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又写回都市了,求收藏求支持了,本书创意还是比较新颖的,老花写得也很有感觉,就是不知道大家认不认可了,看了之后的,都给个建议吧,拜谢了。
依依惜别了父母和爷爷,郑潇乘坐的大巴驶出去很远,他探头出车窗,还能看见自己的三位亲人虽然已经被拉长的距离缩小成地平线上的三个小黑点,他们却还在朝着大巴频频挥手。
他的视力比之前不知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超级模仿能力带来的好处。
“爸爸,妈妈,爷爷,我一定会加倍努力,这一辈子,我绝不允许自己再像前世那样窝囊!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在西京买下一座大房子,把你们接过去享福的!”
郑潇心里喃喃说着。
他的父母此前都是河郡县纺织厂的职工,2000年初的时候,河郡棉纺厂因效益太差而倒闭,两人双双下岗。
为了谋生,父亲郑振江干起了修自行车的行当,母亲则找了个清洁工的活儿。
二老这些年为了养家为了供郑潇上学,真的是吃了太多的苦。
上一世没尽到孝道,这一世,难道不该多弥补一下吗?
还有爷爷的病,也必须及早治疗,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大巴车快速行驶着。
郑潇一路上思绪联翩。
现在,他已经确定了,自己重生之后获得了一种神奇的模仿能力。
他看过的人物情景,都被他的眼睛和耳朵一帧帧的如同最精细的视频录像一般刻在了脑海里。
当他试图将脑海中的景象复制还原出来的时候,他的大脑就会给出快速而精准的指令,他的身体就会迅速地予以配合完成。
他在家里悄悄地对着镜子试过模仿爷爷颤巍巍走路说话的样子,镜子里的映像是那样的惟妙惟肖,甚至连面部神情的小细节都跟爷爷一般无二。虽然他脸上没有皱纹,但他还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一个老人该有的神韵。
他不止能模仿爷爷,模仿爸爸妈妈也是手到擒来形神具备。
这种能力的获得,必将改变他的职业选择宽度,让他的人生能更快速地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
暖暖的眼泪跟寒雨混成一块
眼前的色彩忽然被掩盖
你的影子无情在身边徘徊
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车厢里萦绕着刘德华的《冰雨》,郑潇忍不住的跟着哼唱起来,当然,他哼唱的声音很低。
即便如此,他也能察觉得到,他跟唱出来的歌声从声线到旋律再到任何一个处理细节上,都跟刘德华的演唱酷似。
郑潇跟唱了几句之后,心里笑了,前世的时候,他是到酒吧唱过歌的,他的歌本来就唱得不赖。
当然,跟专业的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但现在,若是他能将刘德华的演唱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来,就跟和华仔一个模子出来的一样,那些夜店客人还能不为之疯狂吗?
或许夜店卖唱可以当作一个来钱的主要渠道。
对2006年夜店驻唱的价格,郑潇还是有所了解的,一般新人一首歌能拿一百元算不错的了,而在圈子里小有名气又能造气氛的歌手则能拿五六百块甚至更多。
这比上班来钱快太多了。
2006年时候的工资水平,新毕业的大学生也就能拿个一千多点的样子,可怜得要死。想靠着挣点死工资发财,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