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之后,聚集在操场上的人群就散开了,距离近的直接回家,离得远的就在庄园里面找一户人家,借住下来。
由于他们连组织编制都没有做好,刘天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任由他们像赶鸭子一样四散而去,反正只要一到吃饭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及时赶到。
再过两天,就要出征了,后勤物资自然是最重要的,刘天带着简雍,和关张二人一同返回他们的草屋。
自从决定召集乡勇以来,张飞就变卖家产,筹集了不少资金,张-世-平和王双也送来了不少资助,同时,刘氏家族在背后也提供了很多帮助。
这些资金全都交给了简雍,让他准备后勤物资,等到四人团坐在矮榻上,刘天就率先问道:“宪和,我们所需的物资是否准备妥当了?”
“已经差不多了……”简雍的声音有些疲惫,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天登记人员的时候累的。
刘天还有些不放心,就点点头,道:“出征在外,最重要的就是衣食住行四个方面,首先就是穿衣,我打算让将士们全都穿着红色外衣,再配上一片皮质胸甲,裹在身前,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让他们自行准备。”
自从光武帝以来,汉朝就以火德自居,颜色尚赤,汉军也大都穿着红色铠甲,所以刘天也决定让手下同样如此。
至于说皮质胸甲,在此时就跟肚兜差不多大小,套在身前,用来保护胸口和腹部,还好幽州地处北地边郡,皮毛方面比较便宜,一般人家也买得起。
当然了,因为他们只是乡勇,这些东西都需要自己准备,在他们各自的家庭中,幼子即将出门远征,作为继承家业的兄长,难道不准备给自己的兄弟置办一套行头吗?
因此,刘天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省下军服甲胄的费用了,接下来就是“吃”了,虽然才穿越过来一天,刘天就对此时的食物产生了极大的怨念。
仔细想想,他就从脑海中找到,现在还没有把铁锅发明出来,人们平时做饭一般都是煮和蒸,奢侈的或许会做些烤肉。
而且,普通人家做饭时一般都是用瓦罐,既费时、又费柴,之前他们食用的肉汤就是这样煮出来的。
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铜锅,非常方便,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贵!
刘天想到这里,就立刻问道:“宪和,你买了什么锅子做饭?”
“瓦罐,我买了很多,足可以做到十个人使用一个……”
“瓦罐?”刘天惊叹一声,若是在家庭里使用,瓦罐也没什么,但他们出征在外,要是一不小心给碰碎了,那岂不就要没饭吃了?
看着他那一脸惊讶的样子,简雍笑了笑,解释道:“玄德是害怕摔坏了吗?你放心,我都已经打听过来,大军出征的时候,将会有不少商队跟随,如果碰碎了,就重新再买,只不过会昂贵一些而已。”
居然还能这样!刘天无奈的摇摇头,不过既然如此,用瓦罐也行,穷人就只能按穷人的方法过日子。
不过,除了这个,还有最重要的碗筷问题,刘天刚才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考虑了,他打算把木碗发给每一个士兵,让他们各自使用自己的,用完之后再自己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