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蘋萍和白衣少年在山洞里,平安无事地过了一个晚上。早上醒来的时候,身旁的火堆已经只剩下木炭的火星和青烟了。
郑蘋萍是被饿醒的,睁开眼睛看到旁边的少年还在熟睡,就也又闭了眼睛,边跟自己的肚子抗衡,边说服自己试着再入睡。
正迷迷糊糊又要入睡的时候,却感觉对面已经起来了。于是也跟着一骨碌立马从地上爬了起来。
郑蘋萍怕这颗呆瓜嫌弃自己碍手碍脚,会偷偷地把自己丢在这个洞里,然后他一个人走掉了,就像李广一样,趁着自己昏过去还没醒的时候,就一个人走掉了。其他的都还好说。就是昨晚一直在洞门口转悠的那匹狼,如果没有这颗呆瓜,自己怕是早晚都要成为它的盘中餐。
就看这颗呆瓜昨晚和那四个黑衣人打架,一个打四个。虽然没有赢,但是也竟然没有输!所以,以他的身手,要砍了那匹狼,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况且他手里还有一把剑。一把真的又很长的剑。多牛逼呀!自己呢?自己目前只能在食物链的最底端,如果真遇上了狼,自己就是分分钟被灭掉的那一个。
所以,现在的自己哪里敢掉以轻心呢?还不得赶紧跟紧了这颗呆瓜保命。此时,就算呆瓜要轰自己走,自己也得像狗皮膏药似的,先粘着他,等自己出了这座大山。其他的一切就都好说了。
现在这种情况,怎么说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这洞穴里,可以求得片刻安宁,但是没有任何食物,现在饥肠辘辘的两个人,真扛不了挨饿了。再饿下去,真的是路都走不动了。
但是出去吧?想想昨天的那几个黑衣人。再想想那双绿森森的眼睛。虽然说现在是青天白日的,但是在这深山老林里,被灭口了,也是分分钟的事情啊!真真的是前有追兵,后有虎狼!外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自己怎么就会摔下山来了呢?不然像现在这个时间点,自己应该是刚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不久,吃过了早餐,正在准备去上班的路上了!
心里抱怨归抱怨,当下的脚步却是紧紧地跟着前面的呆瓜。
“欸!欸!兄弟。我们都在一起呆了两天了。但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已经知道我的姓名了,这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啊?况且我也不能总是叫你‘喂!喂!或者兄弟’啊”
“噢?也是啊。我姓祝,祝承佑。”白衣男子的脚步稍微慢了一步,让后面的郑蘋萍跟了上来。
“橙柚?橙子?柚子?”郑蘋萍说着自己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毕竟真的是又渴又饿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