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真的很费时,其次,何暮朝很善于做菜,但却不善于做蛋糕,所以蛋糕胚大部分都是白风月和两个佣人帮忙打下手完成的。
到了最难的阶段,做翻糖花。
这个时候两个人就开始很默契的分工合作了,一个人匀『色』,一个人做花。白风月一向以手巧自居,但却没发现自己在面对翻糖的时候竟然笨的跟猪一样,一向灵巧的纤纤素手也变成里猪蹄,做什么坏什么。倒是反观起何暮朝,一双骨节分明的手灵巧的上下翻动,几分钟没到一只翻糖花就做好了,接着,他用牙签一朵一朵地固定在蛋糕上。
白风月用她的一双猪蹄『揉』了两个人儿,一个稍微好看一点儿的,是她,另一个稍微难看一点的,是何暮朝。但总的来讲,两个人真的都奇丑无比,特别是当它们被放在一圈很精致的翻糖玫瑰中间的时候,那地狱人间的对比感真是十足的强烈。
终于,蛋糕大功告成了!
虽然卖相奇怪零儿,不过一点也不影响两个饶心情。接着,何暮朝提出了他的第二个要求——他希望白风月正正经经地为他画一幅画,不是搞怪,也不是敷衍。
白风月最近在学油画,但基础还不是很扎实,虽然她特别想为何暮朝画一幅油画,但最后还是被现实打败了,改为画素描。
何暮朝依照白风月的要求摆好了姿势,其实他根本没有姿势,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窗外夕阳暖红『色』的光线从他的四十五度侧脸洒下来,穿透他额间松软的发丝,在他高耸的鼻梁上勾勒出光与暗的剪影,何暮朝的头轻靠在一旁有着描金『色』勾花的墙壁上,目光轻轻地瞥向窗外。
白风月最喜欢何暮朝的嘴唇和下颌,他的唇很薄,看上去却很有质感,就像荒凉大漠里的绿植般,让人觉得很坚韧。他的下颌菱角分明,曲线刚毅,线条却柔和,不会让人觉得薄凉,也不会让人觉得粗糙。
这个画面本身就美好得如同一幅极品佳画,于是白风月拿出手机,将这美好的一瞬拍了下来。
原本白风月还有些紧张,但落笔的瞬间,一切就犹如浑然成一般,她的笔触营造出的线条很流畅,落笔的节奏、『色』调、和质感就好像她已经画了无数次这幅画了一样,莹白的纸面不再空虚,整个空间维度似乎都活了起来。
画着画着,白风月入神了。刚才那幅画面已经定格在了她的脑海中,她甚至不需要再抬头去看何暮朝,他的轮廓,他地神情,他的气质就会自动地浮现在她眼前,她能清晰地画出他细致入微的神情,他碎发的位置,和他睫『毛』的分布。
这也许就是一个绘画之饶最高境界,眼前无物,眼中却有画。
落笔,画成。
白风月轻轻地摩挲眼前的画,就像真的触『摸』到了何暮朝的脸颊一样。她从未想过,原来她也能画的这么好,也许,是因为这个人是何暮朝吧。
“画好了?”何暮朝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畔出现,吓了白风月一跳。
在一抬头,夕阳的光线已经落下,窗外已经暗了下来。
白风月扭头看他,却因为距离太近而直接亲上了他。何暮朝安安静静地接受了这个吻,然后满足地一笑。
白风月觉得这样的画面有些害羞,于是转移话题,“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何暮朝『舔』『舔』嘴唇,然后意犹未尽地望向白风月,“过来很久了,从我有一次发现你很久都没有再抬头看我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