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真算起来,莫名也不算我看着长大了,因为他初来我百晓堂的时候,已经七岁了。老头子在一生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可却是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的情景。他浑身是血,手里紧紧的握着一只白玉笛,怀里还揣着一把折扇。身体还在颤抖。我着实被吓到了,带我上前查看,那七岁的孩子突然像是收到惊吓一般,翻转笛子直直的指向我,我定睛一看,那玉笛原来还是一柄隐藏的武器。这孩子身上的血,也不是他自己的。”
“我听说你们这里收人?”莫名问,血流进他的眼睛里,像是嗜血的小恶魔。
好强的气势,季千金心里暗叹。
“是。”
莫名:“我你们要吗?”
季千金:“你父母家人是否同意?”
莫名眼睛直直地看着他,目光不善,“我没有家人。他们死了。”
季千金愕然,上下打量起这个孩子。
“你不用看,我没受伤,这不是我的血。是我仇人的血。”
莫名皱眉,冷冷的问,“你到底,收不收我?”
“就这样,他就成了我百晓堂的一员。这孩子刚来的时候,就像地狱里的走出来的一样,一言不合就跟别人打架,我都不知道给他收拾了多少烂摊子。我也好奇,他这小小年纪哪里来的满是戾气,经过我查探才知,莫名原是江湖有名一门派的少爷,人在江湖哪能没有仇家,一夕之间,他全家被杀,他因为贪玩跑去后山才躲过一劫。后来他为了报仇,混成小书童潜入仇家家里,给全部人都下了药,然后一个一个将人杀死。下药杀人不难,但能把全部人都算计进去做到滴水不漏却绝非易事,况且他还真是七岁的孩童。”
“我自知道此事后便有意让他修身养性,还将他分到我百晓堂的生门,专门救人性命。”
“老头儿,我不去生门。”莫名双手环胸。
季千金低头‘啪啪’的打着算盘,“让你去你就去,哪来这么多废话。”
莫名:“你这分的一点都不合理,比起救人,杀人我更在行。”
季千金头也不太,随手抓了本账本扔过去,被莫名用两根手指头夹住,
“少废话,你让你救人还不是帮你攒阴德,以后少打架,老老实实的接救人的活。再说废话让你过来算帐本!”
莫名随手一抛,账本稳稳地落回原位,“我倒是无所谓,老头你别后悔你的决定就好。”
“能入生死门的人,从小开始便需要严格的训练,莫名身上的伤常年就没断过,可我从没听他吭过一声。这孩子,从小就像没有感情一般,无喜无悲,对谁都是一样的模样,就好像什么都入不了他的眼。在我看来,他就像把自己包裹起来一般,那壳子厚厚的,只要他不想出来,别人谁都没办法进去。”
季千金从回忆里跳出来,看着眼神呆滞的妙妙,道。
“可是就是那样一个人,再见面时着实把老头子我给吓了一跳。丫头你可能不知道,当初你家小姐难产快不行的时候,你担心的都要随你家小姐一起去了,他在门外听到这话时的表情,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般慌乱无措,他竟是求我将百晓堂的回魂丹给你家小姐用上。那般对世事毫不关心的莫名,竟也学会了求人。”
“他会主动陪着你一起熬药、护卫你们逛街,就算已经没有敌人,他还会每日为你们守夜,这样的莫名,是老头子从来没见过的。”
妙妙低头,扣着自己的指甲,喃喃道,“保护小姐,不是他的任务吗?”
季千金哈哈笑道,“傻丫头,我人都来了,他的任务早就结束了。让他心甘情愿做这些的,是你啊。”
“莫名将自己包裹的太严实了,以致于都忘了人的正常情感,所以他连自己嫉妒都不知道,是吗,老头儿?”林辉辉总结到。
季千金笑笑,不可置否。
“那这样说的话,”林辉辉想了想,道,“妙妙,他是用本能在喜欢着你啊。”
听到这话,妙妙再也忍不住,起身朝外跑去。
留下爷孙两个人。
林辉辉:“可以啊,前辈。故事说的不错,真情实感、感人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