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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蘋萍挤不进去靠前的位置,就站得有些远,也听不清庭审都在审问些什么问题。就只看见了一个胖胖的县令,戴着一顶乌纱的帽子,坐在正堂上,正不知道说什么呢,单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翕的了。县令的旁边还有一个师爷正拿着毛笔在记录。郑蘋萍看了看师爷,心里乐了:嘿嘿!有点儿相当于现代的书记员的意思!
堂下面跪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胖大汉,穿着囚服,手上上了手镣,脚上也被上了脚镣。郑蘋萍一看:这得是犯了多大的罪啊?手镣脚镣都上齐了。
囚犯身后退开三四步远的地方,两边各杵着三个衙役,手中拿着水火棍,(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杀威棒”)站得一动不动的。
这不就相当于现在的刑事案件里,帮忙提被告人的法警嘛?
郑蘋萍大致看了看。这跟21世纪里的法庭审理现场也还是蛮像的嘛!有一位主审法官,一位书记员,还有几位法警。是挺像的呢!
郑蘋萍看了看又觉得有点儿怪。哪里怪呢?她想了想,原来是:堂下只有一个当事人。
被告缺席,法庭依法进行审理的案件不是没有。但是关键堂下的那个当事人,他看着也不像是原告啊。
若是只有被告出席,原告缺席,那这案件不就相当于是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了嘛?
除非这就不是一起民事案件!而是一起刑事案件,那就可能没有原告了。
难道底下那个跪着的大汉就是这起刑事案件里面的被告人?那公诉人呢?郑蘋萍又四处看了看。确定了那个堂上再没有多余的人了。
怎么没有公诉人呢?难道在这里是不用公诉人的?那这个跟21世纪里的还是不一样的呢。
郑蘋萍带了这些疑问,就又往前挤了挤,她想听清楚堂上都在讲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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