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一个新组的军团,必定会首先从其他军团抽调一些老兵作为教官和基层军官,这个比例通常是占一支新招部队得数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他们每个老兵都会担任教官或者百夫长。
这也就意味着他能从原本一个月十五金币得工资上涨到上百金,这可以大大保障他妻子孩子的生活。
(PS:帝国的普通士兵工资一个月大约五金币,服役五年以上算老兵,老兵工资略高,约十金币左右,百夫长工资是两百金左右,军团教官和百夫长待遇差不多,战时平时情况不同,工资会略有变化)
布里奇斯已经年过四十,度过了近二十年军旅生涯的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与一个长得并不算好看的女人结了婚,没过几年,他便有了一个女儿。
但他的压力也因此变大了,过去他只需要几枚金币度月,平时正常执勤,放假只需要和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一起在外面打猎就能很愉快得过下去。
但当他终于成立了家业后,他才发现,仅仅几枚金币根本不足以养活家人,他已经在军队里服役了快二十年,却依然只能算老兵,连个十夫长都当不上。
帝国的军队在五年后并不强制留人,他完全可以自由离开,他的妻子也经常劝他,让他离开部队,就在外面找点别的活干,都比这些强。
可是他不听,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单纯的舍不得已经待了二十年得军营,他就是喜欢那些红黑色的旗帜,还有军靴得响声,以及那幅画着黑色兵蚁的军旗。
那是第四军团的军旗。
以前,总是有别的部队的人和他开玩笑,笑话他们军团的旗帜实在太差劲了,别的军团不是狼就是鲸,要不就是龙,他们却是蚂蚁。
布里奇斯觉得这一点也不好笑,他都看了这面旗帜二十年了,他觉得他还能继续看个十年。
但他并没有,他最终离开邻四军团,回到鳞都,参加了新建的军团,他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更多工资,这样,他就可以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多买一点东西。
在部队开拔前,他让妻子给他得衣服里绣了一点东西,好保佑他平安。
他向往常一样和妻子女儿告别,跟着新军团向北方进军,直到这一到来。
布里奇斯得手已经发麻,他分不清自己还是不是握着武器的,时不时要看两眼。
新兵们都已经逃走了,其中也有很多其他被抽调过来的老兵军官被冲散,留在这里的,已经是这两个军团中剩下的老兵。
他们几乎都是教官,平日里负责给那些新兵教导,在特殊条件下,他们在最前线作战,伤亡也是最大的。
面对着越来越多的诺森人,布里奇斯渐渐体力不支,他一边打着,一边回想起自己和妻子的争执,他为什么坚决不肯离开军队呢?
就在恍神间,突然,一把斧头“扑”的一声,砍到了他的肩膀上,顿时,他整个人失去力气,身子就要向下倒去。
他看着眼前那个狰狞的诺森人,另一只手猛的掐住了他的脖子,乒在地上,突然,他泪水横流,他愤怒地嘶吼着,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力气,他得手背上满是青筋,血从他另一只肩膀上肆意流了出来,
突然,他感到肚子一阵吃痛,一把剑从他的腹处捅了进去,但他依然在愤怒得吼叫着,手掌如同铁箍,将身下得诺森人掐得脸上通红....
他的脑海里飘荡着那幅黑红色的鹰旗,接着是他妻子临走时看着他的眼神,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泪水糊满了脸颊,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离开军队的原因了....
不多时,这片悲惨得战场上,又多了两具尸体,其中一个帝国士兵的怀里,露出了一个有些丑陋得衣绣,那是一只黑色的蚂蚁,在蚂蚁得旁边,歪歪扭扭的绣着一行字。
“愿你平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