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也过了十天的时间了。”千菁无聊的坐在摇椅掐着手指。
摇椅是她自己无聊用技能坐的,主打一个享受生活。
这场雨下的越来越大了,水涨的也越来越快。
仅仅十多天的雨,就让整个城市置身在一片汪洋之中,只有少数一些像这栋楼一样高的建筑,还立在水中。
水只是其一。
水中的怪鱼是其二。
变异的动物是其三。
楼下的人意识到危险想上来,但上面几层早就被会所的一群人占据了,不仅是原本这栋楼的,附近逃难的人也源源不断的涌来。
十天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在这期间,这里的人建立了新的制度,其中像蓝沅这种比较厉害的能杀变异动物的人地位最高,所以托蓝沅的福,千菁和蓝沅可以拥有一个单独的房间。
虽然凭她自己也可以办到,但她使唤免费的劳动力向来得心顺手,一点都不含糊。
很多人嫉妒千菁的命好,在她偶尔出去溜达的时候酸她两句。
千菁表示:狗叫?没听见没听见。
千菁只是单纯的,想偷个懒而已。
“嗯。”蓝沅简单的给千菁煮了个鸡蛋面,他的厨艺也并不是多好,仅仅能弄熟而已。
好在千菁并不挑食,照样吃的贼香。
“好吃!太好吃了!”千菁感动的掉眼泪。
蓝沅眨了眨眼睛,对伴侣喜欢自己做的饭这件事表示很开心。
千菁一边哭一边炫,将碗里最后的汤汁全部喝掉,才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下次少放点盐就更好了。”
“好。”
对于千菁的话,蓝沅从来都是有求必应,认真倾听的。
吃完饭,蓝沅带着千菁出去兜风,本来千菁不想动的,但蓝沅不乐意,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炫妻狂魔。
在他心里,他优秀的伴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为了不让别人窥伺,他需要时时刻刻宣示主权。
很显然,会所的人对这件事早就习以为常。
一路走来,蓝沅都紧紧牵着千菁的手,一张俊脸笑的十分开心。
千菁扯了扯嘴角。
她真想将蓝沅脑子里的水都倒掉,那些人可一个眼神都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多久,炙热的目光全是盯着蓝沅的。
他们窥伺的是你啊!
俊美、痴情、强大的蓝沅!
可以说蓝沅这条人鱼,真的相当完美的伴侣。
蓝沅却毫无察觉,硬是带着千菁溜达了一圈,发现千菁走到一半不乐意动的时候,也会极其自然将‘弱不禁风’的她抱起,然后继续炫耀。
也不是没人对蓝沅这块肥肉下手,只是蓝沅油盐不进,眼睛里始终只有千菁一个人。
对此,会所的人嫉妒到扭曲。
蓝沅的人气很高,无论男女,谁看见他的模样不迷糊啊,他这张脸可以说是男女通杀。
所以,蓝沅是这个小小团队最受欢迎的人。
千菁是这个团队最不受欢迎的人。
蓝沅人气有多高,千菁的人气就有多低。
千菁无所谓的表示: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撑的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