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伙头兵把面粉用水活匀,不断揉捏,然后用一根木棍挤压。
直到挤压成薄薄的一大片,再拿刀划成三指宽的条,扔进大锅煮。
煮熟后,捞出来,上面撒点野葱花,麻椒叶,然后拿热油一浇,滋啦啦过后,香味就钻进处默的鼻子里。
王鹏让人给他来一碗。
没想到程处默居然端着碗跑了!
没人和你抢!
没过多久,程咬金骑马过来,点名要吃刚才那样的面食。
齐刚把自己那碗面条交给程咬金,他等下一锅。
程咬金闻了闻,立刻开始往嘴里扒拉。
他也不嚼,几口就吞了一大碗面条。
然后把碗递给齐刚道:“不错,再给某家来一碗。”
一直吃了四碗,这才说勉强吃个半饱,今天就这样吧,留点肚子明天早上吃饼子,喝羊杂汤。
王鹏心里吐槽,就这还半饱。
齐刚的碗是卫队里最大的,一次能盛一斤。
程咬金一会功夫吃了四斤,还是半饱。
堂堂宿国公,跟个饭桶没有区别。
程咬金吃完走了,程处默这才去给自己弄面条吃。
刚才只吃了一碗,反而更饿了。
程处默的碗一次只能装八两,所以他吃了六碗面条,撑的直哼哼。
晚上扎营。
王鹏的卫队被程咬金安排在中军旁边,离得很近。
美其名曰,顺道保护王鹏安危。
王鹏感觉他是想离近点,好过来打秋风。
果然,第二天早上,他这边的炊烟刚升起来,程咬金就巡查过来。
吃了锅盔,喝了羊杂汤,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他也是听处默说的,那饼叫锅盔,实在好吃。
再配上羊杂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从那以后,程家父子逢餐必到。
程咬金吃完就走,程处默已经和王鹏卫队打成一片。
卫队一百五十人,分成七队,每队二十人。
剩下十人是伙头军,负责做饭。
程处默最喜欢和伙头军在一起,每次吃饭,必然是第二个。
第一是他爹,不敢抢。
王鹏每天早晚都会去给李蓉请安。
他很喜欢这么做。
前世的他,父母做生意,和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有限,他经常一个人在外面疯玩。
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听课,经常去网吧,被抓住好多次,就是不改。
十八岁去当兵,倒是学到不少东西。
后来结婚生子,进了体制内工作,日子过的平淡。
偏他爱折腾,辞了工作,在外面闯荡几年。
钱没挣到多少,经历倒是极为丰富,成了他的财富。
为了救一个落水小孩,他沉入湖底,魂穿到刚出生的婴儿身上。
这或许是老天爷给他的补偿,父母对他疼爱有加。
爷爷更是把他当成心肝宝贝。
隔辈亲才是真的亲!
前世,爷爷在他很小时候就去世了。
重活一次,爷爷你可千万保重身体,我最多在长安待一年就回来。
武德九年前一定要回太原。
武德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