,低于这个价格我们不收。”
上个季度还经常在办公室里摸鱼玩游戏的杨总,这个月就迫于生计,不得不再次奋斗起来。
“啊哈哈……那是小事。上次我托成总联系的剧组,有眉目了吗?”
月府集团何德何能,可以被两家大集团联手针对。
《黑袍检查队》正式上映之前,不也有很多人说这部电影是蹭热度的垃圾吗?
该如何出神入化的蹭热度,又不会使人讨厌……造梗,就是最好的办法。
小说好看,并不意味着改编拍出来的电影就能够爆卖——原著固然能带去一些粉丝,但如果电影拍的不够好,不符合预期,这群被原著吸引来的粉丝也将爆发出最强大的战斗力。
至于具体可能出现什么“不可抗力因素”,未来会出现什么风险,杨若谦暂时还没编好。
所以……杨总的宣传,看似是不要脸的给自己贴金,蹭热度,但事实上是真正的大师级操作。
商浅予整日和她学姐温若秀忙着参加出戏各种活动,频频在各种镜头中露面。
不过稍微想了一下,杨若谦就意识到版权费这么便宜的原因了。
简单点说,就是被反噬。
才区区30万就能把一部这么优秀的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买下来了?
“杨总,出版社那边初步报价是30万。”
最高决策者果然远视……
之前杨若谦拜托她帮忙联系一下人,组一个属于岿光集团自己的剧组,以避免版权转让产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