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来往文件,以及各种指挥官的沙盘或地图上,中军团都被标注在樱桃镇的位置上,樱桃镇不管对于黄金平原来说,还是对于整个帝国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交通枢纽,这是一座完全以商业为底蕴的城镇,而且帝国四大商社,绿荫商社的总部就设置在这里,每天有无数的物资在这里聚集,又从这里发现他处,中军团将通往万邦城方向的商路截断,也是万邦城处于饥荒状态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密林人们被安排在樱桃镇东侧一天路程的彩虹镇,虽然都叫镇,但彩虹镇和樱桃镇的规模差距是仅凭肉眼就可以看得出来的,这里的人们依靠耕作和放牧谋生,骑兵队驻扎在这里的草长得比较好,而且平坦适合骑兵的快速出击。
大猪和巴拉克最终要是决定在这里过一夜,吃上点好的再南下寻找巴西勒,他们还没进入彩虹镇,远远便看到一片的尘土飞扬,几乎要整天蔽日,尘土中一堆骑兵急速的冲他们身边掠过,把那些密林人吓得斧子都快抓不稳了。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马一块跑呢”巴拉克感慨道,像个好奇宝宝般的看来看去,中军团的战马皆是毛色油亮的油亮好马,身姿高大,体态健硕,鼻孔硕大,雷鸣和焰尾的蹄子开始焦躁不安的蹭踏着,不停的甩着鬃毛,嘶鸣想要进去一试高低。
这几队骑兵进行的是传统的劈刺训练,远处的开阔地深处无数的木桩,骑兵们驾驭着自己的战马一次从旁边奔过,然后挥剑刺去,正规的出手姿势不允许劈砍,因为那样很容易被敌人的肋骨卡住,然后骑手被拉下马。
“哼,小孩子的把戏”大猪不屑的哼了哼,然后使劲拍了下雷鸣粗壮的脖子:“小伙子你是为杀人而生,而不是去劈砍这群烂木头”
那些没见识过世面的密林人几乎被眼前的景象惊成一个个雕塑,巴拉克伸出手推了推卡斯毛茸茸的大下巴:“我妈妈说过,嘴长得太大黄鼠狼会把你的喉咙当成地洞,然后钻到里面下崽”
“这些畜生可真漂亮,劲头可真足”卡斯连连赞叹:“以后我也要养一匹”
“密林地那多山的地形,马匹根本跑不起来,挽马拉拉货还差不多,我劝你还是死了心吧”
彩虹镇由于驻扎着的太多的骑兵,所以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用餐,每日消耗的食物量也是巨大的,光是随军厨师就有一百多人,密林卫队这几百人对于他们根本不叫个事,很快食物就端进他们的临时驻地。
骑兵队长和莱特斯离开以后,纳迪克让一名军士来照顾密林人,在他的安排,一餐丰盛大宴即将在密林卫队中举行。
“要烈酒,我不要你们南方人的那种跟水似得啤酒,既然要我们干活,就要吃好的”几个赤着上身,露出身上绘彩的密林人喊道,他们为了让自己吃的开心,把临时营地里的桌子都清理了出去,然后也不顾地面上的污水和灰尘直接席地而坐,引来几个正在巡逻的士兵的侧目。
军士眯着眼审视了一番:“烈酒是吧,但愿你们别喝醉了”
当仆人把酒桶端上来后,密林人闻了闻:“这不是葡萄酒吗,不够烈”
“喝吧,但愿你们别出洋相”军士耸了耸肩,然后去厨房里催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