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除了神经不太正常以外,顾鸣昭还是很有能力和才干的。
原主刚来杂志社不久,她是学艺术设计的,平时喜欢研究服装、饰品搭配之类的东西。
按,这种爱好对一个女生来,绝对是个吊系神器!只要随便一搭,就能穿出时尚街拍风、端庄淑女风、霸气御姐风……
可是,原主却是个实打实的纯朴农村风,要不就是过气甩卖风……
不仅如此,她还带着一副酒瓶底眼镜!
活脱脱一个画面感饶丑女!
唐晓晚忍不住扶额叹气,同时脑补着一个神经病和一个丑女在一起的场景……
一句话概括唐晓晚此时此刻的心理感受……不忍直视啊!辣眼睛!
唐晓晚绝不能忍受这样的事情,所以,她马上决定:改变现状,先从改变自己开始!
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穿的『迷』之搭配,再看看自己粗而短的腿、肱二头肌明显的胳膊,以及……微微隆起的肚子……
“噢!不!”唐晓晚心中喊道。
唉~,没想到,前面一直美美的自己,到了这个任务里,会形象尽毁……
但唐晓晚就是唐晓晚,她很快就从沮丧中抬起头来!
“作死的原主,你不仅白瞎了自己的艺术才华,还在变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把这个烂包袱丢给我去处理,你以为,这样就能难得住我唐晓晚吗?哼哼……我就让泥萌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看我七十二变’!”
发完了这通豪言壮语,唐晓晚顿时觉得心里痛快多了,她昂首阔步地转身就走……
但是,很快又灰头土脸地返回来了……
因为,顾鸣昭还没让她走……
唐晓晚就差蹲在地上画圈诅咒他了……
大约过了一个时,会议室的门开了,参会人员也陆陆续续地走了出来。
经过唐晓晚时,他们再次投过来看怪物的眼光,气得唐晓晚直想冲过去喊:“我是怪物史莱克!”
等到所有人都走了,唐晓晚才心地走进会议室。
按照原主的记忆,每次开会,顾鸣昭都是最后一个走的,他要把会上听到的意见再好好整理一下,觉得可以采纳的,就记下来。
不得不,他确实属于很敬业的人。
唐晓晚一进门,目光就落在了顾鸣昭的身上。
此时的他,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的文件,不时拿起笔来圈点勾画,白皙的手,有力地握着笔,目光炯炯有神,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工作中,一丝不苟。
这样的男人真是够man,帅到没话了!
可惜……他是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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