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古云非没有反应,罗嘉赶紧解释,“别多心,就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雷孝先和雷启明那对父子到时候也会过来,肯定还会趁机会烦我,所以……”
“所以你又要拿我当枪使,假扮你男朋友?”
“就是帮我挡一挡啦,咱俩也算同事一场,帮个小忙,不过分吧?”
换做一般人,有这么一个大美女邀请,哪怕只是假扮的男友,那也求之不得啊,没准儿还有转正的机会呢,没想到古云非不假思索的拒绝了,“我可不想再给你当电灯泡。雷家父子上次都警告过我了,你父亲也不会待见我。我就一小小的个体户,可不想自不量力,一下子给自己找这么多麻烦。”
罗嘉没想到自己大晚上过来能碰了一鼻子灰,马上就翻脸了,把筷子往自嗨锅里一丢,“爱去不去,不吃了。”
她气呼呼走到门口,又返回来抓起那束郁金香走了。
古云非露出些许无奈。
罗嘉跟他认识时间虽然也不算短,但还远远不够了解他。更不知道他隐藏了多少可怕的秘密。
像古云非这种人注定要守着他的秘密度过一生。
确定罗嘉不会返回,他拿出了那颗头骨研究起来。
头骨上的汤汁已经被他清洗干净,他捧起那颗脑袋,手掌一搭上光滑的骨壁,就感受到了某种异样。
毫无疑问,这颗头骨干净异常,没有任何碎肉,连难以清理的骨膜都被清除得很仔细。如果仅凭着天然腐烂,那至少需要50年以上。如果是人为处理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水慢慢的煮,直到皮肉和脂肪全都被熬化为止。如果着急的话,也可以用王水,不过那样做会破坏骨质。显然熬骨人采用的是前者。
摸到头骨下方的寰枕关节,也就是颈椎和颅骨连接的位置,古云非摸到了利刃留下的光滑痕迹。
通过指尖的触觉,在古云非脑海中呈现出凶器的形态。
那不是用锯子,也不是砍刀,是一把最多不会超过10厘米的锋利的双刃匕首。
没错,就像苦无惯用的那把刀。
这把刀行凶时杀人很快,以至于被害人几乎没有时间感觉恐惧,所以他的头骨色泽光润,没有留下痛苦的暗灰色——那是破裂的毛细血管和大量分泌的应激素形成的颜色。
那把匕首应该是以精准的角度切入被害人的脖颈,连带颈动脉、喉管和气管同时切断,让被害人在数秒钟之内便丧失意识,因缺氧和失血死去。
而那把匕首并没有停,沿着伤口继续向里,准确的找到了颈椎和颅骨相连的寰枕关节缝隙,轻巧的把人头从肩膀上卸了下来,整个过程熟练简洁,令人惊叹。
看来果然是精通解剖,熟悉尸体的人,他的行事风格越看越像苦无了。
但是苦无就死在古云非眼前,这个世界上总不会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吧。
古云非带着疑问,捧起头骨和它互相凝视,轻声询问:“你一定有话对我说是不是?”
他语气郑重,仿佛正在同一个朋友聊天。
这场面充满了诡异。
假如罗嘉此刻没走,一定会把古云非当成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