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先贤们虽说留下过“远交近攻”的名言,但朱由检在细细探究过、并且结合后世的经验分析后认为,这句话里“攻”的含义是非产广泛的,并不仅仅是指的武力,还包含着经济和文化等其他各方面的因素,要是单纯把“攻”当成武力征服,那就完全背弃了祖宗们的真实用意。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攻城。”
要想建立一个东南亚儒家文明共荣圈,对大明各个近邻,尤其是东南亚诸国,在武力威慑的前提下,从文化和经济方面着手,要比使用武力更能彻底达成目的。
经过与内阁诸臣反复研究和商讨,针对朱由检提出的宏伟计划,大明朝廷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的当然是让整个东南亚地区的人民将来能够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首先就是东南亚诸国政府要统一上表,明确与大明为宗主国和藩属国关系,为此,鸿胪寺将分遣官吏出使每一个国家,然后将各国的表章及使节带回大明。
只要大明与各国之间的地位关系确定无疑,那大明将会保障各国现任国主家族及后裔执政地位的安全,绝不支持和允许其国内出现推翻现任政权的情况发生。
一旦某国出现局势动荡,有政权更迭的危险,那作为宗主国的大明,将会派遣官军前往事发国,协助其“合法”政权镇压反对势力,直至其国内局势完全平稳为止。
与上述条例相反的是,如果某一国不承认大明宗主国地位,那其政权的合法性将不会受到大明朝廷的承认和保护,如果其国内发生内乱,大明将会支持“正义”的一方成为合法政权,并会给其为争取自由的斗争提供多方面的援助。
大明朝廷欢迎各国政要及贵族子弟前来留学,大明会在理工学院专设人文学院,挑选大儒名士担任授课老师,专门教授这些留学人员儒家文明的“精髓”,以使其将来执政后,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儒家文明的内容,并在其国内大力推行。
其次,凡是承认双边关系的各国,都要在本国大力开展学汉话、着汉服、认汉字、习汉俗的运动,大明会选派人员分赴各国,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力争使各国与大明之间形成文化背景相同、语言相通的良好环境,促进各国民众之间可以进行无障碍交流和沟通。
此条将与第一条合并执行,拒绝或抗拒者,均会被大明朝廷视为有意与宗主国进行全面对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将由抗拒者自负。
其三,为促进各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提高各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大明朝廷将会加大对各国经济援助的力度,在大力采购各国商品货物的同时,让大明的优质商品更多的进入到各国市场中,使更多人能够享受到这些精美的商品。
其四,除了大明银币以及银票以外,各藩属国不得接纳其他任何国家的货币在本国市场流通,一经发现有此行为,将会追究相关人等之责任。
大明会在各国开设使领馆,并派驻相关人员,帮助其政府监督一切违背条例事件的发生。
大明使领馆将会开设在各国繁华城市及地段,使领馆被视为大明国土的延伸,未经大明朝廷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踏入使领馆安全范围之内,否则将会被视为对大明国土的侵犯,有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将由挑衅者自负。
圣旨发出后,参与条例制订的鸿胪寺卿郑芝凤回到署衙后,立刻召集司内高官们研究制订相关措施及派遣各国的使节,半月之后,一支支目的地不同的使团,分别自天津卫码头登船后前往马尼拉,然后在当地驻军护卫下出使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