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饿了整整一天了,眼冒金星,头晕目眩,目力所及之处,尽是荒芜。
所能做的,也仅仅是像行尸走肉般蹒跚前行。
他未曾受过如此艰辛折磨,
没有食物、没有水、钱袋里空空如也。
至少——他的母亲还给他留了件厚实的棉大衣,还有一双磨旧的长筒靴,皮帽子和皮手套也是一应俱全,虽然这些衣物又旧又破,却足够抵御寒风的侵袭。
可他并不会对此产生哪怕一丝一毫的感激之情,毕竟,母亲当着他的面杀了他的爱人,让他沐浴爱人的鲜血,令他苦痛、绝望……
他恨她。
一番激烈的争吵过后,他已经和母亲彻底决裂了,
随后被流放到这北方的不毛之地,心中满是愤恨,他甚至想过弑亲,但他没有勇气,也没有实力去为爱人复仇。
现在的他,对于未来已经没有多少期待,想要自杀却又怕疼,只能是浑浑噩噩地,活一天算一天了。
与兄弟姐妹和朋友们出游玩耍的日子仿佛就在昨日一般,如今想起来似乎已经不太真实了,自己真的曾是个大贵族么?
骄纵任性的马克西姆·米德奈特皇子已经从奢华的宫殿中消失了,与此同时,北地荒原上多了个被放逐的,衣衫褴褛的无名流浪汉。
四周都是盐碱地和裂开的冻土,连一根野草都没有,原本他不明白“不毛之地”的可怕之处,现在他终于懂了,就是死亡之地的意思。
他明白了为什么自古代开始就会把重刑犯流放到北地荒原,
因为这里生机渺茫,看不到任何希望。
走着走着,就能看到地上的森森白骨,皮肉和服装早就朽烂没了,骨头上还套着锈蚀的手铐和脚镣,不用想,这一定是过去的被流放者。
(天呐……难道这就是我的下场么……无声无息地死去,连个棺材都没……)
最可怕的是一具还未变成白骨的尸体,看身形和头发应该是个女人,应该是死了有段日子了,皮肉已经腐烂,肚子鼓胀得像个气球,伤口处滴出来的血都是黑的,一些白胖的蛆虫正在其中蠕行。
这些恶心的小东西,就是马克西姆在被流放之后见到的第一种活物。
突然,上空传来翅膀煽动的声音,他赶忙躲开,几只秃鹫俯冲下来,它们降落在尸体身上,开始啄食眼球。
马克西姆被吓得不轻,生怕自己成为下个目标,所以他加快脚步,离尸体远远的。
天色暗淡下来,北地荒原的黄昏与繁华的帝都相比,也并没什么不同,只是风更大,空气更冷。
由于饥渴交加,马克西姆开始变得神情恍惚起来,他产生了幻觉:
在过去,这个时间正是享用第二次下午茶点的时间,
记忆中,他的贴身男仆哈格曼先生会为自己准备好热腾腾的红茶和巧克力夹心饼干,另外还有一小勺酸梅果酱,这是用来开胃的,因为第二次下午茶距离晚餐的时间很近。
一边幻想着这一切,一边蹒跚着前行,马克西姆的脸上露出笑容,一想到晚餐,他肚里的馋虫更加疯狂了,口水流了出来。
金湖宫的随便一个皇家御厨都是最顶级的烹饪大师,每天都有马车把高档的新鲜食材运到厨房,身为皇室成员,不需走出宫殿一步,便能享受到世界各地的,口味正宗的美食。
马克西姆最喜爱银鳕鱼酱,这些晶莹剔透的小颗粒被整齐地盛放在纯金的碟子里,用银勺子取上一点,涂抹到烤得酥脆的黑面包片上,夹上生蚝和鲍鱼汁,然后咬上一大口,嘴里尽是大海的鲜美味道。
当然还有黄油煎鹅肝,油汪汪的,入口即化,配上秘制调料,咸淡恰到好处,再喝上一杯专门用来配鹅肝的红酒,简直绝配!
蒜香蜗牛就更不必说了,马克西姆喜欢蘸着辣酱吃,享受蜗牛肉的汁水在嘴里爆开的感觉,蒜香味和辣椒刺激味蕾,令他食欲大开。
汤菜里他最爱鲜牛肉薄片栗子汤,御厨们用排骨汤把顶级的新鲜牛肉薄片烫熟,搭配剥好皮的甜味栗子和清脆的洋葱片,鲜嫩清香无比。
当然还少不了那一道填鸭浓汤,经过煎煮后外香内嫩的鸭肉,再配上宫廷秘制的洋芋泥,清爽不油腻。
金碧辉煌的餐厅,舒适的高背椅,银刀叉和碟子,一尘不染的鲜艳丝绸桌布,还有彬彬有礼的宫廷侍者……
对于高贵的帝国皇子马克西姆·米德奈特来说,这些只能算是稀松平常的家常菜而已。
但对于被流放的罪人来说,这一切只能是幻影,是不切实际的想象,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开始祈祷:
(仁慈的诸神啊……我已经不敢奢求美食美酒,随便来点儿什么能吃能喝的就行……)
若是过去,他绝不会产生这种想法,若非亲身体验,他永远也想象不到,挨饿的滋味竟然如此难熬。
一阵劲风把他的皮帽子吹掉了,寒气侵袭头颅,幻象马上消失了,马克西姆打了个寒颤,赶忙跑了几步,把帽子捡起来重新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