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好意思地挠头浅笑,“我练功的时候,把外袍划破了,还没来得及做新的。”
站在她旁边的俊俏少年嬉笑道:“也不知惊雨是怎么了,最近是胖了,衣服总是不合身。”
“你才胖了!”惊雨立刻炸了毛,抬手就要打他,但又在看到沈雀辞的时候,收回了手,嘟囔道:“我没胖,只是衣服小了。”
沈雀辞哭笑不得,看了看她的衣袖,“确实是衣服小了,过几天你跟我去三清城吧,那里的绫罗绸缎数不胜数,给你做两身新衣。”
惊雨脸上立刻绽放开笑容,“真的吗!”
旁边的俊俏少年十分鄙视,“不就是新衣吗,瞧把你高兴的!”
“呸!你没听主子说吗,带我去三清城。我可以跟在主子身边了!惊风,我说你一天到晚就跟我过不去,上辈子欠你钱了?”
惊风没有理她,对着沈雀辞拱手道:“主子,您把我也带上吧,您在三清城群虎环伺,我们不放心啊。”
沈雀辞摆摆手,“你不能跟我去,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办。惊风,你去查一个人…”
午正后,沈雀辞站在城楼上眺望远处,时不时能听见几声尖利嘹亮的狼啸。
她手中捏着黑色的面具,白衣在风中猎猎作响,长义缓步走上来,站在她身后。
“你总是爱穿白的,若是等下染了血就不好看了。”
沈雀辞头也没回,戴上面具,“师兄,我这素衣便是要染透了人血才好看。”
说完,她转身下了城楼,已经有十几个黑衣人牵着骆驼等着她了。惊雨和惊风站在最前面,一身黑色劲装,干净利落。
每个人手里都握着一把鬼头弯刀,十几人排成一排站在城门口,气势逼人。
“走吧,去会一会“北漠阎王”!”
沈雀辞翻身上了骆驼,带着队伍慢悠悠地出了罗刹城。城楼之上的长义看着她的背影,心里默念,“落入这江湖,莫怪人命比纸薄!”
沈雀辞带着队伍往罗刹城西边而去,有人打探回来消息,那群假冒胭脂门的人这两日在西边活动,已经杀了十几人了,人头用竹竿挑起,挂在最高的沙丘上。
如此明目张胆又丧心病狂地给胭脂门泼脏水,沈雀辞也想知道这背后到底是谁在策划,所以今天往西,正面迎上。
北漠荒凉至极,除了胭脂门的人常年活动在这里,几乎没有其他人可以在沙漠里活下去。
罗刹城往西,有一个破落的庄户,一大半的残垣断壁已经被风沙掩埋,只剩下几间高楼大瓦的宅院勉强能看见。
很远就能看见那最高的沙丘上,立着一排竹竿,每一根竹竿上都挂着一颗人头,沈雀辞数了数,十二个!
惊风也有些意外,“杀人就算了,竟然如此残忍将人头挂出来暴晒。”
“你懂什么?”惊雨上前说道,“世人都知道我们胭脂门会炼尸之术,他们是假的,自然是不会的。但肯定也怕我们把尸体带走,所以割下人头,断了我们炼尸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