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愿意。”大汉连忙回答,局促不安的站在南慕春面前,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悦。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和善的人,每个人看到他都是嫌弃的目光,他知道自己很落魄。
可是这位姑娘素昧平生,第一次见到就买包子给他吃,还给他不少钱,丝毫不嫌弃他身如乞丐,说话还好好听。
他在这里没有任何亲人,就算有,也不知道那人在哪里,现在母亲去了,就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无依无靠,现在这位说话好好听的姑娘居然让他跟着她。
他一万个愿意啊!
她就是不让他跟着,他也会远远的看着,他没有别的去处,这是第一个对他好的人,就是远远的看着,他也乐意。
“既然愿意,那好,你去找些柴火回来,等下弄点吃的。”
南慕春一挥手就指使憨大个去找木柴,然后自己往昨夜住的山洞走去。
希望那些狼还在,最好还没有变质,这傻大个估计食量不少,她得割几块狼肉回来烤。
夜幕降临时,南慕春升起了火堆,一边烤狼肉,一边煮菌汤,小红狐在她脚边一直盯着那大汉,不明白怎么多了个陌生人。
南慕春也懒得解释,都是没有家的人,连狐狸都是,凑一堆,正好有个伴。
“明天你回雍州城买身衣服鞋子,收拾好自己再回来,顺便买点卤肉干粮水果什么的,我们明晚再待一晚,后天离开这里。”
转着树枝上的狼肉,南慕春对蹲在一边的傻憨憨说:“这破衣烂衫的,又不是没钱,干嘛要委屈自己。”
大汉诺诺的应了一声。
“叫啥名字?”南慕春瞄了那大汉一眼,我又不凶,干嘛一副很怕我的样子啊?
“扎朗,多蒙扎朗。”
“渣狼?我还渣浪呢?这什么破名字,我叫南慕春,以后你要聪明点,兜里有钱不要委屈自己,不用管那钱怎么来的,该吃吃该喝喝,穿齐整点,别人就不会看小你欺负你了。”
先敬罗衣后敬人,哪个世界都一样。
阿朗又诺诺的点了点头。
南慕春往狼肉上洒了些盐巴,盐巴是叫茶韵楼的老板给的,没其他调料只能将就一下给扎朗吃。
这一夜,扎朗就守在山洞外的大树下,南慕春很安心的睡了一觉,小红狐刚开始还防备着,直到午夜见那人乖乖的都没乱动,才闭目睡了过去。
第二日,打发扎朗去雍州城买东西后,南慕春把马牵到靠近山洞这边,用山藤加长了缰绳,让马活动范围大一点。
这马也不知道那茶楼老板花多少银子买的,古代的马相当于现代一辆小汽车了,可不能弄丢,再说现在不是自己一张嘴,多了个大块头。
那食量不是一般的大,昨晚不但吃光了烤的狼肉,还把所有干粮都吃完了,这傻大个可不好养,她得精打细算点才行。
等中午扎朗大包小包的返回来时,南慕春和小红狐已经饿得没力气了。
按南慕春交代的,扎朗买了两身衣服,买了双鞋,换好衣服就去买烙饼馒头包子卤肉苹果。
只是这一堆一堆小山一样的,都是吃的?
南慕春翻了一下,下巴差点没掉下来:“卧槽,我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二十?”
她瞪圆着眼睛看着扎朗:“烙饼馒头包子每样二十个?这是要吃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