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风跑到楼下时,餐厅方向很安静。他看了看大厅,一个人都没有,连总管都没见人影,他们到哪里去了?他扫了眼捏在手里的手机,提起袍子的下摆,轻手轻脚往餐厅走去。
走到半路,大门口处传来一阵男人们大声争论的声音,从这些声音之中传来一个喜悦而熟悉的声音,“风一。”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会这么热情洋溢的用这个名字呼唤他。
他转过身,看到在一堆山庄工作人员中间站着的红毛,他的头发长长很多,乱糟糟的这边支出一根,那边蹿出一撮,但那双眼睛依然精神奕奕,充满力量与激情,特别是现在他那宽阔壮实的肩膀上扛着一只大大的黑野猪,它半翻着已无焦距的眼睛,裂着嘴,从身上的枪窟窿里流下来的鲜血将他的白T恤染成了红T恤。怪不得刚才在洗手间还听到了枪声,还以为听错了呢。
红毛将野猪交给从厨房里走来的一个壮汉,总管打发其他工作人员回去工作。
“我擦,为什么你每次出场都这么‘惊艳’?令人印象深刻。”
“必须啊,我可是红帮老大。”
“哈,”阿风摇摇头,“你先去我房间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吧。”
红毛去洗澡时,阿风在茶几边边等早餐送过来边给白泽发消息。早餐刚摆好,侍者退出去,红毛就边擦头发边走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红毛今天出场的方式太新奇,也或许有红毛的清晨都飘着光,不管哪样,反正阿风看到红毛感觉阴郁的心情一扫而光,瞬间心境明朗起来。即便他现在身上套着酒店的工作人员的衣服,都无损于他那独特的魅力。没办法,那拓的衣袍打死他都不穿。
“你还真行啊,没吃早餐就跟别人去打猎了。”说着阿风倒了一杯热牛奶推到他面前。
“没办法啊,”红毛把毛巾丢在椅子上,摊开双手,从上往下看去,“怎么样?我穿袍子好看吗?”酒店的工作服是灰袍,普通的棉麻布料,那根长长的带子他没有系。红毛皮肤白皙,因此灰色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很衬皮肤,但是与他头顶上那团长红发很违和,总感觉有些怪怪的,但又说不出哪里怪。好在这只是第一眼印象,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
“你若穿袍子,还是穿白色的,跟你的红头发搭一些。”
红毛咬着唇睨他一眼,自认为风情万种,但看的人却觉得异常搞怪,阿风用手背稍掩着嘴笑了。
“算了,我看到你心情超好,不跟你计较。”
“你是昨晚连夜坐飞机过来的?”
“嗯,”红毛拿起杯子喝了口牛奶,“我擦,这牛奶真新鲜。”他又连喝了好几口,“又浓又香,太好喝了。”
“那,带几桶回去?”
红毛挑眉,“不,我喜欢跟你一起喝。”
阿风别开头,笑着。
“叫我过来不止是为了喝牛奶吧?”
“嗯,”阿风似有若无点点头,但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你在任家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很想听听,详细点。”
“嗯~~~”红毛拿起一个三明治,看了看里面夹的土豆和奶酪,一口咬下去,咀嚼几口,吞下去,伸舌舔了圈唇外溢出的汁液,“雾草!这三明治不腻、好吃。”
阿风看他狼吞虎咽,真像一头饿坏的狮子,便把自己那份也推到他面前,“你吃慢点。”他好笑道:“看你好像从穷乡僻壤来的,饿了好多天了吧?”
红毛白他一眼,笑着低头狂喝猛塞。
这也是小时候由于有上餐没下餐引起的饮食坏习惯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有时候他还是会在他面前吃得没形没象。
阿风耐心等着他吃饱喝足,其实并没等多久,没一会儿,红毛就吃下了两个三明治、两个煎蛋、四根火腿、三杯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