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还挺会算计,和你岳父陆文厚相似,难怪会成为他女婿。”
长孙功羊的声音偏软,让人感觉有些阴柔,尤其是在阴阳怪气的时候,特别像位公公。
李锋埋头讪笑,长袖下的手掌上却满是汗水。
他发现长孙功羊这个人极度喜怒无常,或许是因为在研究什么东西的缘故,研究顺利时心情便好,不顺利时则极度暴躁。
而且长孙功羊心情好的时候似乎非常喜欢叙旧…
这对李锋来说其实是好事,能从长孙功羊口中听到许多秘闻。
同时,一只机械手爪再次飞到了李锋面前,而且提着一个黑色的布袋,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长孙功羊的声音再次响起,道:
“见丈母娘是人生大事,明珠那妮子就喜欢出风头、爱豪奢,所以我这儿没什么东西适合她,但明珠是个痴情的女孩,事事考虑陆文厚,所以你只需要把这个给她,说是转交给陆文厚的礼物,那我相信她会比自己收到任何礼物都要开心。”
李锋闻言,连忙取下黑色袋子,感谢道:“谢前辈,那晚辈就不叨扰了…”
“呵,得了便宜就走,也是陆文厚的风格,滚吧。”
李锋再次告退,将门关好,心中大喜,打开袋子往里面看了一眼,是两颗一模一样的黄土色珠子,李锋自然不认识这是何物,但既然是长孙功羊拿出来的东西,那想必绝非凡品!
而且关键信息是有两颗珠子。
李锋暗自揣测了一会儿,这是不是代表长孙功羊留了一颗给自己?
嗯,一定是这样!
这样想着,李锋便拿出一颗珠子放在了自己身上。
……
第二天。
李锋、陆青藤、曾旌、钟羮祖四人一车,准备出发前往寒山镇等待路过的使团,不过在去寒山镇之前,他得顺路去一趟鹰峡镇。
而这一次,李锋等人还未到鹰峡镇时,镇长凌仗语、镇统胡翰等人就早已经在路口处等待众人,当李锋在车上远远看见须发皆白的凌仗语后,打趣道:“这凌镇长也是个实在人,上次我来镇上时,属于初来乍到,这凌镇长当时怕是见都不想见我,而如今我为鹰峡镇增添了三百余口镇民,这老头倒是殷勤的很。”
这个世道果然没有什么朋友一说,利益才是绑住人心的唯一绳索。
“大人,这凌仗语也绝非泛泛之辈,其牧民手段高超,若是在寻常地方,我等山民其实都愿意归入其辖内。”
坐在副驾驶上的钟羹祖难的开口为凌仗语美言,作为曾经的山民,也就是鹰峡镇邻居的他似乎对凌仗语十分推崇。
李锋瞥了他一眼,回道:“是不是泛泛之辈,得拿出政绩说话。”
三百口人对于大城市来讲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鹰峡镇这种体量极小的军镇而言却是一块很难咽下的大饼,李锋这段时间压根没空去搭理鹰峡镇的事情,所以也不知道这收编工作到了什么地步。
很快,曾旌便在泥泞、破烂的路口停下车。
李锋摇下车窗,单独对凌仗语道:“这么大的太阳,凌镇长又何必如此客气?快上车吧歇息吧。”
说着便打开了车门。
“老朽岂敢与大人同车?”
此时的凌仗语脑门上全是汗水,白雪一般的发丝耷拉在脑门上,显得有些邋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