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选产生的城主,有权任命自己所在地低一级的除了兵部、风部、司法部之外的其他部门主事。
出了城主,联邦十九年十月十三日的议事院议事大会上,还出台了县主和乡主两个更低一级的行政部门。同时提升城主管辖的范围相当于昔日门派门主的管辖范围,如今的汉唐联邦已经包括了小南域原来的五大门派,而且还有等同于昔日两个门派领大小的海域。于是,划分目前的汉唐联邦为蓝羽城、万兽城、通圣城、镇海城、神庙城、南海城、东海城七个城,普选产生七名城主。在城主之下,就是县主,县主管辖的范围就相当于昔日的路城、鹤城等大约方圆五百里左右的地域。在县主之下,就是乡主,乡主大约管辖方圆一百里左右的地域。县主和乡主,同样是通过所属地的普选产生。
在六部之中,除了兵部、风部、议事院没有下属机构外,其余各个部门都有下属机构,包括司法部。
因此,部之下,对应城、县、乡,设立局、处、所。城主任命相应局的局长、县主任命相应处的处长、乡主任命相应所的所长。
在管理等级上,副首领除了不管风部、内府卫队和科学院外,其余包括议事院在内都归副首领统一管理。城主、县主、乡主虽然可以任命相应的局长、处长、所长,但是这些局长、处长、所长还必须同时接受各部主事的管理。在城主、县主、乡主任命局长、处长、所长时,任命人员必须是高一级别的部、局、处所提名的候选人。
虽然城主、县主、乡主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但是副首领、城主、县主有权根据执政表现直接罢免城主、县主、乡主。
之前各级官员涉案被监禁,原因就是联邦没有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灵石,这也是那些人合伙偷盗灵石、拉票贿选的重要原因之一。
前车之鉴下,在古旻的提议下,对联邦各级官员的薪酬重新议定:副首领作为联邦最高领导者,享受每月一百块的下品灵石,司法部主事和风部主事负责着联邦各级官员的执政监督核查工作,重要性仅次于副首领,享受每月四百块的下品灵石。城主负责偌大领域内的治安、生产、商贸、民生、教育等工作,作用也非同小可,享受每月八十块下品灵石的待遇。议事院负责联邦的法律修改和制定,副首领、司法部主事、风部主事、各城主的政绩统计、评比、考核工作,但是作用相应比较单一,待遇次于城主,享受每月六十块下品灵石的待遇。各个部主事,由于不是选举产生,是副首领直接任命的,享受每月四十块下品灵石的待遇。县主管理方圆约五百里左右的地域,同时又是所属地百姓选举产生的,享受稍差于各部主事,每月二十块下品灵石。乡主对于当下的汉唐联邦,就跟古旻前世的村长差不多,管理的地域虽大,人口并不多,享受每月五块下品灵石的待遇。局长等同于县主,处长等同于乡主,所长每月仅享受一块下品灵石的待遇。
各部执事、兵部寻常兵士、每月二块下品灵石。各局执事每月两块下品灵石,各处执事每月一块下品灵石,各所执事每月金币二百枚。
如此高额的薪酬,对联邦来说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开支。为了缩减这些开支,规定各所主事及执事总计不超过三人,各处主事及执事总计不超过五人,各局主事及执事总计不超过十人,各部主事及执事总计不超过二十人。
对于兵部和刑部,两者都是以维护联邦治安为主,就算发生危机联邦的重大战事,兵部的联邦卫队由于都是止境修行者所担任,起不到多大作用。因此,在十月十八日议会上讨论后,取消兵部,只保留刑部。由于刑部需要缉拿罪犯,修为和实力低了肯定不行。因此,刑部的最低修为要求为出窍境五重,而且是止境修行者。对于刑部的薪酬,重新议定为主事一百块下品灵石不变,局长十块、处长五块、所长一块、寻常执事金币二百枚。
取消了兵部之后,联邦的安危便交给了内府卫队。内府卫队都是由那些能够进入首领别有洞天的而且还是没有达到止境的修行者组成,人员不定。这些修行者日后会跟首领一样,除了联邦发生为难或者重大叛乱时出现保卫联邦和平定叛乱,其他时间就是对国事不闻不问的一味修炼。
接下来,议会议定,鉴于联邦日后会出现更多的修为更高的修行者,对于副首领、城主、议员等所有普选产生的官员的资格问题会根据不同时期修行者修为的高低每十年做出一个相应的调整。
既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副首领、城主等等各级官员的资格规定,也就不需要在选票上出现差别了,在这个上面,不管修为多高,每个人或者每名修行者的选票只代表他自己的一票。因为,日后汉唐联邦已经不会出现低修为甚至是凡人担任管理者了。
这此议会超乎想象地提高了修行者的地位和权利,而对于那些低修为修行者和凡人来说,等于被彻底打入了深渊。这对古旻来说是不愿意看到的,这样一来将会更加不平等。因此,鉴于联邦如今非常富足,官员的薪酬提升了数十倍直至数万倍不等的情况下,劳工的薪酬必须相应提升。相比较于官员们的最低薪酬标准,联邦规定把之前劳工最低每月约七百银币的薪酬,提升到三千银币。
最后,也是联邦所有百姓最关心的就是,自联邦二十年起,会根据联邦全年总产值,相应地采挖灵石,不再制作金币和银币。另外,取消铜币,因为提升了官员和劳工的薪酬后,物价势必跟着上长,铜币已经失去了作用。
要想维持联邦官员的庞大开支,就必须刺激联邦的消费来提升税收,同时也要加大联邦官员处罚的力度。在议会最后时刻,规定所有联邦官员在任职期间违法乱纪被查处的,不但要量刑定罪,还要处罚任期所得薪酬的十倍。比如说副首领每月薪酬是一百块下品灵石,一年就是一千二百块,十年任期是一万两千块。如果副首领在任职期内被查处有违法乱纪情况,并被司法部认定有罪,需要监禁时,那就要处罚副首领十二万块下品灵石。
另外,对于司法部和风部某些捕风捉影的诬告,经过调查嫌疑人确属清白的,这要处罚司法部或者风部相关人员三个月的薪酬。
有了高额的薪酬和力度非常大的处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腐败的滋生。同时,对于司法部和风部来说,他们在采风调查时,必须掌握一定的证据,杜绝他们随意下令缉拿正在办公的工作人员,造成行政工作的混乱。
在此之前,联邦已经规定了风部的权限,那就是风部要对某人进行采访询问时,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风部的采访和询问。凡是阻碍风部人员进行采访和询问的,风部有权将之当做犯罪嫌疑人直接将之捉拿到司法部,由司法部对嫌疑人展开调查审理。
不管是风部还是司法部、刑部,在捉拿疑犯过程中,如果疑犯逃走或者反抗,司法部、风部、刑部执法人员可以动用武力强行将之捉拿。动武过程中,不慎将疑犯打死的,相关人员要接受扣除十个月薪酬的处罚,并且剥夺政治权利五十年。这样立法,就是避免司法部、风部、刑部执法人员公报私仇,借助执法之名滥杀无辜。当然,如果疑犯实力确实强大,司法部、风部、刑部无法将之缉拿归案时,三个部门可以恳请首领动用内府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