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如风眼神迷离,“脚受伤,又不是嘴受伤?”
后背抵在沙发上,依侨感觉有一双手,抚住了自己的脖子。
紧跟着,薄唇落下,堵住了自己的嘴。片刻,有一温热的物体,撬开自己的牙齿,攻城掠地,所向披靡。
膝盖的疼痛,在那一瞬间,好像消失了。
周身都觉得火辣辣的。
……
清晨,朝阳透进来的时候,穆如风已经穿好了衣服。
又从柜子里摸出了裙子,递给依侨,“穿这个?”
依侨摇头,指着一套白西装,“那件白色西装,不容易发现伤。”
穆如风穿着军装,是要去部队的。可他不放心,“今请假吧?”
依侨摇头,“那怎么行,才上班两就请假?”
穆如风微垂着脑袋,手轻抚着依侨的膝盖,“依侨,我有能力保护和照顾你。你其实没必要……”
依侨爽朗接口,“不工作?”
“对。”
“那我在家里会憋坏的,一寂寞,就容易想起你,想你陪在我身边。可现实不会允许我的奢望。”依侨烦心不已地,“所以……我就想找份工作,发挥我读大学的价值,另外,也让我少一点儿时间因为想你这个男朋友而难过。”
依侨安慰穆如风的本事一、流。
她情商很高。
另外,她不期望自己是一个无所事事,只能吃空男朋友的闲人。
她总应该做点儿事情,来维持每日家用。
这样,她就会觉得自己有用,自己配得上那优秀得发光的男朋友穆如风。
“那开车当心点儿!”穆如风把云南白药喷雾剂装在依侨的提包里,“这药痛时喷两下,晚上我带你去看医生。”
依侨摇手,“不用不用,真没大事儿。”
“听我的!”三个字落定,依侨别无选择。再若拒绝,只怕男朋友穆如风也会难过。
她不想他难过,所以她愿意听从他。
……
第一节美术课时,依侨忍下来了。但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所以走路难免有些踉跄。
这边部队里,穆如风又没有训练,训练的事儿全部交给了蓝队朗朗。
当蓝队朗朗再次训练完新兵回来,吸着烟生气时,才从穆如风这里得知了原因。
“依侨姐……磕得严重么?”
“她跟我,不严重。可我看它出了了那么多血,又是晚上磕得,今早恐怕会很疼!”穆如风一巴掌拍到自己的脸上,“怪我,忘记了充电费。”
蓝队朗朗看穆如风一本正经地伤心,心里就想笑。好吧,这家伙因为没充电费,难过至此,也是挺好笑的。
“既然依侨姐不严重,想来也没多大严重。”蓝队朗朗安慰道,“你要真着急,今可以提前出部队,亲自接她回家。”
穆如风认可地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从地上站起来,将军帽戴上,“好了,训练!”
蓝队朗朗追上去,“你这心情又好了?”
“心情得自我调节!”穆如风完这个,又前进在场地上奔跑。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像原野里一匹奔腾的马。
又似空矫健的雄鹰。
同尖兵们扑在草堆上的时候,穆如风的速度快上他们一倍。
装枪,拆卸。甚至是打埃
这种快,象征着他十几年当兵的经验。更象征着他在刀山火海的环境下磨砺出来的坚韧。
军人,比刀还锋利,比铁还坚硬。
有人,军人是钢,钢铁的意志钢铁汉。可在这里,我却想把他们比成金。不淘,如何能发现它们的闪光点儿,不淬,如何能知道它们的辉煌。
烟尘跌宕的场地上,坦克周围,枪声,炮声,以及训练场地上,弥漫着的那坚持的吼声。都激发出他们狼一般的毅力。
穆如风在训练中途,又恢复了他身为军饶骄傲。他无不清晰地告诉自己。
这是他的第二次重生。
军人是他的梦想。
军饶梦想从不曾被他忘却。
蓝队朗朗前几日因为穆如风在场地上训练过度而问过他一个问题。
女朋友和军人这个梦想,选择哪一个?
穆如风手枕着草地,一口答道,“我不赌,因为没有可比性。”长呼了口气,他,“军人这个职业,是我一辈子的支柱。而依侨,则是我想要同一辈子的支柱拴起来的幸福。一个是我的血肉,另一个是我的灵魂,血肉同灵魂虽不一样,却不可分割。”
将自己的军人职业同女朋友依侨放在一起,于穆如风而言,没有谁大谁。只有坚持和守护。
也正因为他将职业和女朋友分得如此清楚,才让他不舍弃爱情,舍弃依侨。
危险的职业,并不代表他不可以爱,他爱依侨,他便愿意用一生,呵护她。
……
首长再次找上蓝队朗朗和穆如风时,已经是下午,他告诉两人,或许过几,又要前往国外,执行重大任务。
对方看着穆如风,面色凝重,“你申请的结婚证明,我已经看了,这样吧,等你们完成任务回来,我就让你和你女朋友结婚?”
穆如风敬礼,“是!”
“此次任务艰难重重,需要你冷静对待,争取最大的突破。”对于穆如风,首长是肯定的。每一次,他都成功了。而底下的战友,也在他的指导下,降低了最的伤亡。
维、和,反、恐,暴乱,以及抗灾等,穆如风都参加过。
他的军事素质和个人能力十分优秀。
即便出国,以外语交流,也是轻而易举。
所以穆如风穆少,在军队里是个神话。他年纪轻轻就有众多建树,是个优秀的兵。
他递交的结婚申请,迅速得到了通过。而他对依侨承诺的婚姻,也将是空前绝后。
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得在他回来以后。
“蓝队,你听从如风指挥!”首长再次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