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被封了。办案子的人老是叫我到派出所问话,我想见一下王源,办案子的人说现在还不行,说你可以找个律师了解情况。
解放路有好几家律师楼,我找了其中的一家叫大成的律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律师接待了我,了解了一下案子的经过,说可以帮我打官司,叫我预付五千块钱的律师费,签一个代理合同。
我说:这个案子明显的是正当防卫,你帮忙打赢了,付多少钱都没关系,等结果出来我再付。
女律师立即换了一副面孔,阴沉着脸说:“谁也没办法保证案子的输赢,我们只能帮助你争取到最好的结果。……无论输赢,律师费是一定要付的。”
我坚持有了结果再付,现在没办法预付。
女律师两手一摊,说:“那没办法帮你,你另请高明吧。”最后送我到门口的时候又说了一句:“你到那都是一样,没有这样的先例。”
可是,在我印象里,是有律师打赢了官司再收钱,打不赢不收钱的啊!
我找了第二家,第三家,结果都差不多,都不敢保证能赢。
失望之余,我想到了原来在我爸厂里的的法律顾问杜律师,因为烧伤职工赔偿的事接触过几次。
杜律师爽快地答应了:“我也不能向你保证什么,不过你放心,我会帮你争取最好的结果。至于费用,看在你父亲的份上,给你打五折……你知道,我也可以免费帮你打,但办案子要支付一些费用,上上下下也需要打点,还要开员工的工资,五折并没有赚你的钱。”
“我知道!我知道!先谢谢你,杜律师。”
通过杜律师了解到:案子移交到了王源户口所在地,王源现在关在拘留所,八年前王源还犯了一个拦路抢劫的事,抢了一个黄包车夫,同伙三个都判了八年,有两个已经出狱了。王源一直没有归案。案值虽然只有两百四十块钱,但性质恶劣。
吴斌三个人还住在医院里,应该差不多好了。吴斌伤的最重,刺破了肠子,差一点伤到大动脉……如果按故意伤害罪判,怕要判十年以上。能不能按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度,现在还不能下结论,问题出在王源有预谋有准备地把刀藏在身上……如果发生在第一天,他在被三个人殴打的情况下,那就好定性了。
“最好……王源的家人或者你也可以,去医院探望一下,能取得吴斌的谅解,双方私底下谈谈,在钱上面补偿一下,争取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就不用判刑了吗?”我问。
杜律师说道:持刀伤人案件是否可以庭外和解,主要是看受害者的伤势,如果伤势较轻,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另一个是在冲动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持刀伤人,那么就有可能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对方的谅解,从而达成庭外和解。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可能会考虑从宽处理,甚至不追究刑事责任。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也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这些部门会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