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盛控股是一家纯持股平台,基本上可以看做是一家空壳公司,实际上没有任何的经营业务,只是作为一个持股平台来持有实体子公司的纯投资公司,只是投钱和收取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红这件事,所以天盛控股这种空壳公司的法人风险系数就会控制的很小很小。”
“同时也把相应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范本嵌套到母公司身上再上一层保障,下属实体子公司进行业务再分割独立的好处是,其中一家子公司万一出了问题,就可以直接通过持股平台天盛控股对其进行切割,也就不会把潜在的风险系统性的传递到别的实体子公司了,从而实现风险阻隔。”
“最后就是让母公司天盛控股这个没有实体的纯控股平台进行借壳上市,完成借壳上市的天盛控股,通过下属非上市实体子公司的利润归属母公司利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在天盛控股的业绩报表上,从而反映在股价上。”
姚筠说到这里也基本上把重点简单的说完了,实际内容异常繁多,例如什么大股东股权转让优先回购权的漏洞补丁等等。
其实顶层设计搞的如此复杂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国内资本市场不支持AB股制度,要是支持的话,直接走AB股制度就解决了,或者搞个有限合伙架构就完事了,但这些大A都不支持。
那只能间接搞个“双层公司”架构出来了。
陆鸣放下手中的文件范本满意的点点头,看向姚筠说道:“董事会暂定7个席位,其中4个席位由公司内部提名,另外2个席位外聘独立董事,1个就给别的大股东。”
目前天盛资本的股权高度集中在陆鸣一个人手里,就算上市了也会有一半股权在手里,还是十分集中。
陆鸣接着说道:“这样,你部门再给公司的董高监们配套一份‘金色降落伞条款’,我需要控制权,但同时我也要听到公司高层真正不同的意见,不然所谓的群策群力就是空谈。”
所谓的“金色降落伞条款”就是对公司的高管层一个权益保障,让股东不能随意乱罢免高层,比如有了金色降落伞条款之后,一名年薪千万的董事要开除他,就得赔偿10倍或者更多,通过在金色降落伞条款中约定。
如此一来,开除他的成本巨大,要支付上亿乃至几个亿的代价,开除高管就得慎重了。
同时,董高监们也就敢大声说话了,引入独立董事也是为了听取不同的声音,独立董事属于第三方,所以他往往是站在公司的健康发展进行献策建言,不会代表某个大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有独立董事的存在是十分有必要的。
加上有金色降落伞条款的保障,独立董事也就敢在董事会上说陆鸣不喜欢听的话了,遇到一些决议有不同意见甚至强烈不满也敢站出来投出他的反对票,大不了被开拿一大把钱闪人,白拿十年工资还没有竞业协议更加爽歪歪。
尽管独立董事的反对无法真的阻止拥有绝对控制权的陆鸣通过一项决议,但这种强力的反对声音只要发出了,是具有纠错意义的,能够及时调整,不至于酿成大错。
不然陆鸣提出一个决议,董事会成员都摄于他的权威动不动就是全票通过,哪怕是错误的,哪怕有董事看出来了,但为了保住饭碗,为了不得罪陆鸣,也假装看不到,直接用屁股决定,这对公司潜在的伤害是巨大的。
陆鸣也不是圣人,不可能每一个决策永远都能判断正确。
姚筠进行补充备忘后,陆鸣注视着她继续道:“关于内部董事提名的4个席位,我作为董事长1个席位,另外三个席位我决定把你、苏晓曼以及一级市场负责人葛丰,你们三人提名进来,李明阳挺机灵的,可以作为将来董事会扩大的时,候补进来。”
过半董事提名权,提名的当然是站在同一阵线、同一利益共同体的自己人。
……
(Ps:继续淦,猛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