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马晃悠着来到一家衣坊前,入内购买了两套红艳艳的衣裳和披风。
直接换穿了一套,连束发带都是红缎,把那套昨儿刚买的颜色清浅的衣裙直接丢弃。
走出衣坊,一位艳色冷美人直接看呆了一众目光。
穿着红色骑服的南慕春披着同色薄披风,长发高束,火热耀眼,但是面色清冷,眸光微凉,添了些许英姿飒爽,少了些女子柔和。
一热一冷,却又毫不违和,气质是真真的冷艳,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要是拿一把剑或一壶酒,估计自己就是东方不败的形象,南慕春唇角一扯,走出了衣坊。
剑是不会用,但是匕首什么的还是要备一把防身的,瑞士军刀只能解决一些小问题。
于是她又来到一个卖武器的地方,挑了把拿着顺手的匕首。
看了一眼琳琅满目的刀和剑,还有各种各样的武器,想着有一天,自己修炼有道,是不是也该配把有格调的凶器。
目光转到一根翠绿的东西上,咦,这不是把笛子吗,笛子是乐器怎么会摆在武器店?
看到南慕春好奇的看向那把绿玉笛子,店老板连忙拿起来给她:“姑娘,别看这是一把玉笛,这可是可以发暗器的,你看。”
店老板拿过那把笛子,指着吹孔上面凸起的一个地方说:“这把笛子的妙处在这里,这个机关藏着三枚银针,按下这个地方,银针就会发射出去,射出距离可达两丈余远。”
“两丈余远?就这点距离,能做什么用!”
南慕春不在意它的暗器用途,只是觉得这笛子玉润色正,倒是把可以把玩的漂亮乐器。
“姑娘,这两丈余远要是针上抹毒,那可是能杀人的,不能小瞧!”店老板的话听起来有些阴恻恻。
不愧是做这行当的人,卖武器还教你杀人秘技。
南慕春凉凉一笑,只有嘴角掀起:“靠它杀人估计要多准备几个脑袋,要不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店老板面色一滞,这姑娘还真不好糊弄。
这把笛子摆在这里好多年都没卖出去,想要做武器的嫌弃它是绣花枕头,想要做乐器的又嫌弃它机关坏了乐器的精纯致美。
本来还想着一个姑娘家好忽悠,谁知道还被对方挤兑,店老板只好吃吃一笑:“那不是做笛子用也好看嘛!”
南慕春随意拿过来试了一下音色,音质醇厚带点清幽,还算悦耳。
她学过小提琴和笛子,小提琴练得比较多,笛子练得少,那时候迷上一首曲子本来想学排笛,但年纪小被妈妈说服了学笛子。
来到古代居然都没有想起要买根笛子来消遣娱乐,过去的日子过得不止是咸鱼,还不知所谓!
“什么价格?”
问价就证明有希望,店老板一喜,连忙道:“姑娘若是匕首和笛子一起,算八十两。”
“匕首就几两银子,这笛子居然要七十多两,你很会做生意。”南慕春放下笛子,拿起匕首就要掏银子走人。
来国都她一路撒钱换马,花了有史以来最大一笔钱,差不多用了近千两银子才来到国都,现在她只剩两千多两银子,往后日子还长,要省着点花才行。
想要吹笛子,外边几文钱的竹笛也一样可以吹,犯不着花大几十两的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