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的巨网一只不漏的将蝙蝠群给抓住。被困住的蝙蝠没法挣脱也很难再扑动翅膀,变回了人形重重的摔到地上。
摔到地上的他面目狰狞带着些许狼狈,原先的绅士气质荡然无存。
“你是高贵的血族,为什么要帮助那些愚蠢的人类?”
吸血鬼或是血族也不是没有自己人互相残杀的例子,但他当吸血鬼这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哪次残杀是为了人类的。
“我乐意。”
听到刘煜回复的吸血鬼轻笑一声。
“人类,不过是我们的盘中餐。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这个道理。只要你放过我,以你的血统。只要加入我们,你将获得巨额的财富和权力。”
这句话单词有些多,刘煜有些烦了。和他说话就像靠英语六级一样困难,但隐约还是听到了个“join”。他大概是想把自己拉进他们的组织。
“不感兴趣。”虽然money这个东西确实对于刘煜来说太具吸引力,但他也不是那种为了钱放弃原则的人……至少现在不是。
“你为了人类杀我,该隐是不会原谅背叛之人的。”
“Cain?”他说的应该是该隐吧。西方神话里该隐确实是吸血鬼和血族的祖先,至于为什么和系统告诉自己的版本不同就不得而知了。
大概是赢勾被女娲追杀跑到西方后就成了另一个神话故事里的角色。
吸血鬼挣脱血网站了起来,他不想死,虽然明知自己在血统上劣势方,即便低级压制对方也很难打得过。但不管怎么说总得要试试。
他朝刘煜飞了过去,漆黑的指甲对准刘煜的喉咙。吸血鬼指甲的锋利程度说是削铁如泥虽然是有些夸张,但直接划断一头大型哺乳动物的脖子还是十分轻松的。
这一次刘煜倒是没选择用血术阻挡,血术这个能力确实强大,但消耗也不是一点半点。用上四五次就相当于再消耗一滴精血。
要说比指甲的长度和锋利度刘煜目前还真是没输过。有着寒露剑变成的手套为指甲加成,使得自己的黑色指甲上面镀了一层膜。绝对坚硬。
像吸血鬼这样直接刺过来的攻击确实破绽百出。不说别的,就算是换一个反应灵敏的普通人类往旁边躲都能躲开。
刘煜躲过了吸血鬼向刺过来的指甲,趁机将自己的指甲刺向他。
可没想到的是,对方的目的根本不是攻击自己,而是想趁机逃走。虽然对于没有血术的吸血鬼来说,血术确实是很强大。但再强大的技能也不可能没有冷却时间。
对于一只仅有十多年尸龄的吸血鬼来说他实在是太年轻了,他还不想死。
血族和吸血鬼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
在西方的神学体系中,如果想要消亡它们,除了圣力就是完全毁灭。
阳光是吸血鬼最大的敌人,大蒜与普通的十字架无用,即使是沾有圣水的十字架也只能将吸血鬼暂时封印。
除此之外要想消灭它们除非是更强大的吸血鬼或是吸血鬼猎人。
刘煜虽然算不上强大,但却是有着血统上的优势。在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战胜对方。
眨眼的功夫,吸血鬼已经连跑带飞的跑出两三米的距离。
就在刘煜想不顾肾亏的后果再来一发血术的时候,吸血鬼又变成了蝙蝠群向四周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