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红姐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有想念老爷子的时候,常会听首老掉牙的歌。”项天毅问道:“什么歌?”阿强想了想道:“歌名我也忘了,好像说的是个捡破烂的。”项天毅一愣:“捡破烂?”
阿强道:“嗯,歌词的大意是一个哑巴老头子,捡了个小女孩,然后这个老头子靠着捡瓶子,把那个小女孩培养成了大歌星,好像是台湾的吧?我记得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也挺喜欢这歌。”
项天毅稍加思索,他似乎知道这是首什么老歌了:“那歌名是不是叫《酒干倘卖无》啊?”
阿强一愣:“好像是这首,叫酒干什么无的。”虽然项天毅来地球时间不长,但这首歌他也听过,而且他还挺喜欢听这种老歌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审美偏向于复古。仔细一想,这歌词中描写的故事,确实和红葵还有洪四爷的境遇有些相似,也难怪他们会喜欢这首歌了。
项天毅犹豫了片刻,慢慢走到了大厅的角落里,拿起刚才那个演奏小哥留下的木吉他。
这木吉他和WK联盟流传的一种弦乐器有点像,项天毅随手拨了几下,然后又试着调试了几下吉他的四根弦,试了试音色,心里大概有数了。项天毅做了个深呼吸,脑海中回顾了一遍旋律,又抬眸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红葵,比着葫芦画瓢,拨动琴弦,试着弹奏起这把吉他。
房间里响起了不算悠扬的吉他声,项天毅属于赶鸭子上架,纯粹凭感觉去弹的,因此有不少地方走了音。但是听到这声音,红葵那毫无生气的眼眸里猛地闪过一丝涟漪,因为那吉他声弹奏的正是她和老爷子最喜欢的那首老歌,红葵蓦然抬起头来,看向了酒吧的一角。
项天毅表面稳如老狗,实则心里慌的一批,眼睛盯着手中的木吉他,动作有些笨拙的拨动着琴弦。为了帮自己找准节奏,项天毅低声唱起了那首老歌,这首原本是女歌手演唱的歌曲,从项天毅浑厚低沉的嗓音中唱出,竟有种别样的韵味,虽然项天毅不善唱歌,跑调颇多。
歌声算不得专业,但是却极富感染力,至少此刻足以洞彻红葵的心扉了,低沉的歌声在沉寂的大厅中回响,在项天毅的弹唱之中,过往的回忆开始在红葵的脑海之中泛滥,她一时泪如雨下。因为紧张,项天毅额头上渗出了不少汗珠,一曲弹唱罢,项天毅这才抬起头来。
红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项天毅身旁,看项天毅抬起头来,忙逝去眼角的泪水,勉强一笑:“谢谢你,我很喜欢这首歌。”景天长出了一口气:“我尽力了,实在是不善于弹唱,你不讨厌就好,其实很多事情,说出来自己会好受一些,你没必要把什么都留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