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巧合吗,当然不是,正所谓掩饰就是在承认事实,唐韵显然是在昨天盛汤的时候意识到了这点,所以才用了化妆品涂抹冻疮。
“你来南美的这几天,没有去过冰库之类的地方,所以,你也不可能得冻疮,所以,唯一的可能,你虎口上的冻疮,正是被我的水元素所伤。”叶世楷一针见血,果不其然,唐韵的表情已经出卖了她,当时他情急之下使用了水元素,冰凌顺着刺客的长鞭凝结上去,从鞭尾到握把,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冰凌冻伤了刺客的手,而和长鞭的握把接触最大的部位,就是虎口。
“这……真的不是这样的。”唐韵似乎还想要狡辩,不过叶世楷手中可不止这么一个证据。
“你看看这个吧。”叶世楷从抽屉里抽出了一张大红色的硬质纸,朝着后面扔了过去。
“这是……请帖,你从哪里弄过来的。”唐韵打开,这赫然是昨天那对新人婚礼的请帖。
“上面用金粉写的字,还记得吗。”叶世楷淡淡说道“你说的没错,你的朋友的确土豪,这是真金的粉末。”
“你……什么意思。”
“昨天我在刺客的黑袍上,也发现了同样的金粉。”
“你说什么。”唐韵面色一颤,眼中闪过一丝不甘。
“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是婚礼时你不小心沾染上的,然后又沾上了黑袍对吧。”叶世楷缓缓将车子停了下来,唐韵无言以对,默不作声,看来叶世楷的分析已经将她的谎言彻底拆穿了。
“说起来,我一直觉得你很神秘。”叶世楷将所有关于唐韵的记忆连接了起来,当初华通桥坍塌的时候,叶世楷曾经在调查的时候,发现唐韵竟然在那栋大楼中“工作”,当时叶世楷就疑心为什么她会在那里,现在想来,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如果叶世楷没猜错,唐韵可能和天蛾人之间也有关系,甚至,还是主谋之一,毕竟一个这么强大的人物,是不可能仅仅沦为爪牙的。
真是隐藏得太深了,也难怪昨天叶世楷想通一切时,表现出得震惊和低落,他一直把唐韵当成好朋友,想不到,这个“好朋友”竟然是安插在他身边的杀手,这种感觉能好受吗。
那么当初在石成誉的珠宝店,她是故意隐藏内力的,或许当时她料定了叶世楷会拼死救她的,再者说了,几个枪手根本不可能是她的对手。
“唐韵,你让我很寒心。”叶世楷缓缓将车子停了下来,实际上,如果从客观地角度上说,叶世楷是失败了,唐韵自始至终都扮演着一个优秀的潜伏杀手,是叶世楷太容易轻信了,甚至都一个杀手动了友谊的情感。
“现在,你应该是打算杀了我吧。”叶世楷淡淡说道“你的右手衣袖里,应该就藏着一把匕首。”
“你知道吗,其实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真的不是为了杀你而潜伏在你身边。”唐韵突然说道,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释然了。
“这么说起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啊。”叶世楷苦笑一声。
“当我接到命令要除掉你的时候,我真的不想这么做。”唐韵摇了摇头“我知道,以一个杀手的身份说出这种话,应该很讽刺吧,事到如今,估计是三岁孩童都不会相信我的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