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你太高傲了,傅来文。”杨小天一般情况下,是会笑成傅来文叫做二哥的。而这有开玩笑的意思,但也未尝没有亲近的意思。毕竟用二哥这个带有歧义的称呼,去称呼一个人的时候,如果是不熟悉的人的话,肯定第一反应就是揍敢这么称呼自己的人。“你知道吗,你太嫩了。”傅来文忽然笑了起来,这让杨小天有点不解。但是这个笑容却让杨小天的心中,多了一点新的火气。“开始!”身手最好的文叔,是这一次对决的裁判。当察觉到了不对劲儿的时候,文叔就已经提前折返了回来。而且在回来的时候,将自己好好的清洗了一遍,还换了身衣服。而后让杨小天给自己检查了一下身体,在确定没有感染上瘟疫,文叔才回来了。打探消息是很重要,但是现在那边瘟疫蔓延,稍有不慎,就可能是丧命的结局。文叔虽然不怕死,但是却也不想死。毕竟能够好好的活着,好好的享受这花花世界,是文叔从收手了之后,最想要去做的事情。毕竟在年幼的时候,家人在自己的面前被杀,说实话,给当时还是孩子的文叔有效的心里,留下了不小的创伤。而后,虽然遇到了杨松明,让文叔的心灵得到了一点儿净化。但是终究,灭门之仇,不共戴天。文叔还是选择去杀人了,而且鬼知道,还有人在杀人之后,竟然还能上瘾的……然后文叔就慢慢的走上了杀手的这条不归路,而后在伤重的时候,遇到了徐翔天,又在渔港呆了不短的时间。那一段时间里,文叔虽然执行任务的频率,没有之前单干的时候那么勤了。但是终究,还是要执行任务的。所以在他人生的前半段,除了和杨松明一起的时间里面,是无拘无束的,其余的时间里面,大部分都是在奔波中度过的。年轻的时候热血澎湃,自然这种生活是很舒服的。但是现在年龄大了,心中也就开始慢慢的想着要定下来了。只不过当初的时候杀人太多,惹到了太多的仇家。文叔担心,万一自己成家了的话,很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家人被人给惦记上。虽然徐翔天也曾经想过,撮合一下文叔和他表妹的好事儿。但是文叔当初的时候就不喜欢她,而现在就更没可能了。文叔是个色狼,作为一个大叔级别的人,自然还是喜欢二十岁刚出头的小姑娘。虽然不一定要让小姑娘给他生孩子,但是在醒过来的时候,自己的身边躺着的,是一个嫩的出水儿的小丫头,而不是一个和自己一样,都已经开始有皱纹的女人。所以文叔很是干脆的拒绝了徐翔天的好意,因为他也清楚自己是给不了那个等了他一辈子的女人结果的。与其浪费她的人生,倒不如直接断了念想。而在得到了文叔没有死的消息之后,让所有人都惊愕的是,她竟然选择结婚了。是的,她等待文叔,更多的是为了圆了自己心中的一个念想而已。当初文叔将她从危险中救出来的时候,她确实是想要以身相许了的。毕竟文叔长得很帅气,加上身手很好,是黑旗盟中,大多数女性成员的梦中情郎。就算是号称黑旗盟单挑第一的宋春生,在文叔的手下也完全不是对手。在帮派社会中,崇拜强者是所有人的共性。所以文叔虽然没有结交女朋友,但是并不代表,他就没有女人。只不过对于女人,文叔向来都是玩玩而已,玩腻了就丢了。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让他长时间的停留的,而在得知了文叔离开了的消息之后,徐翔云的心也跟着走了。她很清楚,文叔是没有办法给她未来的。但是终究,文叔离开是因为伤重。徐翔云想的是,如果文叔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算得上是他的家人了。他需要有一个念着他的人,哪怕知道这不过就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但是徐翔天还是做了,而且这一做,就是十几年的时间。但是等得到了文叔还活着的消息之后,徐翔天确实有通过徐翔天探听一下,文叔是不是有想要成家的打算。如果有的话,她愿意。但是文叔拒绝了。徐翔天不是小姑娘了,她已经等了文叔十几年了,从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她已经等待的太久了。在这期间,她不是没有追求者。加上生活的很好,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徐翔天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出头而已。在确定了文叔没有要成家的念头之后,徐翔天的心也就死了。