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天色渐渐变晚的时候,李项已经换好了另外一身一衣服走进了一家酒吧。
不同于李项自己开的那家酒吧,这家酒吧才是美帝酒吧的标准环境。喧闹嘈杂,各色各样的人与许许多多味道混杂在一起,酗酒的,抽大烟的,嗨粉的一个都没有落下。
这是很混乱的一个地方,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的面孔也不会引起任何的关关注,只要这个陌生人本身没有什么可关注的地方。
李项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吗?
现在他穿着一套不是很差但很邋遢的衣服,这是白天他找了很久才找到的装备。而他明显就是一副酗酒过度的样子,脚下的步子虚浮,身上一股酒气,脸色还有些病态的潮红。
这副面貌是他跟着迪恩学来的,为此迪恩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又被李项和萨姆给灌醉过去。经过仔细的观察李项才模仿出迪恩醉酒后的几分神态。
至于李项为什么不直接喝醉呢?
当然是因为他喝不醉啊!
本来原计划是李项喝个半醉,那样也就有了一副醉酒的样子。不过陪酒的迪恩和萨姆都喝多了,迪恩都喝倒了李项都还没有半点要醉过去的样子。因此他们才临时改变了计划,萨姆也终于逃过一劫。
一个醉鬼坐在吧台上买醉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哪怕是这个醉鬼看起来带了不少钞票也是一样。当然,一般来说这种人会在离开酒吧的一小段路之后遇到一些喜欢帮助别人花掉身上的钱的人。
这些人会仗着人多能打帮你把钱花光,这种行为也叫抢劫。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会在肥羊离开酒吧以后动手,但那只是一般情况下。而现在很明显不是一般的情况,因为一个眼热而靠过去顺手牵羊的扒手被这个邋遢的男人给撩翻到了地上,并且还将手里的一瓶啤酒直接倒在了这个扒手的头上。
这是很明显的羞辱行为,而且引起了酒吧里面看热闹的人们一阵哄闹。特别是这邋遢男人是个有色人种还看起来不是很强壮,这更加引爆了酒吧里面的气氛。
扒手的同伙当然就坐不住了,他们可是这里的常客,许多人都认得他们。要是这样都不为同伴出头的话那么他们就不用混了,趁早灰溜溜地滚蛋吧!
于是从酒吧的两个角落里面站起来了四五个光头大汉,他们清一色都是无袖夹克加牛仔裤的造型,脖子后面或者露出的手臂上也有着相同的纹身。这些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都是一伙儿的。
似乎是酒吧的人拦在他们面前不让他们靠过来,但在他们低声说过几句以后那人就把路让开了。
只见这几人流里流气的走过来,手里还提溜着一支支啤酒瓶子,一看就是开找事儿的。沿途还有人在给他们加油助威,酒吧里面的人每一个是省事的,嘴里吐露着脏话盼着这里打起来的到处都是。甚至盼着打死一两个的也不少。
“喂,小子,你很嚣张嘛!”。应该是那群混混的领头的站出来说到:“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敢在这里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