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昊王,粉衣姑娘立刻收敛了那副蛮横的模样,变得乖巧柔顺。
她低眉顺眼地向昊王屈膝行礼,柔声说道:“王爷,就是此人在后院肆意踩踏您的衣裳,此人言行放荡目无主上,实在是太过分了。我忍不住上前说了她两句,她非但不认错,反倒还辱骂我。我只是个小小奴婢,骂了也就骂了,但她真是太嚣张了,完全没有把王爷放在眼中!”
说完,她不着痕迹地瞥了孟花朝一眼,眼中满含得意之色。
昊王冷冷地看着孟花朝:“你有什么要说的?”
孟花朝说:“这姑娘添油加醋颠倒黑白挑拨是非的功力不错,演技也还勉强凑合,就是性格不太讨人喜欢,白瞎了一副好相貌。”
粉衣姑娘:“……”
她完全没想到孟花朝会说出这样的话,不禁愣住了,刚要准备反驳,就被昊王打断了。
昊王问道:“你觉得抱琴长得好看?”
这问题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不仅是粉衣姑娘,就连孟花朝也愣了。
她扭头盯着名叫抱琴的粉衣姑娘仔细打量了一番,认真说道:“确实挺好看的,就是嘴唇太薄了,这表示她的性格比较尖酸刻薄,喜欢得理不饶人,应该没什么好朋友吧。另外呢,她的颧骨稍微有点高,将来可能会克夫,命运多坎坷,诶!”
这话一说出来,抱琴顿时就急红了眼:“你、你胡说八道!你才会克夫!你全家都克夫!”
孟花朝无所谓地耸耸肩:“别当真,我说着玩儿的。”
抱琴还想说些什么,又被昊王开口抢先了。
昊王问道:“你会看相?”
“会看一点,但比起人相,我更擅长看畜生相。”
昊王又问:“畜生还有相?”
“众生万相,只要是活物,都会有各自的相,”孟花朝故作高深地笑了笑,“比如说冥夜的相,就是天生的富贵相,它今年三岁,在降生之时,遭遇父母双亡,独自流浪时遇到王爷,恰逢王爷遇险,它为您挡了一剑,因此与王爷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说王爷就是冥夜命中的贵人,您为它带来了富贵荣华,而它也为您带来了绝对的忠诚。”
昊王的眸光动了动,缓缓问道:“你是兽医?”
孟花朝:……这货是火眼金睛吗?!
神棍的伪装被拆穿,孟花朝丝毫不觉得尴尬,她嘿嘿一笑:“正是。”
“冥夜伤好之后,你就去军营找我。”
说完这句话,昊王便转身准备离开。
抱琴不甘心此事就这么草草收尾,她刚想追上去,就被昊王一句话钉在原地。
“你的婚事,已经由管家帮你定好了,你且安心待嫁,别再横生枝节,念在你是宋嬷嬷唯一的女儿,嫁妆上面元帅府不会亏待你的。”
昊王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抱琴像是被人打了一记重拳,僵在原地满脸错愕。
待她回过神来,眼眶顿时就红了,大颗的眼泪珠子接连掉落。
人长得漂亮,哭起来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不过在见过天下第一美人的便宜娘亲哭过之后,抱琴的眼泪已经打动不到孟花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