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和陆烟儿将布料放好回到饭桌上的时候,沈老汉和陈氏以及沈冬已经吃完了第一碗饭,舀了第二碗吃得正香。
“三嫂,你炒的菜真是太好吃了!原来那个花椒用来炒菜这么好吃,我下午再去多摘些回来!”
沈冬吃得满嘴是油,嘴巴辣得通红,眯着眼每吃一口都觉得是享受。
陆烟儿自己夹了一筷子藤椒辣子鸡,配着白米饭吃了一口,果然很好吃。
又尝了一下土豆肉丝,味道稍微清淡一些,味道也很好。
她喜欢吃辣,却不太能吃辣,只吃了几口藤椒辣子鸡嘴巴就辣肿了,只好一边喝汤一边就着土豆肉丝吃饭。
沈秋和沈冬最喜欢的还是藤椒辣子鸡,一盘菜他们两人就吃了一大半。
这是他们吃过最爽快的一顿饭,肚皮都吃撑了,才停下筷。
吃完饭,沈冬自觉地去洗碗,三嫂只需要做饭就好了,别的活儿他都可以干。
午后太阳很大,陈氏屋檐下拿着几件有破口的衣服缝缝补补,沈老汉拿着两个桶,从井里打水,挑了两扁担,将厨房里的水缸装满水,就慢悠悠地回房午睡。
沈秋扫完地就一个人去了山上,陆烟儿找他半天没找到,一问沈冬才知道。
这么大的太阳,沈秋招呼都不跟她打一声就上山,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陆烟儿有些生气,但沈秋人不在这里,她就算生气也没办法,便只好将这件事压下去,等沈秋回来再跟他好好说道说道。
想到那些布,陆烟儿只觉得一刻也等不得了,她拿着一块靛蓝色的布,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到陈氏旁边,问道,“娘,你和爹还有四弟的尺寸是多少?”
陈氏之前就看到三媳妇买了许多布,没想到还要给她和老汉做衣服,她感动之余又觉得太浪费。
“你有这份孝心就够了,我和你爹的衣服还够穿,你只做你和老三的衣服吧。”
等老三换了新衣服,她再将老三的旧衣服改一改,交给老四穿,可以节省不少布料。
“娘,我特地买了这么多布,就是想给每人做两身衣服,等天冷了穿。”
陈氏不好一直打击三媳妇的孝心,布买都买了,便只好将他们的尺寸都告诉她,要和她一起做。
陆烟儿哀求道,“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做,正好可以给大家做衣服,娘你就别跟我抢了。”
她没想抢着干地里的活儿,上辈子她和沈秋感情正好的时候,也曾想过多帮家里干一些活儿,却没想到种地那么累,她坚持了一天,腰酸背痛满手水泡不说,还中暑晕倒在地里。
醒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却差点小产。
空间里的地,只需要洒下种子就可以长得很好,所以她不担心没粮食。
陈氏早就知道三媳妇是大家闺秀,不可能像村里的媳妇一样什么活儿都抢着干。
如今三媳妇会帮家里做饭,会给家人做衣服,比之前什么都不做好多了,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她对三媳妇的期望一直就不高,所以这会儿还挺高兴,便不再干涉。
婆媳两人就这么一起坐在屋檐下的阴凉处,一边唠嗑一边做手头上的针线活儿。
陈氏将衣服的破洞都补好之后,太阳也不那么晒了,她背着背篓和镰刀去后山给猪打猪草。
沈秋是天擦黑的时候才回来的,他还没近了,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身形婀娜的女子,不是他媳妇又是谁?
“怎么不回屋?”
陆烟儿见他腰间绑着两只野兔,手中拎着一只野鸡,背篓里还些动静,就知道这次收获颇丰。
“以后早点回来。”
等沈秋进去,她将院子的篱笆门关好。
陈氏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正见老三将背篓里的东西一个一个拿出来,她惊喜地看着满地的野鸡野兔,最重要的是,除了老三身上那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是死的,其他猎物都是活的。
“今天怎么这么多猎物?”
她数了数,活的野鸡有五只,活的野兔大大小小加起来足有七只!
沈秋又将背篓翻过来,倒出来一只小野猪!
小野猪原本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被倒在地上后,先是试探地蹬了蹬猪蹄子,发现自己没被束缚,瞪大眼睛四处望了望,与抓了它的人对上视线,立马干嚎一声,翻个身想跑,却被眼疾手快的陈氏一把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能发出凄惨的哼哧声。
陈氏高兴坏了,抓起野猪的两只前蹄将野猪提起来,在它下半身看了看。
“是只小母猪嘞!”
陆烟儿还是第一次见到野猪,没想到这么小的野猪獠牙还蛮长,浑身漆黑一片,长得挺丑的。
她伸手想摸一摸,手刚伸出去,就被沈秋抓住了。
“小心被它的獠牙弄伤。”
陆烟儿察觉手感不对,定睛一看,才发现沈秋的手上包着一块布,她反手将沈秋的手掌翻过来,布已经被血浸湿。
刚刚外头视线昏暗,她没看清,如今才发现沈秋何止是手受了伤,脸上也有好几处划伤!
陆烟儿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一边掉眼泪一边责骂道,“你怎么这么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受了这么多伤还一声不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