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雾山,因其山势雄伟、云雾缭绕、森林植被茂盛而得名。此山也因其海拔比周边山岭更高,曾有幸攀登过主峰的人,清晨登高望远便能看到无数山脉被笼罩在雾海之中。
正因其山高谷深,即便周边山里猎户跟采药人,都极少踏足云雾山。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迹罕见的险峻之所,却不时能看到山下有香气诱人的袅袅炊烟升起。
跟往常一样,夜幕刚笼罩群山不久,云雾山下一处山谷内,又飘荡着一股带有肉香气息的炊烟。顺着炊烟香气传来的位置寻找,便能发现炊烟竟是从一处岩壁上飘出。
光滑坚硬的丹霞岩壁之上,连飞鸟都难以驻足,这炊烟又究竟从何而来呢?
唯有走近这座红砂岩结构的岩壁下,才能看到岩壁几屋楼高的地方,原本浑然一体的红色岩壁上,竟有一扇木门跟两扇木窗,而炊烟便是从木窗旁一个洞孔中飘出的。
如此险峻的山谷之地,难不成还有人在此隐居吗?
等到木门打开,一张清秀且稚嫩的脸庞出现。此时的他,手里端着一个大海碗,上面盖着肉香诱人的腊肉片,下面则是满满的一碗大米饭。
“青椒腊肉盖浇饭,吃起来就是香。这伙食标准,要让山外村里那些小孩看到,怕是也会被馋哭吧!虽说他们现在日子好过了一点,可也只是勉强混个温饱啊!”
正所谓靠山吃山,对生活在山里的农村人而言,他们更能体会这句话的道理。只是对大多数山里人而言,他们很多时候却都向往远离大山去往更繁华喧嚣的大城市。
山里人会想离开,更多也是缘于贫穷跟落后。那怕与大山为邻,可真正能从山中找来财富的又有几人呢?狩猎也好,采药也罢,那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活。
隐居深山这几年,陆明接触外人的次数屈指可数。附近山外的猎户跟采药人,也很少到云雾山这边来。即便他们知道,深山有更多猎物跟药材。
问题是,近山因为常年有猎户跟采药人踏足,大型猎物跟稀有药材数量都锐减。反观云雾山这边,野兽众多不假,但碰到猛兽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对多数猎人而言,真要在深山碰到狼熊虎豹这一类猛兽,两方对峙的情况下,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敢自夸一定能全身而退。真出个意外,那就可能埋骨深山。
黑泥沟,一个离云雾山不远的山沟,因沟中多泥潭而得名。偶尔来过这里的人都清楚,黑泥沟蛇虫盘据且虫蚁众多,不是什么善地,最好敬而远之。
可就是这么一个旁人不愿来的地方,清晨吃过早饭的陆明,却直奔黑泥沟而来。找到一处背风向阳之地,而后便待在原地静静等待着。
背着自制的帆布包,依然是清晨吃过饭就起身出发的陆明,轻车熟路穿梭在茂密的丛林中。看似轻松的步伐,实则行进速度却极快。
若是有人看到他此刻穿梭丛林的样子,怕是也会惊出一身冷汗。因为在普通人眼中,陆明此刻的行进速度,几乎跟在丛林里疾速奔跑没啥区别。
游龙步,从签到系统得来的轻功身法。修炼快两年,这门轻功身法才从入门提升到精通境界。精通境之前是熟练,之后却有小成、大成跟化境三个境界。
看上去修炼速度很慢,可在陆明看来他真的努力了。那怕精通境的游龙步,已然能够让他行走丛林如履平地。别的好处不说,至少每次出山省时省力甚多。
换做三年前,他要从云雾山走到山外最近的公路,至少需要花费半天甚至更长的时间。那时候的他,进城后不得不找地方休息一晚,第二天再坐车回山。
可现在学了游龙步,原本需要花费数小时的路程,直接缩短到不足两小时。清晨出山进城,等下午买完东西出城,回到山里还有时间欣赏夕阳美景。
北碗胡同,一条位于京都内城名不见经传的杂院胡同。类似这样的胡同民巷,在京都自然不再少数。居住在胡同里的,大多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从地域划分而言,陆明隐居的云雾山所在地,其实也属于京都管辖。不同的是,北碗胡同在城内,而云雾山所在的公社则在城外,住在那自然算不上城里人。
转乘公交来到北碗胡同,自然不是探亲。在陆明唯数不多接收到的原身记忆中,他确实出生于内城。甚至在被师傅收养前,他的家世比很多人都优越。
可惜的是,就在他出生没几年,甚至还没怎么记事,家族便突遭变故。若非师傅收养,此刻的他恐怕跟家族成员一样,已然沦为历史长河中的被遗忘的存在了。
尽管他依然记得家族早年居住的地方,但前几次进城陆明从未踏足过。唯数不多的记忆告诫他,他家族之所以会突遭变故,更多也是缘于仇怨跟纷争。
说的直白点,陆明担心碰到熟人或仇人。碰到熟人还好一些,至少不用担心自身安全。如果碰到仇人,得知他还活着,那对方会不会斩草除根呢?
穿梭在弯曲狭窄的胡同里,没多久陆明便敲响其中一扇古朴的院门,待里面传来声音询问道:“谁啊?等等,马上来!”
当院门被拉开,一位满身横肉的中年人很快出现在陆明面前。认出陆明的一瞬间,中年人很是热情的道:“小先生,怎么是您啊!有段时间没见您,近来忙什么呢?”
从这些话中不难听出,中年人对陆明的尊敬。明明对方年龄更长,却为何要对陆明这个小年青这般恭敬呢?两者之间,又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反观被礼迎进门的陆明,也很客气的道:“大刘哥,你太客气了。大娘近来身体可好?我平时很少进城,要没什么事,我基本都待在山里。”
“忘了!忘了!我娘还好,服了你之前开的药,她觉得好多了。前段时间,她还跟我念叨,说好久没见您呢!您这趟进城,应该有事吧?”
望着窗外飘起的鹅毛大雪,回山已有几天的陆明,很庆幸赶在下雪前储备好生活物资。要是真等大雪落下,再想进城跟回山,怕是要耗费更多时间跟精力。
前番进城,跟刘大能完成交易,陆明也没在城里多待,买好东西便乘座下午首趟班车离城。跟其它向往待在城里的人不同,他似乎更享受逍遥山林的乐趣。
有时想到这种心理,陆明也会自我吐槽道:“宅在山里久了,脑子秀逗了!”
但他心里清楚,无论前世还是今生,相比跟人打交道,他似乎更愿跟植物动物打交道。即便丛林中有些动物也很狡猾,可它们的智慧在人类面前依然不够看啊!
持续数小时的大雪,依然没能给丛林置换颜色。但陆明相信,再给大雪一些时间,相信云雾山很快便能银装素裹。到那时,丛林又会是另外一番景致。
站在门前,感受着门外凌厉刺骨的寒风,陆明也很无奈道:“让一个原本生活在南方的人,突然变成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单单想彻底习惯北方的冬天,真的好难啊!”
弥猴岭,从岭名便能猜出岭上多猕猴。可实际上,这座岭上不光猕猴众多,还有一种它们最爱吃的水果猕猴桃。这种水果后世卖的很贵,现在却是一种丛林野果。
每年弥猴岭上猕猴桃成熟时,陆明也会专程跑一趟,跟那些满岭乱窜的猕猴抢食。久而久之,聚集在岭上的猕猴,也认识他这位抢果子的‘恶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