找了一个追求她多年,还是没有放手的人嫁了,并且担着风险,为那个人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她的生活很是美满,而徐翔天虽然感到有点遗憾,但是徐翔云能够过的好,他也就不会那么担心了。而作为文叔的兄弟,虽然很希望文叔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当做港湾的女人,成一个家,也算是定下来。但是文叔对于现在这种可以随意的撩妹的生活,很是喜欢。而且他对于那种每天都要受到束缚的生活,并不是特别的喜欢。见文叔喜欢这样的生活,而且也乐在其中,徐翔天也就懒得去管他了。反正这个家伙也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不是个小孩子了。自己是他的兄弟而不是他的保姆,能够照拂他一时,却不能照拂他一辈子。既然这生活的方式是文叔他自己选择的,那就让他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就这么生活下去,也没有什么的。文叔的身手最好,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道,都要比正在交手的两人强很多。让他担任裁判的职责,也是为了可以让他在看到两人有什么可能会伤到对方性命的攻击,而被攻击者已经失去了躲闪的能力的时候,可以及时的中止比赛。这样的话,双方胜负算是分出来了,而也没有人会有性命之忧,两全其美。“杀!”就算是在格斗中,傅来文也是一副军人的风格。在听到了文叔开始的号令之后,傅来文大喝一声,率先朝着杨小天攻击过去。简单的试探了几下之后,傅来文的佯攻并没有得到什么效果。他虽然没有和杨小天直接交手过,但是却也听到过王博远和杨小天交手的经历。和王博远的打斗,虽然最终获胜的人是傅来文,但这并不代表,傅来文就是从开始到结束,就一直都是占据优势的那一方。王博远属于那种势大力沉的人,在速度上并不占优势。但是这一类人,基本上都是属于皮糙肉厚的那种。这一类人,打斗的时候基本上格斗技巧是不怎么在意的。因为如果对方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角色,但凭着他们的身体的抗击打能力,放任对方攻击,而自己只要专注于攻击就行。对方的攻击不能对自己有实质性的效果,但是如果自己的一拳打中了对方的话,对方基本上就是被KO的结果。但是傅来文的耐力却好的惊人,凭借着耐力,硬生生的在几分钟后,用高强度,高耗费力气的战斗,将王博远给硬生生的磨得没有什么力气了。这才是王博远最终失败的原因。但是王博远却说,在力气上,他不是杨小天的对手。而在速度上,傅来文也不是杨小天的对手。面对一个在力气和速度都占据优势的对手,傅来文自然不敢有任何懈怠。而他之前所说的那些话,不过就是为了激怒杨小天而已。一个人被激怒的情况下,也就会变得狂躁,而最终失去理性。当敌人失去了理性的时候,那就用智慧去和对方对抗。随着时间的流逝,失去理性的一方,往往会率先耗尽了体力。而后自然也就会被保留着体力的一方,予取予求了。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杨小天确实是已经发怒了。但是却没有失去理性,自己的几次攻击,虽然是佯攻。但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却已经足够将他们打倒了。而在对手是杨小天的时候,傅来文的佯攻没有取到任何的作用,而且还被杨小天趁机反攻了几次。简单的几次攻击,就让傅来文确认了一件事情——王博远并没有欺骗自己。不过傅来文并没有在意,而是在继续和杨小天缠斗的同时,不忘继续刺激杨小天。“那个阿夫热齐的孩子,是很懂事儿的。在被抓走了之后,也不哭不闹的,而且很听话。”“呵呵……”杨小天冷笑一笑,而攻击的频率也再次加快了。“那个孩子在洛克王国那里,过的很不错,这一点儿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对了,好像那个叫做碧儿丝的,现在被安排当成他的妃子了,这件事情,你知道吗?”对于杨小天和碧儿丝之间的事情,傅来文自然是知道的。要知道,当初负责和杨小天接洽,联系洛克王国的事情的人,就是傅来文了。而碧儿丝这个名字,杨小天曾经提起过。而傅来文却注意到了,而且也着重去调查了。现在,他的刺激,是真正的起了效果了。因为,杨小天真的怒了,但是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按照傅来文所预期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