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这一切都是李和风的诡计。
那个三岁的男娃,是他养在外面的小情儿生的种。而那个小情儿,不是婚后几年出轨的对象,而是在入赘曲家前就在一起的女朋友。陈和风因为贪财,才跑来曲家当入赘女婿。
可曲红莲刚结婚那会儿,血虚寒厥证经常发作,一发作就是好几天,整个人虚弱地仿佛玻璃娃娃,这让血气方刚的男人如何受得了?何况他本就不爱她,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感情。娶她也好、入赘曲家也罢,统统都只为了一个字——钱。于是他又回去找了原来的女朋友,用曲家给的公司分红,在外头置办了一套精装修公寓,放在他女朋友名下,一有时间就去那里,俨然另一个家。
他女朋友见他每个月都会送钱过来,不用上班也无需担心生活开销,还能时不时去美容院做保养,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即便是当小三也心甘情愿。
要说孩子,三岁的男娃不算陈和风第一个孩子,在这之前还有一个女儿,大约是在他和曲红莲结婚后第三年,可惜生下不到三个月患肺炎死了。后来,他想到了一个主意:如果生个儿子,假装孤儿送到曲家,让曲家人当成继承人栽培,如此一来,他陈和风不但有了后代,还能继承大笔财富,百年之后,曲家的财富岂不是都归他陈家所有了?!
那之后,他就开始了积极备孕计划。当然,备孕对象是他那个女朋友。女朋友一怀上,先确诊是女儿还是儿子。如果是女儿,打掉,养上一段时间再怀。如此打了两个女儿,直到四年前的初冬,总算怀上了个儿子,就是照片中的男娃。
陈和风见时机成熟了,开始给曲红莲灌输收养孩子的各种好处。之所以提议搬出去,是想把他女朋友以保姆的名义偷偷弄进来,免得孩子大了不认亲娘。而如果和曲父、曲母住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看出他俩之间的关系。而曲红莲一门|心|思在孩子身上,便是他俩在旁边房间偷情,她都未必会觉察。
可陈和风低估了一个事:曲红莲或许喜欢孩子,可当她发现孩子和保姆的关系,比和她这个养母还要好时,就不免多想。一旦冷静多想,就不难发现丈夫和保姆之间的眉眼官司。因为她丈夫把她看得太蠢了,很多时候,丝毫不顾及她就在附近,直接和那个保姆搂上了。
起初她以为是男人的劣根性,导致丈夫出轨。没想到派人调查那个保姆时,顺带扯出了更多内幕:譬如她十年前就是丈夫的女朋友,譬如那间公寓是丈夫在九年前买给她的,譬如她上过好几次妇产科、都是因为早孕流产,陪她去的就是陈和风……再譬如,那个孩子竟然是她和陈和风的亲生儿子,狗屁的孤儿!
最后一点,好比最后一根稻草,彻底压垮了她。
十年婚姻,犹如一场笑话。
“可怜我们家红莲,因为身体原因,对陈和风可说是有求必应。总觉得不能给他一个孩子,心中有愧。哪想到,陈和风这畜生!竟然干出这种事!我可怜的女儿,不仅被他骗了十年,还差点被他害死……”
说到这里,曲母语气哽咽。
反观曲红莲,可能真的想开了,尽管眼睛布满了血丝,但没有像寻死觅活时那样泪如雨下,反过来搂着她母亲的肩,细声细语地安慰她:“妈,没事了!他于我而言,已经不重要了。回去就起诉他骗婚。这些年拿了我们家多少钱都让他吐出来!别想带走一个子儿!”
“……”
徐随珠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种只在肥皂剧里发生的情节,现实生活中竟然真的存在?!
不过,对于曲母提到的血珠,会是她囤在包裹格里的那颗变异珍珠吗?想着它火烫的手感,莫非真的是一味传说中的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