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肃然道:“兔人的数量很多,而且战斗力不弱,若是要正面硬撼的话,我们没有胜算。”
莫里斯点头道:“如此说来,我们还是必须从长计议,不能单凭一时的勇气去冒险。愿意去救援的人都是地城的主要战力,他们万一在救援过程中身陷重围,同样被俘虏或被杀死,我们的损失就太大了。”
他的话既是规劝,也是表明立场。虽然莫里斯与奥菲罗克体内都流淌着蓝血精灵的血,出于对彼此的同情,两人的关系一直不错。可在这件事上,他更想站在地城的立场上考虑,不希望因为奥菲罗克的个人问题,把整个地城拖进危险的深渊。
莫里斯一直都有近乎偏执的责任感,他希望自己成为简祈来的大脑,帮助简祈来分析思考、查缺补漏。又像是地城的大管家,事无巨细都想亲自过问,生怕有哪里会出现问题。
这个混血精灵从小就被部落抛弃,没有人愿意接纳他,所以长大以后格外渴望被认同。多年来的刻苦学习、勤奋努力都是为了能一展所长,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他感激简祈来,也认同简祈来,进而认同这个地城,把地城当成了自己唯一的家。
他不仅希望这个家能实现他的理想和未来,更重要的是承载他所最渴求的安全感。
莫里斯的话很有说服力,让拜尔基和康馨等因头脑一热而站在乌蓝身旁,想要一起参与救援活动的人打了退堂鼓。他们往后退了两步,沉默不语。
乌蓝开口道:“大人,莫里斯说得很有道理,不如就让我们几人跟着奥菲罗克去救他妹妹吧!若是碰上危险,我们会选择撤退,绝不逞一时之勇,您看如何?”
兀胜也点头道:“若我们几个去,不管是战斗还是撤退都会很灵活,我觉得挺好。”
简祈来往前一步,与几人站在了一起:“我也去吧,这样把握会更大一些!”
单纯从战力分析上说,简祈来的加入确实会让救援小队提升一大截,洞察之眼、治愈术、坚固术和魔王之手可以提供极强的辅助能力。
可简祈来是魔王,他都去了,万一失败,其他人守在这座地城里又有什么意义?
莫里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不,大人,您千万不能去,这个想法太任性了!”
康馨也急道:“大人您不能去,那样太危险了!”
别说是不去的人里有反对的声音,就连选择参与救援的几人也纷纷反对,大家都不同意让简祈来去冒险。
简祈来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安静。
其实他也害怕和担心,同样对参与救援不安。若是当初那个朝九晚五的简祈来,肯定是不会去的,不仅自己不去,甚至还可能说服张紫云不要去,说服兰斯洛不要去,说服每一个想去的人都别去。
道理谁都知道,奥菲罗克加入地城是好事,可他毕竟还不是地城的一员,为什么要为了他,让自己人陷入危险,让地城陷入危险?
简祈来认为自己肯定不是圣母婊,在这种时候没那么崇高的思想,宁可牺牲自己去帮助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