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解决完问题后,需要有书面记录报告,需要所有当事人签字,并且需要再递交给上级部门审核签字……同时电脑中也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在案,好方便以后调查。
总之就是,在据点里面如果是流民不遵守庇护所的规矩,自然有管理人员收拾和处罚她们。
如果有管理人员不遵守庇护所的规矩,甚至是在据点里面肆意妄为的欺辱人或者贪污腐败,只要流民或者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者都按照庇护所的流程来办事,那么事情自然能公正的解决。
很多时候,其实官府制定的法律或者是规矩都是公平的。但是最后往往让底层的百姓觉的非常不公正和黑暗,其实就是在处理事情的过程中有太多的人为因素。
比如不作为,比如官官相护……
张文就是要用这次的案子,成为桃源庇护所的标准,看看以后还有谁能承受后果瞎搞。
而且这次的事件,其实不单单是为最底层的流民做了一个示范。
以后庇护所任何阶层的人,只要遇到不公平的对待,都可以站出来反映情况,甚至包括治安队的女兵。
这样以后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不说能绝对的杜绝,但是肯定要小很多很多了。
第三份公告:
其实三号据点的事件,虽然肯定是那个钱小娟和杨欣她们的错,受重罚也是理所应当……
但是换个角度想,有时候她们努力争取当上管理,不就是为了能让自己过的好一点,不就是为了自己有点特权嘛。
如果当上管理后福利待遇一般,而且还事情多、压力大,现在更是有死亡的危险,那么怕是所有据点的管理积极性都要被打击了,更是要人人自危了。
这也是在三号据点的时候,袁静不希望张文对那两个没有参与进去的管理处罚太严苛的原因。
不过当时张文该处罚的都处罚了,该撤职的都撤职了。
但是对于问题,还是需要正视的。
所以才有了第三份公告。
第三份公告上的内容其实很少,主要是写给据点管理或者一些职能部门的管理。
比如写了据点管理人员的待遇:
据点的管理人员可以不用参加劳动,据点的管理有任命一些小组长协助自己管理流民的权力(注:小组长的任命全由据点的管理决定,有流民用自己的食物或者积分给管理送礼换取该职位,据点管理不算贪污腐败),任何流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尊敬据点管理人员……据点的管理除了福利待遇好外,表现优异的人还有优先成为正式居民的资格……
其实公告上的关于据点管理的福利待遇,都是以前就有的,宣传部只是把它们再次写出来罢了。
而且有些事情更是写到了明面上。
比如,据点里面的小组长也算是九品芝麻官了,也是一个轻松的活,想要这个职位的人还是有很多的。
其实据点里面的潜规则就是谁和管理的关系好,或者谁给管理送的礼物多,这个小组长就是她的了。
只不过公告把它讲到了明面上,也算是管理的特权体现之一,可以放心大胆的干。
总之,把据点管理的好处说明之后,如果有人不想当管理,那就下位好了,相信有的是人会抢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