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男人,自己过去怎么就那么死心塌地呢?
前世,怎么就会为了那样的男人,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呢?这样的男人,哪里有半点值得她去爱?哪里有半点,值得她付出所有?
这样的男人,随便在大街上闭着眼睛,随便拉一个,也要强过他!上辈子,她随便找一个男人,都绝对要过得比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千百倍。不说幸福快乐,总之不能连余家三族都连累,不能搞得家破人亡!
前世,她瞎了眼,太过自以为是了!
在二十一世纪,那个一夫一妻的世界里,都很难找到一个会跟你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丈夫。来到这古代社会,竟然会傻乎乎的相信,一个有夺嫡野心的男人,会愿意舍弃三千后宫。
就是现在的沈湛,她也不敢保证,他日后不会纳小妾,不会养外室,不会去风月场所。只不过,她早已下定决心,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若是有那么一天的话,就是她跟他和离的日子,是恩断义绝的日子!
如果有那么一天,她就带着自己的儿女,离开沈湛独自将儿女抚养长大。她会用心的教导儿女,引导他们独立自主,坚强果敢,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坚强的、正直的人。
一念及此,她忽然惊醒过来。
她手下的那些人,不能都是沈湛的人招揽回来的。如今,她有那个能力,有那个实力了,也有充足的时间,必须让自己的心腹手下,亲自去招揽一些有用之才。
说干就干,余安之立刻飞快的写了十几封书信,利用相国府的资源,快速送往全国各地的福来大酒店和干果店,收信人自然是她目前可以放心信任之人。
十几天之后,离京城最远的地方,都收到了她的来信。由此,各地的手下,纷纷展开了招揽人才的行动。各种人才,从五岁到五十岁,什么年龄段的都有。
年纪小的,主要是培养“战斗部队”,招揽来之后,余安之计划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来培养。分成各种小组,年纪小的,不是武术世家出的、没有武功的,训练量和强度,自然很轻,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另外,会医术的,组成一个个医疗小组。研制药物的、治疗外伤的、治疗内伤的、治疗妇科病的、负责接生的、专门攻克疑难杂症的等等。
余安之专门在城郊买了一块荒地,修建了一个大型的医馆,足以容纳这一个个的医疗小组。二哥余睿之喜欢医术,余安之就委任他为医馆的大掌柜,并给了他两成的股份,也是二东家。
医馆的前身,就是之前的济民医馆,如今依然还是叫济民医馆。济民医馆,在全国各地,也有分店。分店,也是跟随着福来大酒店和干果店,一起开设的。
医馆的二掌柜,就是之前的济民医馆的负责人淳于有德,他负责制药配药等,余睿之负责行政管理和对外联络。
余睿之十分开心。
他如今考过了秀才,武功方面也不弱。然而,他没有打算去从军,没有打算要去沙场杀敌;也没有想过要考进士,混迹官场。
那么,日后,他该做什么好呢?
正当这小小少年,有点迷茫的时候,二姐给他指了一条明路,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喜欢医术,喜欢种植药材,喜欢去山里采摘药材。然而,他也很明白,以他在医学方面的资质,是成不了名医的。
其实,他就是喜欢跟药材打交道而已。
那么,做个医馆负责行政管理的大掌柜,正合他意。这样的工作,安之说,弹性很大,自由度很大。不忙碌的时候,他可以尽情的油走在山水之间,采草药和视察各地分店的同时,享受一下大自然的各种馈赠,比如新鲜的空气,美味可口的山珍。
余睿之十分的感动,由衷地道:“安之,谢谢你!”
千言万语,万般感谢,只汇成这样一句话。
多的,就不用说了。
安之,是个大气的姑娘。
大哥余运之,如今是进士老爷了,已经被放了外任,再过两个月,就要去离京城一千多里的地方,一个不富裕也不算很贫穷的地方,做一个小小的县令老爷了。
就在前年,大哥迎娶了大嫂。
大嫂,是翰林院大学士齐正的嫡长孙女齐音。
如今,小侄女余茵茵已经满了半岁了。
这一次,大哥是打算喝完喜酒,这才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赴任。
还有三天,就是余安之出嫁的日子。
她正加紧,给沈湛做睡衣。
云氏坐在一边,帮她纳鞋底:“安之啊,你说你大哥,竟然想要带你大嫂和侄女去外地赴任。你大嫂也美滋滋的,一点也不像话,这做儿媳的,哪一个不是要留在婆婆跟前伺候的?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余安之不禁抚额,无奈的劝说:“娘啊,大嫂是大哥的妻子,茵茵是大哥的女儿,这一家三口,自然是要在一起过日子啊。”
云氏:“可是,别人家的正妻,都留在老人身边照顾老人,抚养儿女。带着去上任的,都是小妾。纳妾干啥?不就是可以方便带着去外地上任,照顾生活起居,并且给夫家开枝散叶的么!”
这么一番话,她说的理所当然。
余安之不禁十分的震惊,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娘啊,娘,把你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啊?”
而且,竟然还这么的理直气壮。
云氏觉得她很是莫名其妙,白了她一眼:“我这么说,我这么想,莫非还有错么?这普天之下的人,都是这样的,我可没有说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