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在‘十’字后面,两者处于同一水平线。但事实上,这并不是‘一’字,而是‘不’字上面的一横。bu的拼音让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不行的‘不’字。
最后,就是那个‘兀’字了,它也不是‘兀’字,而是一二三四的‘四’字。我查了邱先顺对‘四’字的惯用写法,发现他喜欢先把‘兀’写好,然后把收尾的凵用一笔带过,就和U的形状差不多的弧形一样。
邱先顺死前想写的字是‘真不四’,也成功的写完了前面的两个字,但写最后的‘四’字时,只写下了上半部分的‘兀’,大概是慢性麻痹毒药进一步发作导致脱力,手掌恰好顺着前面两个字中间部位滑过,擦去了‘真’字的中间部分,留下了‘十’和‘八’。‘不’字被擦去了下半部分,只留下了上面的一横。这就是死亡讯息十、八、一、兀的由来。”
甄布斯听完后冷笑一声,说:“这是你在以我是凶手为前提做出的推理,完全没有可信度。除非你亲眼见到他写下这三个字。不过,就算他真的是想写‘真不四’三个字,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就凭那可笑的谐音字吗?”
“他?”芽幺讽刺道:“之前不是还在喊老师的吗,现在怎么变成‘他’呢?”
闻言,甄布斯脸色变得难看起来,没有吭声。
“放心,这只是前戏,只是我想破解这个暗号而已。接下来,我就说说你在杀死邓玉兰时留下的破绽。
用镜片割肉,你身上绝对会沾染到血迹。所以你打晕了邓玉兰,穿上了她的衣服,戴上她的帽子,再施以杀害,然后把衣服换回去。
想要成功完成这个手法,就得有个前提。那就是让死者帽子上发现自己的毛发也不足为奇。所以,你当着人前戴了一下邓玉兰的帽子。”
“哼,戴过的人又不止我一个。”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狡辩。没关系,听我慢慢说。
厕所掉落的镜片我已经检查过了,那似乎是特制的,表面十分平滑。要想割破脸皮,戴着手套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你的手上一定有邓玉兰的鲜血。
就算你是带着塑胶手套割肉,必定会紧紧固定镜片,手套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几率会被割破。
不管你怎么做,手上一定沾到了血,几天之内,不管你怎么洗,都是能检查出血迹反应。为了将其掩盖,你甚至不惜去接触邓玉兰那几乎可以吓到鬼的尸体。
但你终究算漏了一点,只要大家身上都没有血迹反应,也可证明你就是凶手。至于那副手套,应该被你丢入悬崖了吧。”
这一次,甄布斯终于没再狡辩了,但也没有认罪的迹象,准备用沉默糊弄过去。
但芽幺并不准备轻易放过他,继续说:“最后,就是张巨石一案的证据。
想把尸体吊到距离游泳池正上方二十米高的电缆索上,就必须要坐电缆车。因为电缆铁索不是一般的光滑,普通人根本难以站上去。”(未完待续。)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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