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点了点头,说何止是打过,要不是那时王婷受不了这种毒打,跑出门向村民们求救,估摸着,刘晓梅都能用刀砍死王婷了。
我看了村长一眼,饶有所思的问道:“那您知道,刘晓梅和王婷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么?”
都说虎毒不食子,更何况平日里在村民面前脾性及好的刘晓梅呢,她和王婷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问题?
而她和王婷的尸体,为什么又会同时出现在这里?
看王婷尸身腐烂程度,死了最起码三个月了,所以,按照刘晓梅和王婷的积怨,这王婷,会不会是被刘晓梅杀死的?
不对,王婷如果是被刘晓梅杀死之后,再丢下水中,那么那一滴残留在井壁上的液体又怎么解释?
这些液体都是一些人体分解积水,是因人体腐烂之后,才会产生的化学反应。
然而,这里周围都是村户,如果说尸体被藏在这里已经长达三个月,那么按照这尸体的腐烂程度,周围村民不该什么都没有闻到才对,而且我们也没有在这户人家里面发现什么腐烂后的残余物质。
如果说,刘晓梅杀死自己的女儿之后,再将女儿藏匿在家中,她会蠢到将尸体藏着,任由其腐烂,然后村民闻到了腐臭味,随即报警?
不,只要是个人,应该都不会这么蠢。
那么,是刘晓梅将王婷杀害之后,随即丢到井里么?
我摇了摇头,我在将王婷尸体捞上来之后,当地警方已经用测血仪在井口乃至井内检测过了,没有血液残留,也就是说,王婷被丢下去的时候,尸体上并没有带血。
人在死亡之后身体机能会很快停止运行,而血液也会随之阻塞,慢慢的凝结,所以,在血凝结之后,尸体的身上就不再会有血液流出。
那么如果假设,尸体被丢下去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再加上井口的那一抹腐烂物,我应该可以确定,尸体应该是正在腐烂时,被人丢下的井中。
我缓缓地走到了王婷面前,只见那张极度腐烂的脸颊,我瞬间就想起了半个小时之前我才刚刚喝下了她的脑浆,一阵胃酸顿时在胃中翻滚着。
可再见她心脏口的那一抹刀伤,以及周身的切口伤痕,我又摇了摇头。
王婷,应该不会是刘晓梅杀的。
之前的时候,我几乎都快把这个房子翻了个底朝天,甚至还用测血仪用紫外线到处查看有没有被擦拭过的血液,可结果却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诺大的房子里面,似乎除了厨房之外,就再也没有血液出现过的痕迹了。
而王婷周身上下存在着各种刀伤,如果是在这个家里将王婷杀害的话,那么我不可能找不到一点血渍,所以,王婷的真正死亡地点,应该不是这里。
那么,如果排除是刘晓梅杀害的王婷的话,那么杀害王婷和刘晓梅的人,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又想要隐藏什么?是泄愤吗,还是怕王简明将什么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妻女,从而杀人灭口呢?
我之前怀疑过沈骜,但在刘晓梅出事的时候,沈骜还在办公室里面,所以,沈骜不可能是杀死刘晓梅的凶手,即使,傻子都看得出来,沈骜有问题。
或许是因为职业因素,我在判断任何细节的时候,都有些谨小慎微,似乎每一个细节,都是制胜的关键,王简明的妻儿老小都死了,
他在这个世界上似乎也没有什么亲人了,所以,我和穆然一致认为,如果凶手是想要杀人灭口的话,那么他的屠刀,将会从此放下。
但对于警方来说,他们的目的不仅仅就这么简单,他们要抓到凶手,将凶手绳之以法,或许,这就是老师当年说的责任。
是啊,他们的责任,不就是为冤者讨回公道,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倒是慢慢的理解,老师当年对我说这句话的真谛。
或许,老师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满怀期望,我能成为一个城市的守卫者,守卫着每一个被害者的尊严。
只是当时,我可能,只是拿它当成了一个笑话吧。
这时,穆然缓缓地走到了我的面前,他刚想开口,我就直接说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如果杀死王简明和杀死他妻子女儿的是同一个人,那么凶手就是冲着王简明去的,王简明的手上应该握着凶手的把柄,沈骜和王简明是同村的,而且,我觉得沈骜这个人不简单,我不说他是不是凶手,但他一定掌握着王简明的某些秘密,而这个秘密,更能牵扯到王简明与他两个人的利益,还有,你可别忘了,王简明死后,是被人像是一只扯线木偶,吊在医院楼道里面的,他为什么会以这种死亡方式世人?”
不光如此,几个月前,王简明在工地出了事故,左腿粉碎性骨折,但由于工期的原因,王简明并没有休息,而是在第二周就出了院,紧接着,王简明失踪了,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