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别,我在大安遇到的第一个爱人,我今生爱过的第一个人。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不为痴情人做一分停留。天生万物,此消彼长,唯独与我肌肤相贴的哲别,经此一别,或是永年。
哲别抓紧我的手,耗尽所有运气说:“两次来大安,我从不曾听到大安子民对你有半分赞誉。他们口中的小王爷,只有刁难任性,无恶不作。这样的子民,哪里值得你用命去保他们平安。你跟我走,我给你一世自由。”
世上何曾有过真正的自由。我活过两世,我便知道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宿命,若是叛离宿命,便会引起天下大乱。
我多想要跟着哲别远走高飞,从此做一个哲别口中的自由人。可是现实中,我依然向命运屈服,没骨气地摇头拒绝。
“你就这么想去给鞑靼人做王妃?”哲别话尽凄凉,“你是个男人,到了那群蛮人手里,你会生不如死的。”
哲别说得话我又何尝不知道,鞑子打进中原,哪次不是屠城掳掠。但凡是男子,一刀杀干净;若是女子,死得更惨。鞑子残暴,他们会用最残忍的方法把满城的女子一点点折磨致死,那不是单纯的强暴,那是最恐怖的施虐。
以前送去的和亲公主,碍于两国和平考虑,鞑子不会虐待公主,也不会和公主生下子嗣。但是我不一样,我是个男人,他们可以用卑劣的手段虐待我,而对外宣称却只是行夫妻之礼。
可是,就算我知道我将面对怎样悲惨的命运,我依然觉得用我一个人的屈辱换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人的生命是值得的。
哲别的情绪已经压抑到了极点,他的哭声荤如天崩地裂。“你不想让别人死,但你可曾为我想过半分?我两次坐船来到大安,你可曾想过每次在海上我会遇到多少狂风暴雨,经历多少生死海难!你又可知我有多爱你?!!!”
“哲别……”我的声音已经卑微到无处寻觅,只一发出就消融在哲别撕心裂肺的哭喊中。哲别的叫喊化作无形的丝线,千丝万缕全部系在我心尖。
哲别双眼赤红,他不想再浪费时间。他将我从床面上拎起,揪过衣服便将我裹成一团粽子。“与其等你这个笨蛋自己跟我走,还不如我直接把你扛走来的干脆!”
我突然就不想挣扎了,因为我发现我真的不能离开哲别。我的生命不能没有哲别,我已经失去过他一次,我不想再失去第二次。
什么家国天下,什么万里江山。在这片土地上,只有哲别一个人对我秋月是真心的。无论我如何守护大安,世人对我从未有过敬畏。而我所做的这一切,不过是在伤害爱我的人。
“跟不跟我走?”哲别穿好自己的衣服以后把我拎起来,又问了一遍。
我就像个尚未破茧的蛹一样,被裹在衣服里小声哼了一声:“嗯!”
“在里面!别让人跑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突然在门外大呼小叫。
“你们别进去,我家王爷病了要休息!”阿虎也跟着在院子里大叫起来。
“滚开!”陌生男人大吼一声,阿虎的惨叫声随之传来。
“碰!”一声巨响几乎将我的房门震碎,禁军冲进我的卧室,随随便便就将我和哲别牢牢控制住。
我心中苦笑,是禁军,皇帝哥哥最信任的贴身兵团。这一年多来,我和禁军联手,替皇帝铲除了不少重臣。如今皇帝身边的绊脚石渐渐被清理干净,终于也轮到我被禁军抓了。
“沙拉贡王子。”禁军司马一句废话也不多说,只一挥手,让手下将哲别立刻带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