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天一个人在家好一番闹腾,把几间屋子都弄得乱七八糟,可心里依旧别扭得很。她傲娇,但并不矫情,也不爱费脑子想事,自然而然也不想去深究杨遥遥和顾遥遥的渊源,何况本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亲天天在凌乱的屋子里走了几圈,终于抄起家伙,又是扫地又是拖地,顺带还擦了电视柜,好一场劳作之后终于累得呼呼大睡起来。
从幼儿时起,秦天天就养成了一个非常优良的生气习惯,每次生气就把家里搞乱,小时候是把玩具摊得到处都是,长大后就是见什么作什么,但这之后都会不遗余力地收拾好,耗费巨大体力之后就到头大睡。至于那些烦心的事,管他呢,明天再想也不迟,而明天基本早已忘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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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逍一路开回家,刚停稳,就听手机“叮叮咚咚”地响了起来,仔细一看,一长串的未接来电,全是阿兵。
这么晚了突然来这么多电话,会是出了什么事吗?想来,阿兵的连环夺命call好像从没什么大事,上回只是为了约他去种草新餐厅,上上回是想给他见见他新交的女朋友……话说这种夺命call不是用在女朋友身上更合适吗……可是,传说阿兵交女朋友走的是性冷淡风,若即若离说得就是他。
然而,他两大男人这么追命地找就好像他欠了阿兵几个亿……
秦逍划开通话:“喂。”
“兄弟,你可算接电话了!”阿兵的责备声传来。
“这么晚了什么事?”
秦逍平静的语气换来的是阿兵的苦情戏:“兄弟,我打了你一晚上电话,你现在才接,能不能热情一点,愧疚一点也行啊!我待你如亲兄弟,你待我如何?”
“我待你如朋友。”
“…………………好朋友……”
“嗯,好朋友。”
阿兵已然领悟到对秦逍煽情是件多么愚蠢的事,秦逍从小到大都是块木头,不,是铁树,只有在那个小女孩面前,木头人才复活,铁树才开花。
那小女孩也叫遥遥,究竟长什么样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是个罕见的神童,四岁就认识成千上万的字,会算算术,懂地理和人文,并且古今畅谈,简直是阿兵的偶像,阿兵打心眼里佩服,并且努力至今,也只是达到如今的平凡,而那个小女孩却再没出现过。
阿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长叹一口气,好像就是为了叹气才吸了那么一大口,没好气地说:“你人在哪?我在你家门口干等一晚上了。”
“哦?在我家门口蹲点?什么时候改行当狗仔了?”秦逍哭笑不得。
“少废话,我带了银拱门新口味的可乐炸鸡,都冷了,快来给我热上!”
“等我两分钟。”
两分钟后,电梯“叮”地一声停在顶楼,门一开就能闻见阿兵的脸发臭了的味道,并混合着可乐炸鸡地迷香。
原来阿兵真的蹲在门口,怀里抱着一大桶银拱门桶,怨恨地盯着电梯。
“起开,让我开门。”秦逍微笑着说。
唉,这么多年,秦逍的长进也就在这张脸上,至少不会总挂着副木头的表情了。
阿兵一边“哦哦”直叫,一边缓缓伸展发麻的双腿,刚站起来,就立即靠上秦逍的肩,拿他当拐杖。
秦逍好像习以为常,开了门,扶他进屋。
一进门,阿兵就一瘸一拐地蹦哒到沙发上,舒舒服服地葛优躺,说:“哎,把炸鸡热一下!我饿死了。”
秦逍听话地捧起炸鸡丢进了微波炉,问:“找我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