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不论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只要对方不现身李项等人是没有一点办法的,即使是萨姆的仪器也只是检测出鬼魂曾经在某个地方出现过而已。
说到底谁都没有主动的侦测手段。所以说何不如睡个大觉养好精神等晚上的时候说不定鬼魂就冒出来了。
何况即使是这两天一无所获,最后和这群人离开三人还是可以偷偷返回。他不信那鬼魂什么的能够忍受得住空虚的感觉,最后一定会出现来害人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比如说睡觉。
反正一通歪理之后就没人在计较李项偷懒的行为了。
既然是一群灵异爱好者的聚会那么内容就不光是简单的酒和性了。至少是带着灵异特色的酒和性。具体的说这个聚会的实质内容就是一群人谈鬼说怪,当然要是你能把到妹子也是你的本事,毕竟这一群人中的妹子不少质量也都可以。
哈勃准备的可谓很是充分,他身为组织者当然第一个讲述他的故事。
这故事是关于丧钟镇的。
丧钟镇成名的时代有许多赏金猎人在这里长期逗留,其中当然是有些人品太差却偏偏枪法不错的人。独眼就是这样一个人,独眼的本名没人知道,只因为他少了个眼睛便被叫做独眼。
常年做猎人的多多少少身上都有些残疾,少了个眼睛也是常事。但别人少了个眼睛都会带着一个眼罩,可他偏偏不。空洞的眼眶,一道从上到下的伤疤横跨整个脸颊,有人说那是被熊抓伤的,也有人说那是土着留下的纪念。但是所有说法都一样的是那次他能活下来只是由于运气好,他也从不否认。
独眼的名声很坏,不光是他的手段残酷,那些当赏金猎人的又有几个好鸟?他不仅是猎杀土着人,而且他还常常伏击落单的猎人。所有人都不是每次出去都有收获的,但他不一样。他总是能在酒吧里拿出一块块血淋淋的头皮换钱。
有人从他的手下逃出命来纠集人手想要找他复仇,但是却是找不到他的踪影,等召集的人手散去后又被他一个个的弄成的头皮换钱。治安官见他只对赏金猎人下手,从不伤害普通居民再加上本领不够,也就放任了他的作为。
可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的尸体最后被人在立丧钟镇不过几百米的地方发现。
那时候他的两个眼眶也都是空空的,身上东一块西一块的少了很多皮肤,那些少了的皮肤形状就和头皮一样被活生生的剥下放在他空空的眼眶前面。
据说当天晚上独眼的幽灵就开始在丧钟镇徘徊,而被看到的人身上都会少上一块皮肤,就像独眼一样皮就放在昏迷的镇民的眼睛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